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处的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共同构成一体化示范区,这里正在成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行地和标杆地。
姚海涛带领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等前往上海、苏州等地法院,探讨长三角法院一体化司法实现路径。作为地处一体化示范区的法院,嘉兴法院今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探索推进长三角司法一体化新路径。今年年初,嘉兴中院院长姚海涛履新不久即提出“发挥四个优势 打造四个高地”工作思路,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区位优势,全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先行地。嘉兴中院出台《关于为我市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市域一体化司法—长三角一体化司法”两步走战略,通过构建 “四个共享”“五个共建”“六个协同”机制,推动一体化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嘉兴法院将知识产权审判和执行作为“试验田”,率先探索推进市域一体化司法。知产审判方面,中院从全市挑选5名员额法官和2名助理,组成了跨域一体化审判团队,依托知识产权线上办案平台,实现全市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统一办理,有效统一了类案裁判标准,解决了司法服务差异化的问题。执行方面,中院统筹全市执行资源,打破区域限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行,发挥协同作战优势,攻坚重点疑难案件。实践证明,市域一体化司法的成功探索,为推动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司法提供了有益经验。
今年5月13日晚,嘉善法院院长孙汉忠带领执行干警来到江苏,在吴江法院的大力协作下,将身在吴江区黎里镇的被执行人陆某控制并拘留。次日,陆某家属代陆某将余款履行完毕,并缴纳了罚款,首次跨省执行圆满结束。几天后,三地法院又共同发布“老赖”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而这些执行协作举措都源于一份备忘录。5月10日,嘉善、江区、青浦三家法院院长签署了《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备忘录》,这标志着三地法院开展一体化司法迈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第一步。
在立案服务方面,嘉兴法院积极推进长三角毗邻地区“异地可办、一次办结”立案模式。今年9月初,浙江桐乡法院与江苏昆山法院开展首例跨域立案协作,原告在桐乡法院立案窗口递交诉讼材料,桐乡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上传诉讼材料,昆山法院在线完成审查予以立案,并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文书传给桐乡法院,桐乡法院打印后交付原告签收。目前,嘉兴法院已经开展跨域立案60余件。 今年9月,嘉善法院、青浦法院、吴江法院共同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司法协作协议》,构建全面协作体系,推进生态绿色发展,优化司法服务保障。随后,三地法院同时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实现“一窗受理三地案件”,最大限度发挥在跨域立案、跨域执行、多元解纷、法庭协作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一站式、无差别、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深入推进,江浙沪地区更多的法院加入到一体化司法的进程中来。浙江嘉兴的海盐、海宁法院与江苏苏州的常熟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协作,在跨域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建立协助联动机制。浙江嘉兴的平湖、嘉善、海盐法院与上海的金山法院共同签订《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协议》,通过司法协作的力量,共同守护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