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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 | 《41号公告后,这样拆掉持有限售股的合伙企业可以吗?》
昨日,小必发布了一篇名为的《41号公告后,这样拆掉持有限售股的合伙企业可以吗?》的文章,经小必团队再次审阅,发现错误。
2022-05-18
因小必将限售股减持的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扣除成本混淆,致使计算错误。现更正如下,同时也提醒大家以后千万要注意哟!
更正如下:
更正:个人所得税应该是(10*5000-1078-1000)*35%=1.67亿,通过步骤一拆掉合伙后,共计税金为4500万元,拆与不拆相差超过1.2亿。
今后,小必将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校对机制,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但“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如您发现有文章错误,或有问题想讨论,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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