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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我国已开启全面向绿色转型的新时代。这一转型,将催生一系列新的高成长性业务领域和热门投资机会,PE、VC也将通过引导长期投资向这些创新型低碳领域配置。
3月17日,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联合发布《迈向2060碳中和——聚焦脱碳之路上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报告,报告梳理了实现“碳中和”的八大重点领域的相关机会,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建筑、农业、负碳排放以及信息通信与数字化领域。为PE、VC未来绿色投资指出了方向。风能专委会CWEA公众号特转发该报告供参考。
《迈向2060碳中和——聚焦脱碳之路上的机遇和挑战》关注风能专委会CWEA,后台回复关键词20210318下载报告PDF。中国的“2060碳中和”承诺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一项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也开启了中国以碳中和目标驱动整个能源系统、经济系统和科技创新系统全面向绿色转型的新时代。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会有许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会带来科技创新、能源和经济转型的重大机遇。相关的企业和投资机构如果能够把握好这个大的趋势,就可能开辟一系列新的高成长。
《报告》建议,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需要经济体系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和良性互动,尤其是政府、企业、投资机构都应该在碳中和的过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政府层面,应该明确目标、价格信号和战略规划;在企业层面要开展碳核算,推动核心业务减碳;金融机构要创新绿色金融,大力投资绿色技术。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和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希望通过此项合作研究以及研讨会,梳理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投资机构、企业家和产业界应对业已到来的全球低碳转型大潮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2021年的到来,意味着我们正在步入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十年。携手应对气候变化,也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高瓴自成立伊始便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视作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投资全生命周期中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因素,将其作为必不可少的投资决策标准。在科技创新和实业赋能投资主题之外,我们也成立了专门的团队,投资于气候变化相关的方向和领域,希望依托高瓴深度研究和持续参与创新的实践经验,创造更多产业升级和科技突破的机会,从而实现更长期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高瓴通过前瞻性的行业研究,持续加大对气候变化、新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的投资布局。未来,高瓴将持续寻找产业升级和科技突破的新机会,为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益。”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表示:“绿色金融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手段,而绿色股权(PE/VC)投资是绿色金融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很高兴与中国领先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高瓴集团合作发布这份研究报告。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与Carbon Trust共同发起的‘绿色科技研究与投资促进中心’将推动更多的投资者进入绿色股权投资领域,支持绿色科技企业发展,加速实现碳中和转型。”
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本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在《巴黎协议》的框架下,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根本的举措。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的这一承诺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一项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也开启了中国以碳中和目标驱动整个能源系统、经济系统和科技创新系统全面向绿色转型的新时代。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会有许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会带来科技创新、能源和经济转型的重大机遇。相关的企业和投资机构如果能够把握好这个大的趋势,就可能开辟一系列新的高成长的业务领域和取得更好的长期收益,并有效规避低碳转型对传统高碳产业所带来的风险。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和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希望通过此项合作研究,梳理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为投资机构、企业家和产业界应对业已到来的全球低碳转型大潮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以下是本报告结论的简要总结:1) 全球已形成的碳中和共识将有力地引导长期投资向低碳领域配置。截至2020年底,全球共有44个国家和经济体正式宣布碳中和目标,美国新任总统拜登在上任第一天就签署行政令让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并计划设定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美国和日本等大国在最近几个月所做出的承诺显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共识和趋势已经无法逆转,未来各国将出台大量支持碳中和的政策措施。这为市场投资方向以及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提供了更加稳定的长期预期和更大的确定性,将有力地引导大量社会资本转向碳中和领域。2) 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意味着颠覆性的能源革命、科技革命和经济转型。从能源系统的角度看,实现碳中和要求能源系统从工业革命以来建立的以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为主导的能源体系转变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能源体系,实现能源体系的净零排放甚至负排放(生物质能源+碳捕获与封存利用)。从科技创新的角度看,很多实现碳中和的技术还不成熟,需要重大领域的科技突破;实现碳中和涵盖的科技领域不仅包含能源,还涉及交通、建筑、工业、农业、生物科技、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从经济转型角度看,碳排放涉及整个经济系统,任何企业都有碳排放的问题,需要整个经济体系里的每一个经济个体的转型,也需要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金融体系的转型。3) 中国实现碳中和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比发达国家更多。虽然相较于欧洲和日韩等国家承诺2050年实现碳中和,中国所宣布的碳中和目标年份晚了10年,但是大多数发达国家更早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碳排放已经达峰并进入下降通道,而中国碳排放还在增长。中国从碳达峰目标到碳中和目标之间只有大约30年的时间,因此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主要挑战包括:我国能源需求尚未达峰,工业用能占比高;电力供给结构以煤炭为主导,转型难度大;交通、工业、建筑等部门脱碳技术仍待突破;地区与行业发展不平衡,公平性问题凸显,等等。4) 实现碳中和是可行的并且能带来多重效益。尽管面临许多困难,但是,鉴于政府的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力、社会共识和企业行为的积极变化以及全球绿色低碳科技的迅速进展,中国有信心在既定的时间表内实现碳中和目标。此外,实现碳中和也可以带来许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低碳领域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和创业机会,带来经济竞争力提升、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多重效益。中国实现碳中和可能需要数百万亿级的投资和持续数十年的努力,这也将塑造更高质量的经济和就业、更优美的生态环境以及更先进的科学技术。5) 实现碳中和的八大重点领域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建筑、农业、负碳排放以及信息通信与数字化领域。在这些领域,投资者应该关注的机会包括:• 电力领域:光伏发电中硅片和电池片技术提升、新光伏材料钙钛矿技术以及光热发电技术;风电领域陆上风电的大功率风机、大尺寸叶片开发、海上风电全产业链进一步成本降低以及浮式风电技术的商业化;可接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电网改造、微网系统和分布式发电;储能技术的成本降低和广泛应用等。• 交通领域:交通电气化(电动汽车、电动卡车等)、更低碳的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与低碳共享出行、氢能和生物质燃料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海运和航空领域的低碳技术创新等。• 工业领域:工业领域电气化、钢铁行业更大比例的废钢利用和电弧炉应用、氢能和生物能炼钢技术进步、水泥生产石灰石熟料替代技术等。• 新材料领域:材料的循环利用再生、生物基材料替代化石能源为基础的材料等。• 建筑领域:建筑节能改造、零碳建筑、电气化和多能互补系统、零碳采暖和制冷系统、建筑材料的零碳化等;• 农业领域:化肥和畜禽养殖排放相关减排技术、植物蛋白替代肉类和奶制品、人造肉、精准农业、基因编辑、垂直农业、水产养殖等;• 负碳排放领域:更低成本的碳汇、碳捕集封存和利用(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 信息技术与数字化领域:智慧建筑、智慧能源、智慧生活方式与健康、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制造等。6) 企业应规划和开展碳核算并制定减排行动计划。首先,企业应开展碳核算,了解自身碳排放情况,夯实碳管理的基础,这包括企业自身机构的碳排放、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上下游价值链碳排放、以及企业通过自身的产品服务所带来的碳减排潜力;其次,企业应该了解自身所在行业的碳中和路径,设定与碳中和目标相一致的减排目标(如科学碳目标),制定措施开展减排行动,把碳减排与企业核心业务密切结合,推动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此外,企业应该利用自身影响力,协助上下游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推动碳减排。7) 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发展。应鼓励包括保险、养老资金在内的长期资金开展绿色股权(PE/VC)投资,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投向绿色投资基金或绿色科技企业。鼓励绿色金融创新,通过“投贷联动”等机制,让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的资金参与绿色投资。通过明确绿色技术产业属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支持范围,使绿色科技企业能够获得更多融资担保。地方政府可设立绿色科技发展创新平台(或加速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可以把绿色和低碳科技发展作为企业战略投资的重点方向。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绿色科技企业环境效益评估和绿色科技企业投资预评估等服务。《迈向2060碳中和——聚焦脱碳之路上的机遇和挑战》关注风能专委会CWEA,后台回复关键词20210318下载报告PDF。来源: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高瓴产业与创新研究院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21-03-17/doc-ikkntiam4039530.shtml投稿与联合研究欢迎风能行业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产业分析师向风能专委会CWEA公众号赐稿,或进行联合风能产业研究。CWEA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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