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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与合伙人愉快工作:你的老板,没有不“傻”的|业务菜

兔子清 清的菜园 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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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一个APP

摄影|兔子Katie Emslie



前言


*本文选自《新律师进阶之路——非诉律师的思维与方法》


工作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和人的沟通。律师场景下,常接触的无非这几类:客户、老板、同事、同行。


这群人有一些固定特征:


客户没有不急的,老板没有不傻的,同事没有不忙的,同行没有不行的。


我们用四篇文章,描绘律师工作中,交往的那些人,尝试构建一种“身受其苦,乐在其中”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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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人,一个身兼多职的角色


在学校,老板指的是导师,而在律所,老板指的是合伙人。


虽然很多律所在推行或探索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以期打破单个团队“小生产队式”的作业模式,建立业务部门和律师池制度。但不可否认,即使在公司制管理的律所,新人进入后,仍然会面对特定合伙人作为你的“上级领导”,他们或者是你所在团队的合伙人,或者是你所处部门的合伙人。


合伙人是个身兼多职的角色。


对律师团队而言,合伙人既是这个团队的创始股东,又是CEO,同时还是业务员。他们既要负责管理,又要负责业务创收和项目承办,同时兼顾团队建设。


不同于律政电视剧中的桥段,这个定位并没有给合伙人带来“霸道总裁”的即视感。相反,在与同事或同行的交流中,你常常会觉得,老板们很“傻”。


比如,有的事明明他自己十分钟就能搞定,非要交办下来,你来做就得花两个小时;有的会议明摆着是务虚性质,非得全员出动,浩浩荡荡参加;新规出台,已做过法律研究发给他,和客户开会时还是得老一套;某位同事明明是“猪队友”,还对其视而不见,赞赏有加……


这些困扰,对新人如浓雾一般,有必要穿透聊聊。


2.合伙人的两种画像和特质


合伙人也有不同类型,有专注于做业务的“学者型”,有擅长于揽客户的“商人型”,也有注重讲政治的“官员型”。


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执业的立身之本不同。在曾指导过我的合伙人中,就有“学者型”和“商人型”,虽然处于同一团队,但他们的执业风格却大相径庭。


这位“学者型”的合伙人,性情温和。交办工作给助理时,他常常会用会议室的白板或桌上的一张纸,将故事背景、前因后果、主角配角都画出来,耐心地讲给你听。对新人而言,这是极好的指导模式,任何一项崭新的工作所带来陌生感和诸多疑惑,都在他的讲解中一一消解。


偶有瞬间,你甚至会觉得自己重新回到校园。这样的好事,听上去让人艳羡。但他也有很多让助手困扰的地方,如严重不守时,有时在与客户的会议中,因为他的迟到,你不得不随时接应可能突发的各种状况。团队聚餐、内部会议就更别提了。


另一位“商人型”的合伙人,大气爽直。与前一位合伙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不会和你讲那么多故事。能三句话讲清的,绝不用五句。和客户沟通也是如此,讲一个问题,讲透了,就可以了。那种重复三遍的事,在他的概念中,是要多收律师费的。



相应的,交办工作给助理时,他通常只讲大的梗概,剩下的剧情靠你脑补。审阅你交出的工作成果时,也不会面面俱到,把握大方向即可。


于他而言,律师业务更像是一盘生意,大家在商言商,干净利落。对新人而言,刚入职场就跟上这样的执业节奏有些难。


从执业成长来看,“学者型”的合伙人对青年律师可能有更多帮助。而对于“商人型”的合伙人,在有了一定工作经验后再协助配合,会更适合。他能在客户管理和案件管理上,给你经验和启发。“官员型”的合伙人我没有直接协助过,不宜妄言。


随着对律所工作性质的认识,对所协助合伙人的观察,我发现身为老板,合伙人有两项特质,闪闪发光——一个是擅学习,一个是会聊天。在律师行业中,这是两项极为重要的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是向内的,关乎你的知识更新。在创新业务层出不穷的今天,律师能否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决定了能否在新业务中占得先机。


依我观察,老板们无论是哪一种类型,在持续学习这一点上,确实是新人的标杆。


按照他们的年龄、财富积累和社会地位,在条件相似的其他行业,很多人靠喝茶聊天拉皮条也能生活得很滋润。而我所能观察到的合伙人,无一不对新知保持敏感,持续学习。



沟通能力则是向外的,关乎业务开拓和客户维护。青年律师在和客户沟通时,大多只能做到有一说一,问题解答完便无话可说,场面顿时陷入尴尬。


与此不同,有老板的场合,往往不愁话讲。大至中美贸易、人工智能,小至对方籍贯、写字楼租金,老板们总能聊得熨帖自如。虽为闲聊场合,但谈天说地背后,是资讯、数据、经历和见识的累积。


会聊天,不是执业必备技能,我也见过不善言辞业务做得不错的合伙人。但这是一个加分项,除了能解决问题,还能给人带来愉快交流体验的律师,无疑会获得更多欣赏和信任。


3.律师如何与合伙人愉快工作


律所多为扁平化的架构设置,无论公司制还是合伙制,组织架构都简单直接。


合伙人性质上是你的“上级领导”,但多数与律师之间是合作或协助的关系,上下级层级观念比较弱。这是我喜欢律师职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受益于这样的工作氛围,对待老板,可以把他的缺点暂且搁置,更多地从如何愉快合作、如何更好协助上考虑问题。


(一)合伙人的时间比你贵


必须坦诚,很多时候合伙人交办的事项确实有点“舍近求远”。


他一个电话可以找到客户,或直接联系到其他合伙人的事,非得交代你来问。你人不识、事不清、路不熟,搞定这事花了一小时。这情形,非但不是老板“傻”,更是老板的智慧。如果他什么都自己做,找人干嘛呢?团队存在的价值,就是以较低的成本帮他节省时间。


他的时间比其他人贵,不必花在这事上,所以交由你来办。想想合伙人的小时费率,你还会觉得他花五分钟,你花一小时,是他安排错了吗?


和合伙人沟通及协助工作,核心逻辑是帮他节约时间。他省下的时间,可以花在收费更高的事项上。对于团队整体来说,这才是科学的分工。


而对青年律师而言,通过完成交办的事项,也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单位时间价值,让自己的时间逐渐“贵”起来,这正是执业成长的过程。



(二)非诉的核心是团队


从事非诉项目,业务核心是团队合作。上市、并购、发债、改制,不是一两位律师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


非诉不崇尚孤胆英雄,呼唤的是并肩合作。对合伙人而言,需要将项目中的具体工作,根据难易程度拆解,分配给不同资历的团队成员。从实习生、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到初级律师、中级律师、高级律师,阶梯式的人才队伍对应着各类项目的不同工作。


既然是团队合作,那就意味着,一方面,你不能将交办的工作再全部转给他人。你可以适当再分配,比如将更为初级或简单的工作交给实习生去处理,但不能自个儿完全脱身,什么都不做。这是一种职业自杀行为。律师的成长靠的是经验的累积,如果没有真实参与,就无法获得经验。


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把所有遇到的问题,不分难易程度,全部攥在手里。超出你能力范围的,应尽快向合伙人或高级律师反馈,寻求指导和意见。而那些太过简单的事情,你如果捏在手里重复做,也很难真正成长起来。


青年律师虽然不能“带团队”,但要会“用团队”。在团队合作的视角下,整合项目工作,做好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分工,并适当寻求有挑战性的任务,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合进团队中,取得个人职业成长。


(三)长远看待“无用功”


尽管律师投入了人力和时间,也不是所有项目都能顺利推进。十万火急地开工,做到一半偃旗息鼓是常有的事,这时,你会失落甚至抱怨。


“老板为什么总接这些不靠谱的项目”,“这个客户每次都这样,嚷嚷投这个投那个,一个都做不成”,“又要投标,投标根本不可能中的,白费功夫”。


可不是,工作中就有那么多事,你知道不一定有结果,但仍然需要做下去。不仅要做下去,还得认真做好。


因为,一个尽如人意的结果,从来都是额外奖励。做一件事,和做成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顶多是说,当你去做时,你有可能做成而已。这个道理,适用于生活和工作的一切场景,当然也适用于我们经办的项目。


一个投资项目,参与方有投资者,有目标公司,可能还有中间人、所谓的财务顾问;投资者若为股权投资基金,背后还有管理人,有自己的基金投资人;目标公司有自己的股东,股东中可能有外资,可能有国企;目标公司若为特殊行业,还有特定的监管部门……


以上任何一方的动作,都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都可能构成交易的实质障碍。律师作为参与方之一,仅仅是这项交易中的一个角色,并且不是主导交易的角色。


到这里,你可以理解,老板在接受委托时,有多少超能力能够判断这个项目成还是不成了吗?


成事不易,这是我从学院到职场,最深刻的感受。但这不妨碍你全力以赴,奔赴每一个项目。那些暂停的,甚至中止的项目,真的一无是处吗?长远来看,也不尽然。


“有用” “无用”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置于项目本身来看,它可能是无用的;但若置于你执业生涯的经验积累来看,它就是有用的。工作中,不可能有那么多“拳拳到肉”,我们不是只有从成功的项目中才能学到东西。


(完)

Sep.2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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