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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请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2月18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请报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相关网站,下载附件)通知要求:2020年3月10日前,各地将组织企业申报情况、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电网接入和消纳支持性意见上报能源局,已核准(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核准(备案)文件,对2019年国家公布的我省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如需调整的,请将项目信息一并上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请报送2020年度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粤能新能〔202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为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有关工作安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划。

(二)申报的项目能够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且开工建设。重点支持已并网或在核准(备案)有效期、需要国家财政补贴(包含2019年的竞价项目)的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等条件。

二、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积极协调电网公司对申报的平价项目进行接入和消纳能力论证,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出具电网接入和消纳的支持性意见,支持性意见可按单个项目出具,也可针对多个项目统一出具。

(二)请各地将组织企业申报情况、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电网接入和消纳支持性意见报我局,已核准(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核准(备案)文件。对2019年国家公布的我省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如需调整的,请将项目信息(见附件2)一并报我局。

(三)请各地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gw_nyjxny@gd.gov.cn。

附件:
1.XX市申报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
2.XX市2019年第一批需调整的平价上网项目信息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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