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被羁押26年后改判无罪 冤案制造者会免于追责?
王飞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
张玉环案再审辩护律师
方弘: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再审判决后,当初刑讯逼供者是否会被追责?
王飞律师:刑讯逼供者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是刑事责任。
方弘:再审审理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决定不启动排程序。这是否意味着当年的刑讯逼供者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无法追责了呢?
王飞律师:虽然说法院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我们始终认为这个案件的情况是足以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的,并且应当进行调查。如果作为检察机关无法提供足以证明收集证据合法性的证据,那么本案中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应当排除。
这个案子确实非常遗憾!江西高院最终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法院不启动排非程序,并不意味着刑讯逼供就是不存在的。
从我个人来说,我认为一个事情只要做了,就永远抹不去,一定有办法来追究作恶者相应的责任。所以,不是江西高院再审判决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就不能对当年的刑讯逼供者来追责。我始终认为本案是应当并且是能够对刑讯逼供者去追责的。就像我们之前代理的廖海军案,当年刑讯逼供导致冤案的侦查人员已经被监察委立案调查,并且被判处了刑讯逼供罪。
方弘:除公安机关以外,法院在只有口供的情况下判案,并且其重审超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的情况下,没有指定辩护律师。相关责任方的追责如何可以启动?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王飞律师:对于法院来说,在死刑案件中没有指定辩护人,审判人员肯定是一个重大的失责失职行为。这样的失职导致一个错案的发生,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甚至有可能承担玩忽职守罪的刑事责任。
方弘:尚满庆律师表示要提出700万的国家赔偿,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王飞律师:张玉环没有正式委托我们来代理国家赔偿的程序,虽然说他有这样的意愿,但是具体的金额实际上还没有最终确定,可能尚律师提出的只是一个初步想法,这样一个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确定。
方弘:尽管此案发生在26年前,但并不意味着26年后的今天就没有冤假错案。而造成冤假错案的根源多数都在于刑讯逼供。即便在当下,刑讯逼供仍然存在。您认为如何杜绝刑讯逼供?
王飞律师:我认为杜绝刑讯逼供,首先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比如律师在场权,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应当赋予律师在场权,律师可以及时制止一些非法取证行为,当然这是一个制度方面的改进。
同时,依据现有的制度也可以有操作的空间,比如在发现任何刑讯逼供的行为以后,应当对刑讯者进行严厉追责,让他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样应该可以逐步的减少,甚至是杜绝刑讯逼供。
目前的问题就是对刑讯者过于宽容,追责不力,导致刑讯逼供的违法成本过低,也是现在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相对于1993年也就是27年前,刑事司法制度其实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刑讯逼供的限制措施和防范措施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不可否认在某些个案里确实还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刑讯逼供的顽疾,就应该出重拳,对刑讯者零容忍,采取最严厉的追责措施。这可能是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一个可行的方案。
27年又何止是张玉环一人的27年?
张玉环被羁押后,妻子宋小女带着两个儿子讨生活,其中的辛酸无法想象。11年前,宋小女患子宫癌担心孩子以后没人抚养决定改嫁,但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她对现任丈夫提出了三个条件,其中包括必须无条件地对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好,同时允许她随时回去会见张玉环。8年前,宋小女宫颈癌手术失败导致膀胱破裂。
就在张玉环回家那天,宋小女走上前去,没等搭话,就因激动过度晕倒在了家门口。本应该属于团聚的夜晚,宋小女在两个儿子的陪同下被抬上了120急救车。深夜,她告诉澎湃新闻,其实她看到张玉环回家的那刻,内心是悲喜交加的,她知道在短暂的相聚后,自己最终要回到原先的生活里,无法给张玉环一个完整的家,“他人出来了,却还是一无所有。”
8月5日上午8点不到,身体刚刚恢复,宋小女又坐车来到了张家村,陪同张玉环一起给公公张国福上坟。时隔近27年后,二人再次紧握双手。
宋小女告诉张玉环你从1993年起欠我这个拥抱,一直欠到1999年,我嫁给了现在的老公。而张玉环的大儿子也因此饱受歧视、早早当家,从来没有去看过服刑的张玉环,小儿子只去监狱看了张玉环两次。84岁的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为了一口气活到现在。
27年后,一家人再次团聚,却已支离破碎。一个家庭三代人的遭遇,如果不能对当年的刑讯逼供者、违反程序审理的法官,冤案制造者进行追责,那么冤案平反意义在哪?司法公正又如何体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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