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集中曝光4起涉税违法违规案件!“偷逃”“少缴”都要罚
税法红线不能踩
“偷逃”“少缴”都要罚
税务部门曝光多起涉税违法违规案例
2位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1名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1涉税中介被暂停受理业务……2月14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多起涉税违法违规案件,再次警示,无论是网红主播、普通纳税人还是涉税中介,都须严守税法,勿踩法律红线。
01
持续治理规范网络直播行业
西安市税务局公布2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贾亚亚、加婵婵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对此,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分别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
自2021年税务部门首次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以来,这已是第7次曝光此类案件,共涉及网络主播8名。无论是偷逃、少缴税款逾7亿的带货一姐,还是知名度不高的小主播,只要逾越法律界线都受到了处罚,彰显了税务部门持续打击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为加强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网络直播发布者要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再次为网络主播敲响依法纳税的“警钟”。
“持续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相关群体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坦言,“依法纳税不仅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一些公众人物应尽的社会职责,以身试法只能自毁前程。”
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既体现了严格执法的“刚性”,又展示了人文关怀的“柔性”,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税务部门依法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不仅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更是对网络直播行业的治理和规范,有利于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为守法者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偷逃税事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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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贾亚亚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加婵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加婵婵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02
依法纳税勿信各类“节税秘笈”
从重庆税务部门通报的案情来看,涉案的自然人纳税人存在应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的情形,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当地税务部门遂对其立案检查,并追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处以相应罚款。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今年3月1日起新一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启动。“本次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必将大大提高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视。”翟继光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自2020年开始的新制度,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已进行了三次汇算清缴,但仍有部分人忽视、甚至故意不进行汇算清缴,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这些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有利于纠正极少数纳税人认为汇算清缴可做可不做的错误观念。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一定要严守税法规定,如实进行申报,该补缴的要依法补缴。如果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税务机关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立案检查。此外,不要轻信网上各类“节税秘笈”,不要在社交网络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信息,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做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未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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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重庆市某代理公司员工刘晓珊未依法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刘晓珊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晓珊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晓珊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刘晓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90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晓珊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03
涉税中介曲解政策误导公众
此次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曝光的1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宣传信息案,涉税中介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个人车辆出售公司,少缴纳税款”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不仅扰乱正常税收秩序,侵犯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也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内容、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并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仅2022年,税务部门累计曝光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10起。
“一些偷逃税案件的背后常有涉税中介机构的策划和协助。”翟继光分析认为,本次曝光的涉税中介违规案虽然仅涉及虚假宣传,但其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特别是其以专业机构的身份进行虚假宣传,不仅容易让纳税人上当受骗,更容易让广大公众将偷逃税的手段误认为是合法合理节税的手段,从而诱发本无偷逃税意图的纳税人走上偷逃税的道路。“税务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涉税中介机构违法案件并予以曝光具有重要的普法意义。我国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才是正道。”翟继光说。
涉税中介是涉税专业服务的提供者,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坚持底线思维,守法诚信经营。税务部门曝光相关案例,意在提醒广大涉税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增强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和审核把关,严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不要想着通过提供有损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服务、恶意进行政策解读或者以偷逃税款为目的的恶意税收筹划等谋取利益,否则将自食其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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