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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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帅气的警服
英姿飒爽的人民警察
让人很有安全感
可偏偏有人
利用大众对人民警察的良好印象
招摇撞骗 获取不义之财!
近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王亚荣(化名)假冒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
现年28岁的被告人王亚荣系湖北人,无业,曾协助民警制服歹徒负伤,被海宁市公安局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到囚犯
这个年轻男子身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王亚荣供述,他穿仿冒“警服”刚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却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
2018年9月,被告人王亚荣通过网上聊天与被害人李雪华(化名)相识,聊天中被告人王亚荣自称为“人民警察”,在取得李雪华的好感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此期间,王亚荣携带“警服”(仿冒)至被害人李雪华住处,使被害人确信其是人民警察。被告人王亚荣多次与被害人发生两性关系,并编造自己出差没过路费、油钱、话费等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李雪华13000余元。
2018年11月30日,因被告人王亚荣工作日经常在网吧玩游戏,同时身上纹有纹身,被害人田红雅怀疑王亚荣冒充警察,故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海宁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3日立案调查,经侦查,王亚荣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5月9日凌晨,王亚荣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亚荣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多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案发后,被告人王亚荣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海宁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王亚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丨海宁法院
编辑丨桃渊明审核丨田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