域外 | 《法理》(Ratio Juris)第33卷第3期
Ratio Juris
Vol.33, Num.3
本期Ratio Juris共有5篇文章。
第一篇文章题为《“双重本质命题”:何种二元划分?》,作者在本文中对于阿列克西的双重本质命题提出了进一步分析。
第二篇文章题为《正确性宣称、权利以及法律的理想面向:一个简短回应》,阿列克西在本文中回应了其对手的批判,并提出了作为实践理性制度化的民主宪政主义理想,使正确性宣称、人权和宪法权利以及法律的理想面向联系在了一起。
第三篇文章题为《历史并不相关:捍卫纯粹功能主义的领土管辖理论》,本文的目的是证明统治权的纯粹功能主义辩护能够应对与特殊性和兼并有关的挑战。
第四篇文章题为《合法性与法律关系》,本文捍卫了康德的合法性概念,认为法律关系则是解决道德判断的社会维度与实质维度的二律背反的结果。
第五篇文章题为《“刺猬”为什么不会有政治义务》,本文批判了德沃金的社会联合义务理论,认为其法律理论使得他无法证成政治义务。
【ARTICLES】
5 essays
01
The Dual‐Nature Thesis: Which Dualism?
“双重本质命题”:何种二元划分?
Jan‐Reinard Sieckmann
罗伯特·阿列克西主张“法的双重本质命题”:“法律必然同时包含了现实的或事实的维度和理想的或批判的维度。”首先,我认为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二元划分,如经验和规范、事实和理念、程序和实质,就是不同类型的二元划分。其次,经验和规范的二元划分,以及规范内部的事实与理念(“应当”层面)的二元划分,均非专属于法律,而是体现在一切规范系统之中。第三,将法律与道德相区别的二元划分是一种基于形式原则与实质原则之分立而展开的二元划分,它同样能够解释法律的权威性。
02
The Claim to Correctness, Rights, and the Ideal Dimension of Law: A Short Reply
正确性宣称、权利以及法律的理想面向:一个简短回应
Robert Alexy
摘要:本文是我在2018年一场精彩会议(译者注:该次会议的主题为“The Law in Quest of Its Promise: Discussing Professor Robert Alexy’s Legal Theory”)的最后对Brian Bix, Peter Koller, Ralf Posher, Torben Spaak, Timothy Endicott, 与Jan Sieckmann等人作出的回应。他们对我的评论关涉到了我作品(work)的三个主题(正确性宣称、人权与宪法权利以及法律的理想面向)的重要方面。近十多年来,我都在尝试系统地将这三个主题联系起来,得到的结果就是作为实践理性制度化的民主宪政主义理想。
03
The Irrelevance of History: In Defense of a Pure Functionalist Theory of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历史并不相关:捍卫纯粹功能主义的领土管辖权理论
Kjartan Koch Mikalsen
摘要:本文捍卫了纯粹功能主义的领土管辖权理论,根据该理论,国家统治特定领土的道德权利取决于其目前的道德表现,即是否具有赋予自由的体制结构。对功能主义理论的普遍反对意见是,它无法解释领土管辖权的专属性的重要意义。这种缺陷通常与“吞并挑战”(annexation challenge)有关,吞并挑战试图表明功能主义理论不能充分解决吞并的情形。面对这些批评,我认为统治权的纯粹功能主义证成能够应对与特殊性和兼并有关的挑战。首先,纯粹功能主义理论解释了为什么一个特定的国家对给定的领土进行统治十分重要。它还告诉我们应该服从哪些法律和政府。第二,纯粹功能主义对统治权的辩护有足够的概念资源来解释吞并所涉及的不当行为。尽管该理论认为过去的不当行为与对领土管辖权的证成无关,但它对历史上的不公正十分敏感。
04
Legality and the Legal Relation
合法性与法律关系
Alexander Somek
摘要:根据伊曼努尔·康德的观点,合法性是行为的一种属性,即仅仅简单地符合法律。本文论证了这一概念的意义,同时说明它如何表明法律关系的存在。法律关系则是解决道德判断的社会维度与实质维度的二律背反的结果。
05
Why a Hedgehog Cannot Have Political Obligations
“刺猬”为什么不会有政治义务
Andrea Faggion
摘要:根据德沃金的观点,政治义务作为一种基于某一政治共同体内的成员身份而产生的联合义务而得到证成。对此,我首先证明联合义务的概念不能帮助我们对严格的道德义务作出说明。其次,我分析了联合义务和政治义务的范式案例之间所存在的某些不同,以表明前者无法证成执行后者这样的全面义务。最后,我将证明德沃金不能提供一个更好的论证——他的法律理论使他无法证成政治义务。
译者
徐辉、王显康、蒋子怡、罗嘉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校对
张峰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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