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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丨6·5国际环境日前夕,嘉兴中院赴海宁护航民企
“6·5国际环境日”前夕,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三服务”活动。
嘉兴中院副院长徐静霞,行政庭、刑庭有关同志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岳玉良等来到海宁市经编园区,走访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以及环保设备投入等情况,并送上《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及典型案例》小册子。
走访后,与马桥街道、经编园区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多家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在环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
会上,徐静霞指出,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互动,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专题法律讲座等方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在此之前,行政庭庭长李土根还参加了“6·5”环境日暨第三届环博会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规范环境执法 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比活动。
文字丨徐洁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