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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贴现和法律写作的有限创新 | 思想菜

兔子清 清的菜园 2023-08-26

图片来源于一个App

摄影 | Alfons Morales


时间贴现

长期价值


01

时间扭曲和时间贴现
最近考虑筹备本科毕业十周年聚会,班群里同学纷纷感叹,时间好快!2016年,五周年的武汉茶山刘聚还历历在目,这一晃,又一个五年过去了。敏哥敏锐地说:感觉第二个五年比第一个五年过得快太多。
这是个有共鸣的感受,随着年龄增加,感觉时间过得越来越快。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时间感知度不同的现象,网上有一个有趣的解释:

“五岁的时候,人的记忆只有五年,这时候过一年,到六岁时,记忆增加了五分之一。


六岁到七岁,记忆增加了六分之一。 


七岁到八岁记忆就只增加了七分之一。 


以此类推,到了二十岁的时候,记忆便只增加二十分之一。


这一年的时光虽然没变,但是参照物变了,所以大家就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可能等你六十岁的的时候,过一年记忆只增加六十分之一,那时时间就过得更快了。”


虽然客观上,时间的长度不曾改变,但在主观感受上,时间体验是被“扭曲”的。多数人能感知这个现象,但不知对自己行为的影响。
这个影响,在心理学上叫做“时间贴现”,它指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做一件事的未来价值量估计会下降。换言之,人们偏好于选择能尽快获得价值/满足的行为,而很难静下心来做一件有长期价值的事。
所以,我们常有这样的心态:
——看书干嘛,看了能有什么用?又不考试。
——写笔记干嘛,写到何年何月才能写满一本?不如刷集爽剧。
——锻炼干嘛,跑完三圈就能瘦吗?要快乐不如喝杯奶茶。
人大多是根据做一件事有多少价值去指导行动,时间贴现,会在底层行动逻辑上,影响我们的行为选择。
而那些强悍的人,往往会克服时间扭曲对一件事价值度的评估。想一想张一鸣的延迟满足,想想雷军的做长期有价值的事情,和时间做朋友,是不是都是这个道理。
从道理说教回到实践面向,要对抗时间扭曲带来的遗憾,重要的不是往生活塞满事件,让人生陷入不明就里的“瞎忙”,而是在哪怕事件密集的生活中,培养至少一个具有长期价值的习惯或爱好。
比如,锻炼。
还有,写作。
这些事的长远价值量,远超你当下对它的估计。它的真正价值,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加凸显。
我们团队有位长在我笑点上又美又暖的小姐姐,某天午间一起外出觅食,刚坐上她的车,就发现后排一个大包,里面装着可以进健身房可以去游泳的各种装备。我突然想起,她每天午餐都要吃掉一整盒米饭却不发胖(是外卖盒平平整整一盒),在小红书的穿搭指南个个好看(小红书号:差不多四小姐),想必离不开这说走就走的锻炼。
每一次挥汗如雨,不会让她立刻掉秤三五斤,但长此以往给人带来形体、气质、心态和精气神的提升,这就是长期价值。
写作就更不用说了,工作这六年,自己不慌不忙的心境,不是依托加过多少班,出过多少差,做了多少项目。而是,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它们记录了我的幼稚和成长,笨拙和闪光。
五年过去又怎样?五年有五年的积累。十年过去又怎样?十年有十年的风范。
周濂在《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中写到:
“生活的大多数状态好比在光滑如镜的冰面上滑行,足下无尘、倏忽万里。如果你对这样的似水流年有所不甘,就会试图套上钉靴或者别的什么,用力且用心地步步为营,将时间钉在脚下。”


这样的钉靴,于我而言,就是写作。


02


避免知识成果沦为“临时货色”
写作需要有所凭依。除却日常的、随性的、文艺的写,对于大多数人,更可行的方式是,依着专业来写。具体到法律写作的场景中,选题是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选题有两种困惑。
一种是没有写过,无从写起。另一种是写过很多,新意难寻。
后一种困惑曾是我所在的律师团队小伙伴们甜蜜的困惑。受惠于团队推崇独立研究和知识输出的氛围,过往两年,团队在行业媒体“手游那些事”上“有法可依”专栏,共发表了80多篇游戏法相关文章(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查阅)。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
而接下来,大家陷入了无从可写的困境,游戏买量、私下交易账号、游戏换皮、出海合规、广告拼框……看吧,还有啥没写过呢,选题要想有所创新,真让人头秃。
可不是嘛,除了写作者有此困惑,读者亦然。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无论你有多愿意写,也不能总在一个旧瓶子里装同样的酒。在注意力稀缺的网络时代,倘若不能出“新”,文章便只成为自说自话的过期罐头,而无法通过被阅读带来生命力。
必须承认,我们写作动力的一部分,是虚荣心。哪怕我们已经知道,做这件事有长期价值,我们仍然需要偶然出现的肯定、赞赏、传播、质疑等种种回应,才能为不断往写作的小火炉里扔进一把松枝,噼里啪啦,持续助燃。
在新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一篇文章常规的传播时限只有48小时,甚至更短。这是流量时代的便利,也是悲哀。
如何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复读率,让自己输出的知识成果不至于沦为“临时货色”,是每一个准备写的人,必须考虑的问题。


03


写作选题的有限创新
选题无法完全创新。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时,导师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埋头自我创新,以为搞出了什么新东西。
没有一片学术山头没有被插上过小红旗。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写下自以为是的新文字,而是充分阅读,广阔阅读,先看懂别人说了什么,用什么表达范式说的,再看你能写什么,力争有限创新。
这个思维对法律写作的选题同样适用。其一是广泛的阅读,先读懂别人写了什么,在保持一定量的输入之后,再谈输出。此时的输出,必定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可能是他人分享的成果,也可能是自己的文章。那么,还有什么有限创新的可能吗?
有。这种可能性的探寻,不是一种知识,而是一种思维,一种角度。
在我看来,文章选题至少有四个可能的创新角度。
(1)新——是新法规
作为法律人,护发的速度永远跟不上新法出台的速度。远的不说,2019年末,立法机构和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了若干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随手举几个:
  • 《九民纪要》
  • 《新证据规定》
  • 《证券法》
  • 《外商投资法》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

可能你不做证券、基金或涉外业务,觉得上述新规不关你事。然而,今年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让全民喜提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对你的法律保护。1260个法条的体量,总有和你执业领域关联的内容。
再如,8月民间借贷新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也对各行各业资金使用产生了重大影响。
每次新规出台,都是文章选题可能的角度。新规意味着过去传统的权利义务分配产生了变革,此时专业律师的解读,是最有必要的。
法学知识的特点决定了,它只有在一个社会进入相对长期的稳定之后,才能迎来繁荣发展,它对社会条件的要求比其它学科更为苛刻。按照学者苏力的论述:
“法学关注的是一个国度内整个社会的相对长期的稳定秩序,是这种稳定秩序中体现出来的人类合作活动的规则。如果国家不幸处于动荡之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就难以进行,甚至来不及进行,因此秩序无法形成,人的活动就无法体现出规则,也就无法形成作为制度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从这个意义上,我对新规出台,不仅没有学习的痛苦,反而充满对时代的感激。
如果不是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繁荣稳定的社会生活,法律人兴许只能关注法律思想史、法制史的研究(不是说这类研究不好,而是多少有些遗憾),而不可能投入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出现的问题研究和解决中。
(2)新——是新案例
法规关注的是文本,案例关注的则是实践。具体说来,新案例可以包括有影响力的判决,或者行业内重磅交易。将新案例作为选题的角度,一来有案例导入,增强文章的可读性,二来有样本分析,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举个例子。如果你关注的是私募投资、股权结构、控制权等相关问题,近期虎牙斗鱼合并的消息,就是很好的选题入口。
两家占据国内游戏直播市场80%份额以上的头部企业,为何会选择合并?
腾讯持有斗鱼38%股份,是第一大股东,拥有斗鱼38%投票权;同时,腾讯持有虎牙36.9%股份和50.9%投票权,这个结构对促成最终合并有什么样的影响?
腾讯通过什么机制实现对虎牙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制度安排?
太多选题可以写,太多内容值得研究。在纠纷日益增多的当下,永远不缺典型案例;在资本市场被玩出花的今天,永远不缺重磅交易。
(3)新——是新模式
由于非诉法律业务更多的是协助商业交易,新模式在非诉语境下,可以限定为商业模式创新。
什么是商业模式?按照学术范儿的定义,指的是“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而如何更有效地组织利益相关者,优化交易结构,就是商业模式创新。用大白话讲,商业模式指的就是老板这盘生意怎么挣钱。
比如,过去出租车不知道谁要打车,乘客不知道空车在哪。大量出租车空驶,大量乘客傻等。这个低效的交易结构,可以被优化甚至重构吗?
当然。借助互联网和算法,可以高效匹配车辆供给和乘客需求,减少空驶和空等时间,这就是优化了的交易结构,这就是商业模式创新。这个故事,今天大家都很熟悉了,这是“滴滴打车”。
对于这种模式创新,打车平台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承担的边界去到哪里?
再如,过去发射卫星,需要买一枚火箭来运送,火箭用完就扔,超级浪费。这个看似高大上其实低效的交易结构,可以被优化吗?
当然。可以借助新技术,尝试回收火箭。一旦成功,卫星和火箭的交易结构,就会“变买为租”,重复使用,卫星发射费用就可能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这个很燃的故事,大家也知道了,这就是“钢铁侠”马斯克的Space X。
其卫星发射计划遭到天文学家的反对,可能面临法律诉讼。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967年制定的《外太空条约》显然已太过陈旧。这种诉讼,是在保护太空还是阻碍技术?
可见,新模式下有很多可以考虑的写作选题。每一次优化交易结构,都意味着法律主体的改变,法律关系的定性,权利义务的重新分配,监管体系和适用法规的变革。
更重要的,是那些在新模式中无法被现行法律规范的目光所关照的,但现实存在问题。比如,前述打车平台的法律责任承担边界问题。
新模式的选题,是最容易写出新意的。法律是保守的,但法律写作不必。
(4)新——是新事件
新事件,简单说,就是热点。
对于热点,我一直心情复杂。自从菜园种菜以来,几乎没有蹭上过。倒不是不愿意,而是跟不上。每次等我反应过来,热点都凉了。
这可能像韩寒少年时在新概念写的: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我虽然追不上,但追热点一直是各大公号的生存之道。这里面,有盲目跟风的,也有追得巧妙的。
总的来说,新事件也是选题入口,哪怕是蹭热点,只要言之有物,专业而不失体面,就会让人从关心热点变为关注你的内容。
韦伯在《以学术为业》中曾讲:
“一个文明人,置身于被知识、思想和问题不断丰富的文明之中,只会感到活得累,却不可能有享尽天年之感。对于精神生活无休止生产出的一切,他只能捕捉到最细微的一点,而且都是些临时货色,并非终极产品。”


“临时货色”的警戒尺,一直是我衡量自己文章的标尺。
每次写完,我都会问自己,是不是已尽量避免沦为“临时货色”。纵然一本书有印刷数量,一篇文有传播时限,我依然希望,笔下的文字和那些尝试思考的努力,尽可能突破边界,伴随时间流逝,历久弥新。


版权声明:文章系原创,转载请事先联系兔子清取得授权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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