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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猝死在配送途中却获赔难 底层的生命不值钱?
马红雪
劳动专业律师
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案情
饿了么骑手韩某伟今年43岁,为了赡养家中的老人,同时抚养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他来到北京当了一名外卖员。每天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为的就是养家糊口。家人谁也没想到这根家中的顶梁柱会倒。 当天韩某伟已经配送了33单外卖,仅仅是中午繁忙时段的一小时内,他就配送了12单。在用餐高峰期过后的下午两点,他简单吃了一口午餐就继续配送服务。但是在第34单来临的时候,他倒在了配送途中,再也没有醒过来。 警方经过侦查后认定,韩某伟的死亡不属于任何刑事案件,仅仅是意外猝死。他的家属希望饿了么平台能给个说法。 饿了么平台声称,在韩某伟注册成为外卖员的时候,平台协议写得非常清楚,他与饿了么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雇佣关系。外卖平台仅是居间中介,真正雇佣他的是餐厅和用户,因此他们仅愿意赔偿2000元,表示哀悼之情。 每名饿了么骑手,在当天接单的第一笔佣金里,都会被强制拿走3块钱,为他们当天的工作安全投保。保险公司倒没有赖账,该赔就赔。但总共只赔了3万元,因为猝死的保额就只有3万元。 每天奔波在路上的,为了用户、平台服务的送餐员的生命,仅仅两千块就被打发了。家属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这件事也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2021年1月,饿了么平台就此事做出回应,将会为这名骑手提供60万元抚恤金,并为所做的不足之处道歉。这样的结果显然对于猝死的外卖员而言,比2000的抚恤金要好。 深扒之后发现,外卖平台每天扣除的这3块钱保险费,平台实际投保金额只有1.06元,一口气黑掉了70%的保费。 外卖骑手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职业,在韩某之前早已有很多骑手伤亡,也有人到法院起诉过。 2019年1月,西安就曾发生过一起美团骑手送餐途中猝死的案例。但法院的判决,认定外卖平台只是信息发布平台,非劳务用工主体,只负责进行撮合交易,和骑手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驳回了骑手父母要求美团平台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抚养金的请求。
方弘:在这个案件当中,因为骑手和饿了么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饿了么平台一开始是给了他2000元的慰问金,还不属于赔偿。劳动关系是不是很重要?员工和用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和其他关系相比有什么优势? 马红雪律师: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是有很大优势的。比如劳动者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劳动者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工伤待遇、女职工的产假待遇、强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以及带薪年休假的待遇等,这些待遇都是属于劳动者所享有的特权。 像骑手与饿了么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般就会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依据合同的一个原则就是“意思自治“,这个合同上签订的所有条款,都是由当事人来约定,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前面提到的劳动者享有的好多权利,可能在这种雇佣关系上就没有了。 方弘:每天上班都是统一着装,公司可能还会有内训,韩某伟包括他的妻子,可能就自然认为自己跟公司之间存在《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关系,但是出事以后才知道其实并不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怎么来判断自己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到底是不是劳动关系呢? 马红雪律师:一般劳动关系的确定,应该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是法律规定的主体。用人单位一般就是国内、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也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的要求是必须在16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的人群可以称为劳动者。但是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说文艺、体育这些特种的工艺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以,第一个条件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是《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资格。 第二个条件,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都要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个条件,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般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方弘:韩某伟和饿了么之间到底属于一种什么关系呢?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马红雪律师:要确定韩某伟与饿了么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也要通过刚才所说的三条进行综合的衡量。 第一,韩某伟是符合劳动者条件的,饿了么也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 第二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适用韩某伟。如果韩某伟与饿了么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属于劳动关系。如果他们人身依附关系很差,没有强烈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状态下,可能就不是劳动关系。 人身依附关系是否强烈,主要是从用工方式、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考勤管理等多方面来判断。 第三条,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我认为韩某伟提供的业务属于饿了么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其实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主要看第二条,他们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方式是否强烈,人身依附关系是否很强烈。 以现在法院能够查到的一些判决书来看,不认为外卖员与平台是劳动关系,主要可能是认为他们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不那么强烈,劳动管理上是比较松散的。之前,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也曾经产生过很大的纠纷。 但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明确了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还是希望通过这个事情可以促进立法层面的明确。因为,现在外卖员是新兴职业,希望通过立法层面的明确来加强新兴行业的强化管理。 方弘:《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显示,2020年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同比增逾11%,达到55.68%;超过四分之三的企业主要出于“降低用工成本”这一动机使用灵活用工。现在,像外卖、网约车和闪送等工作中,几乎都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的权益又如何得到保护?因为外卖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属于高风险行业了,比如说交通事故、猝死等等。这些情况一旦不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的话,相当于无论人受了多大的伤,即便是死亡,可能获得的赔偿都少的可怜。 马红雪律师:没错。如果不按劳动关系管理,他们受到的这些伤害,可能就没有劳动法强制的保护状态了。出于对网约车、外卖等这些人员的保护,还是希望立法层面能够明确双方是劳动关系,这样更会有利于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保护。 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立法层面出台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这些人员可以去购买一些商业的保险,国家现在有新农合,新农保或是像北京有城乡居民保险这种社会保障方面,也应该去投入一部分钱。 然后,遵守交通规则,注重自身的保护。挣钱是为了生活,在挣钱的同时也要适当的休息。
结语
针对1.06元的保险,红星新闻记者先后联系两名客服,当问及蜂鸟众包平台每天扣除的三元服务费是否都用于购买保险时,两人都先回答“是的”。随后,一名客服改口称:“保险是不收费用的,每日缴纳平台服务费3元后,会赠送一份保险。” 红星新闻发现,假设饿了么的85万骑手每天向平台缴纳3元服务费,但这之中只有1.06年用作购买保险,一年365天下来,平台能从这一渠道进账6.02亿元。平台的这个行为是否涉嫌诈骗? 一位南城骑士的网友统计说,目前的骑手数量如果是以注册账号的数量来算,全国所有的外卖骑手加起来有超过一千万人。据美团配送方面表示,如今其旗下的签约骑手数量已经超过399万,而其单日订单量,也已经突破3000万。美团有为骑手身体安全着想所开设的袋鼠宝贝公益计划,为旗下的399万名骑手提供大病、意外伤害以及困难的公益帮扶服务;而且在疫情期间,美团配送还通过AIoT技术管理站点的安全消防和电动车的行驶速度,为骑手工作时间的安全问题提供保障。 无论骑手和平台是否具有劳动关系,但是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平台方,因此平台应当履行一定责任,而且应该强制性履行,以保障外卖骑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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