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

法治指数与法治蓝皮书 法治指数 2022-05-04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0年《法治蓝皮书》指出
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发布,计划单列市排名前三甲
2020年6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8(2020)》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连续第三年对中国警务公开进行了指数评估。
《法治蓝皮书》发布了2019年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中国警务透明度评估对象共计36家,分别是27个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4个直辖市的公安机关,以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的公安机关。2019年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显示,36家公安机关的警务透明度指数平均得分为64.34分,略低于2018年的66.53分;26家公安机关得分在60分以上,及格率为72.22%,与2018年持平。排名前十的公安机关分别为深圳市公安局、厦门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和合肥市公安局,排名前三的均为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9年营商环境法治元年,警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全面提升。2019年10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对包括公安在内的各部门各行业的放管服改革以及公共服务与公开提出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有效提升公安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公安部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出台《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此,2019年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标体系精准对标条例要求,全方位考察“互联网+户政服务”的办理情况,包括在线咨询、预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以助推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
《法治蓝皮书》指出,公安机关职能架构公开到位,人事财务信息公开有所突破。36个评估对象均公开了基本职能,占100%;34家公安机关公开内设机构,占94.44%;25家公安机关公开了所有派出机构的电话,占69.44%。在人员信息公开方面,公安局领导信息透明度高,人员结构信息公开有所突破,部分公安机关还公开了执法人员名录。杭州公安局和长沙公安局还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明细。
《法治蓝皮书》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良好,部分公安机关重视数据公开。36个评估对象中,有18家公安机关公开了其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其中有15家做到了及时公开。部分公安机关的数据公开意识较强,南京、南宁、深圳、上海、长沙等市公安局公开了较为详细的执法数据。
《法治蓝皮书》指出,警民互动渠道畅通反馈及时,部分公安“微服务”功能强大。在36个评估对象中,有31家公安机关公开了监督投诉渠道,占86.11%;有30家公安机关公开了公众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并对公安机关的反馈处理意见进行了公开,占83.33%。部分公安机关的移动终端应用,功能强大,是集信息发布、政务办事、执法公示三位一体的平台。
《法治蓝皮书》还指出了中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存在的问题。首先,公安网站过于强调宣传功能,网站友好性建设未引起重视。部分公安机关的网站宣传色彩浓厚,削弱了网站的公开功能。例如,沈阳市公安局、合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首页设置了过多的新闻宣传类栏目。在36个评估对象中,仍有11家公安机关的网站首页有浮动窗口,影响阅读和观感。其次,警务公开栏目设置不甚合理,公安平台过度采集个人信息。栏目设置不合理表现为栏目之间交叉重合以及内容与栏目不匹配。评估还发现,不少公安的政务服务都集中到省级公安平台,但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倾向,除了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之外,还要进行人脸识别。再次,平台分散导致警务信息割裂,对信息公开的理解过于狭隘。警务公开既属于政务公开又属于司法公开,通常情况下,一个地级市的公安局,其政务信息被整合在同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上,执法信息会统一公开在省级公安阳光执法平台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又会被整合到信用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被整合到互联网办事平台,平台分散造成警务信息支离破碎,难以查找。另外,由于对警务公开或政务公开的理解过于狭隘,统计信息和规划计划等栏目本应该公开公安的工作总结、规划计划、业务统计数据,但是评估发现,不少公安机关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网站监测等公开工作机制。最后,公安文书公开的信息处理不一致,警务公开范围应明确。在24家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安机关中,7家为实名公开,17家为匿名公开。合肥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网匿名公开了行政处罚信息,而在信用合肥平台则实名公开。西宁市公安局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对申请人进行了隐名处理,而各分局则实名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是行政复议决定书,武汉市公安局对申请人予以匿名处理,而湖北省公安厅则未匿名处理。各地公安机关在进行警务公开时,对保密标准把握不一致,主要表现在警察数量和工作总结等方面。36个评估对象中,15家公安机关公开了警察数量;21家公安机关未公开警察编制或数量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公开了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而大连市公安局明确其工作总结、要点等内容涉及警务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法治蓝皮书》提出了提升中国警务透明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公开应以需求为导向。无论是公安网站的宣传色彩浓厚,还是栏目设置不合理,还是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背后都透视着公开的权力本位。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必须从理念上扭转定位,梳理公开要以权利为本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其次,信息化助力便民服务。在信息化时代,建议各地公安要多重视和支持信息化服务方式,建设新媒体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不仅方便群众办事,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安工作效率,节省警力资源。再次,推动公安文书立体式公开。与裁判文书、检察文书公开相比,行政执法文书公开从制度到实践都相对落后。不少公安机关对公开的行政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如加水印,禁止复制下载等,防止不当利用。这些做法与早期裁判文书上网的做法类似,但目前已经被法院放弃。文书公开的目的是多重的,除了监督之外,还有作为大数据方便分析挖掘。未来,行政执法文书上网应借鉴司法文书上网规定,实行实名公开,并且建立文书公开栏目,逐步扩大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开范围,建立行政处理决定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裁判文书的关联,推动文书立体式公开。最后,明确并公开保密标准。公安机关有不少业务涉密,对于哪些事项属于保密范畴,应由《保密法》及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并且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应该向社会公开,否则不仅公众无法对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进行监督,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也无法把握是否应该公开,造成实践中各地掌握的标准和尺度不统一。







原文参见《中国警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执笔人:王小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lawindex

WELCOME

TO SCAN

QR CODE


添加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