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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案件辩护,再获一起无罪

大案刑辩 正义联接 2022-12-31


文/李二权

临近虎年,肖之娥律师带我办理的四川锦鸡案在侦查阶段终止侦查、撤销案件,成为2021年大案刑辩团队第5起无罪案件。团队每一位律师都有了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件,其中郑晓静律师3件,刘章律师2件,肖之娥、何智娟、曾薪燚律师各1件。
自深圳鹦鹉案开始,大案刑辩团队逐步实现了动物案件辩护技术的极致化和标准化。我们力图把案子做好、做精、做透、做出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提炼同类型案件辩护的共通性,继而形成一套特定类型案件的辩护技巧与方法,徐昕老师创造性地将此称为类案辩护
沿着类案辩护的思路,团队承接了若干动物刑事案件,迄今为止实现了100%的有效辩护。同时,我们也推荐了一批动物案件给律师同行,也基本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2021年我们承办的动物案件

1、江西(鹰潭)鹦鹉案,全国首例认定人工繁育鹦鹉无罪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


2、金华鹦鹉案,全案取保。本案对抗激烈,何智娟律师乃至案外人肖之娥、徐昕被投诉,从一开始的重判、实刑争取到检察院书面量刑建议缓刑,第一被告人开庭后当庭释放。


3、北京(朝阳)鹦鹉案,不批捕。


4、洛宁豹猫案,不批捕。


5、昆明鹦鹉案,取保。


6、邢台鹦鹉案,一审五年,二审改为一年半。


7、茂名鹦鹉案,一审五年半,二审改为一年多,实报实销。


8、南昌鹦鹉案,全案不起诉,为动物案件的辩护打开了新局面。


9、四川锦鸡案,终止侦查,撤销案件。


动物案件辩护难度大,辩护空间高低悬殊,当事人支付能力弱,“大律师”往往不愿意办理。但我们团队持续关注,不断提炼类案辩护的技术。
因为动物案件的辩护工作不单是为一个人辩护,而是为一个群体辩护。我们为每一起动物案件的努力,都惠及包括动物爱好者、动物养殖行业从业者等在内的整个涉动物案件群体。
这一类案辩护也为律师同行扩展了辩护业务和辩护空间。我们的辩护词等材料对社会公开,供律师同行参考,动物案件整体辩护水平也因此有所提升。
通过办理动物案件、枪支案件等特定类型案件,我们还希望个案推动法治。
深圳鹦鹉案之后,全国人大法工委就动物案件回复了公民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就此提案,后最高法明确要修订司法解释,2020年底“两高两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涉及人工繁育动物的案件,应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简言之,可轻判,可出罪。该条款直接回应了深圳鹦鹉案中暴露出司法解释不当的问题,修改了动物案件司法解释第1条关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界定,不再一刀切地将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等同于野外种群保护,而是要求综合考虑、实质把握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程度,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因此,也有人直接将该条款称为“王鹏条款”
虽然在立法层面尚未根本解决动物案件中人工繁育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的问题,但目前的进步也是很多人用自由加上很多法律人的共同努力换来的。
古希腊哲学家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整个地球”,大案刑辩团队通过类案辩护的支点,在动物案件、枪案等领域努力以个案点滴推动法治。未来,我们将在涉黑恶案件、为企业家辩护的案件、民办学校案件、性侵案件等类案辩护方面继续努力,期待取得更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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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前会议指引》一部工具性的刑事辩护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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