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创建材IPO:多次遭到执法部门处罚,近七成营收似“账面富贵”
近期,港创建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IPO文件,这是其首次冲击IPO,但应收账款持续走高,以及多次遭到执法部门处罚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2020年6月19日,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创建材”)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应收账款占营收比近七成
周转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
(图片来源:招股书)
分析数据得知,2017年-2019年,港创建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84亿元、18.39亿元和23.18亿元。2019年,港创建材营收同比增长25.05%,与此同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同比增长36.29%,应收账款增速远远超过营业收入增速。
港创建材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建筑企业,其生产经营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款项结算周期较长的特点,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较高。
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混凝土企业需要根据项目进度连续供货,但货款需要根据合同分阶段结算,所以大部分混凝土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然而高额的应收账款占据了公司的大量资金,很可能使得港创建材资金周转困难,从而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多次遭到执法部门处罚
作为一家想要上市的企业,遵守法规是最基本的原则,然而报告期内,港创建材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
2018年9月份,港创建材因其蛇口分公司存在使用排放不合格的叉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被深圳市南山区华逆境保护和水务局处罚5000元。2019年2月,港创建材因旗下湛江港创的混凝土项目未验先投,被遂溪县环境保护局处罚20万元。2019年10月,港创建材再次因旗下湛江港创未批先建,被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16.06万元。
除此之外,2017年-2019年,港创建材在被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累计行政处罚13次,与其运载水泥、泥土、沙石、余泥渣土的机动车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造成道路污染、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和扬撒、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有关,被罚合计金额高达2.22万元。
据业内人士称,伴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防范和治理等方面等问题的不断重视。作为从事商品混凝土、装配式预制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建筑材料的公司,港创建材应该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再次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港创建材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很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运作和发展。
夏天过后就是丰收的季节了,但要度过“持续的高温”和“危险的雷电”。港创建材居高不下的应收账款,好比是“高温”,在缓慢侵蚀着港创建材前进的齿轮,内控管理不当,分公司和旗下公司频繁遭罚则如“雷电”一般,不及时装好避雷针,整栋高塔都可能被其劈中。港创建材是否可以在“秋收”前做好准备,我们拭目以待。
(发现网记者 罗雪峰 实习记者 陈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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