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结婚2年妻子拒绝同房 丈夫强行发生关系被判强奸罪!

刘章 方弘 个案说法 2022-07-26






刘章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昕教授大案刑辩团队律师

阿里巴巴员工王某文涉嫌猥亵案辩护律师



案情


2006年10月,孙建军(化名)经人介绍与被害人小金(化名)相识,2008年9月,因女方父亲为获得拆迁利益,小金在其父亲的逼迫之下与孙建军结婚,在领取结婚证书的当晚,孙建军提出要与小金发生性关系,遭到小金的拒绝。之后,双方从未共同生活,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 2010年3月小金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5月18日,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驳回小金要求与孙建军离婚之诉,双方均未上诉(被害人原拟过6个月再起诉离婚)。 2010年6月14日13时许,孙建军至小金工作单位门口,强行将小金拉上出租车,带至孙建军的暂住处,趁着酒劲,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小金发生性关系。 2010年6月15日凌晨,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至现场将小金解救,同时将孙建军抓获。 民警在抓获孙建军的时候,孙建军的表情十分惊讶,他问民警:是不是抓错人了?他根本没有做啥!当他听说是妻子报的案时,他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事,两口子的事,警察管得着吗?

采访对话

方弘:在我们看来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是一件很正常,如果不发生性关系就不正常了。丈夫孙建军强行和妻子小静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刘章律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和妇女发生性关系。 这个案子,孙某确实采取了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跟妻子小静发生性关系,他已经完全符合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理论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但可能引发争议。 强行发生性关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我们称之叫婚内强奸。婚内强奸的问题在刑法理论界还有司法实践当中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有争议,对其界定也有各种各样的观点。 因为,它的特殊性就体现在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性关系。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本身就是应有之义,无论是伦理上还是我们几千年来文化来看,都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妻子必须跟丈夫发生性关系,但从法律条文来讲是能够推出来的。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指的夫妻一方不能跟婚外的其他人发生同居、性关系。反推理解,夫妻一方不能跟婚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就只能跟婚内的人发生同居。其实,从法律条文也能推理出,夫妻双方有发生性行为的权利,甚至是法律上的义务。 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丈夫对妻子强行强奸,是否按照犯罪来处理?确实争议非常大!有的人认为婚姻关系就包括了即便随时随地发生性关系也不视为是违背妻子性方面的意愿。如果一旦发生这样的行为,怎么看?这往往被看作是一个家庭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不适宜上升为刑事犯罪来处理。 像本案孙某这种情况,它的特殊性是两人婚姻在建立的时候,小金就不是自愿的。而且在建立之后,双方从来没有共同生活过,财产也都是各自归各自所有。小金起诉离婚的诉请,虽然被驳回,但形式上还是在婚姻期间。不过,小金还是计划要等6个月期间满了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因为,法律规定离婚诉请被驳回后,只能在6个月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种背景下,其实双方已经不存在一个正常的婚姻关系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已婚妇女对于另一半的性自主权的概括承诺,其实是不存在的。 司法实践也是采取这样的立场,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是因为纠纷长期分居期间或者是妻子长期受到丈夫的虐待期间,概括来讲就是婚姻关系不正常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性交的是按照强奸罪来论处的。 在我们国家以前的一些判决当中,已经有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对于纯粹的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没有大的矛盾的情况下,确实发生了婚内强奸的话,我们认为它是没有核心得侵犯到已婚妇女的性自主权的。 性自主权的核心内容就是法律规定的忠诚义务,不能跟婚外的人同居。反而推之,性自主权核心就是跟丈夫或妻子是可以发生性关系的。即便有的手段有强迫、有强制性,但没影响到核心内容,而且可以从社会秩序,家庭的角度来理解性自主权。 如果把这一类婚姻正常存续期间的“强奸”来作为强奸罪来处理的话,它对家庭、子女、还有夫妻关系是有很大影响的,社会观念上也觉得这样的行为的危害性也不是很大。 所以,在目前的这种社会观念背景下,司法不把这一类行为纳入强奸罪范围内来处理。而上述正常婚姻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按照强奸来处理。孙某的婚姻恰恰就是一个非正常的状态,侵犯到了已婚妇女的性自主权。 方弘:其实并不是夫妻之间如果一方不愿意而强行发生性关系,就必然构成强奸罪。还要看夫妻关系是否正常,什么样的婚姻关系是属于非正常的? 刘章律师:双方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或者已经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各种各样的纠纷分居了,妻子长期受到丈夫虐待、暴力性家暴。 本案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之下,很难按照社会观念来理解,把小金的婚姻关系理解为是一种对性自主权的处分,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是一种非自愿的性行为。 方弘:在这种不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妻子是否愿意也是追究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重要条件,这个证据应该还是很难收集的? 刘章律师:这类证据包括妻子本人的陈述,在非自愿发生的过程当中,丈夫不可避免的会采取了一些暴力或者使用迷药等等,使得妻子陷入了不能反抗的状态。这样的证据综合来证明的话是可以认定其实是非自愿的。 如果是陌生人之间,男性对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女性是醉酒,而且事前也没有同意过男方实施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就可以认定强奸。但是,同样的证据标准放在正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之间,妻子喝醉了,妻子喝醉之前也没有告诉丈夫说你可以跟我发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丈夫趁妻子醉酒状态发生关系了,就很难认定是强奸。因为,我们很难说丈夫违背了妻子的性自主权。 而且,现代社会,特别是高学历的现代女性,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正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女性意愿发生性关系,也应当认定强奸。这样的呼声也非常多,只不过偏主流的意见认为这一类还是不宜认定强奸。 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对于女性性自主权的人格尊重,如果上升到全社会达成一个更大范围的共识,到时候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更严格,婚内强奸可能也就是强奸。


结语法院判决孙建军犯强奸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尊重是处理婚姻关系的最基本原则,否则再深的爱也会消耗贻尽,没有尊重就没有爱。善待妻子,才会成就最好的人生!












欢迎关注:

卖个10元的萝卜擦子 竟被诉侵权索赔20000!

空白纸上签名竟损失三十多万  中了圈套却难伸冤!

学生被困厕所错过考试索赔13万!

14岁少女被家人强迫出嫁给陌生小伙收25万彩礼 双方父母涉嫌犯罪!

被拐14年的儿子找到了 养父母会被免刑责?

外卖员在顾客麻辣烫里小便被拘14天  顾客获赔数额不会高!

自称遭性侵的阿里女员工被原阿里集团副总裁告上法庭  或败诉!

男子打麻将赌资135元被拘留12日  凡涉赢钱的打麻将都是赌博?

女孩15岁遭家暴流产 再次孕中被钢钎打反杀丈夫获刑!

庄稼被糟蹋绝收  夫妻猎杀野猪获刑值得商榷!

王岳伦官宣和李湘离婚 明星这样避免抚养权争夺大战!

为孩子代购救命药 四位妈妈被认定贩毒!

恶狗咬人主人拒不道歉赔偿   狗主人或将获重刑?!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往期700多期节目内容。我们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公司类案件等,大家可以按照分类查找。

关注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我们的联系咨询电话 1597 4827 467

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的是我们邀请到的《个案说法》节目嘉宾。他们专业深负责!

本公众号使用的图片及文字有部分来自网络,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公众号为非营利公众号,旨在宣传法律常识,普及法律知识,如果有些文章对您的利益有所影响,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请长按下面二维码或扫描个案说法二维码,关注我们。更多案件的深度解读,都在里面有哦!

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解读热点经典案件

个案说法!

15974827467

微信同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