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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吴宏耀教授在“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系列著作发行仪式”上致辞发言




编者按



   2019年12月28日,“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系列著作发行仪式暨法律援助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共邀请实务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二百六十余人与会。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李寿伟、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黄永、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副总编辑周佩荣等领导专家分别到会祝贺并致辞。现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将各位主讲嘉宾的发言内容予以整理,以飨读者。






樊崇义教授的人本主义法律观



——吴宏耀教授在“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系列著作发行仪式”上的发言



首先向老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的出版致以诚挚的祝贺!刚才各位发言人都向老师表达了问候。作为一名从1999年开始就开始跟随老师学习的学生,我先后参与了老师的诸多研究项目,在老师的言传身教中,受益良多。回顾二十多年的历史,在生活上,我不仅从老师身上学到治学的方法和态度,更重要的是,老师谦恭礼让、与人为善的为人处事风格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实事上,我一直在心里默默地提醒自己,要以老师为榜样,争取做像老师这样的人。在学术方面,从老师提出“部门法学的哲理化”的学术主张,到共同撰文推动证据立法,再到现在协助老师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一直在老师指导下学习、不敢懈怠。在研究方法上,从“侦查讯问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律师在场的三项制度试点”开始,在老师指导下,深入探索实证研究方法,努力从中国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探寻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汇报一下近几年来老师在法律援助领域所做的工作。就此,我总结为樊崇义教授的人本法律观及其实践应用。据我所知,老师早在2003年前后就开始提出并倡导“人本主义法律观”。当时,我私下里觉得,人本主义理念与刑事诉讼法学相距甚远。但是,在人本主义法律观指导下,老师积极研究刑讯逼供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冤假错案制度,大大拓展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视野。反观过去几年老师的研究,可以看出,“人本主义法律观”是老师法治情怀的集中体现,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人本主义》一文中,老师指出,“人文关怀来自于人文精神,它是一种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对象的思想和观念体现,其本质在于以人为中心,以人性为基础,时刻关注人的合理需要。”第一次读到这段话,我惊叹的是,这竟然出自一位刑诉法学者之口。然而,也正是这种高屋建瓴的思考,让老师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带有了更多的人文色彩和法治温暖。2017年初,老师提出要成立法律援助研究院,着力推动法律援助立法。当时,我还有点不理解。但老师说,法律援助制度是我们法治建设的短板,是未来法治中国的阳光产业。后来,老师极力说服相关领导,借习总书记五三讲话的东风,与司法部合作共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以法律援助研究为特色的智库型研究院。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就是在践行着老师多年来一直在思考、在倡导的人本主义法律观。


“人本主义法律观”是老师的法治情怀,也充分反映了老师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洞察力。2017年以来,老师从中国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制度的学术理论研究,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奔走呼号因此,我将老师法学思想的转变概括为:从“正当程序观”到“人本主义法律观”,即从注重程序正义开始转变为关注法律的实质,即人本主义的关怀


作为新时代背景下,积极践行人本主义法律观的倡导者,老师高瞻远瞩,从三个方面规划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学术研究格局一是倡导建立专门的法律援助研究机构,培育专业化的法律援助研究团队。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是全国首家以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为特色的智库型研究机构,也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一家以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为特色的专门学术机构。而且,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在老师倡导之下,研究院现在还团结了很多的兼职研究员、志愿律师,邀请他们参与到法律援助研究工作之中。
二是身体力行,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制度理论研究。在2017-2019年两年时间内,樊老师已经就法律援助制度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在老师的五本新作中,最新的一本专著就是《法律援助制度研究》。在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中,老师明确提出了以下几个观念:一是法律援助应当从权利的角度来理解,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普通民众获得法律援助权利的一项法律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制度应当是“国家责任、政府义务、社会协同参与”的一套综合性法律制度。三、在立法中要突出重点,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确立“四梁八柱”的基础制度。在法律援助立法的研讨过程中,老师一直提醒我们,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不可好高骛远。因此,在《法律援助法(建议稿)》草拟过程中,老师希望可以着重解决法律援助的几个核心问题,如经费保障制度、贫困标准问题、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模式,以法律援助的质量保障。
三是为后学搭建法律援助学术研究平台,激励学界关注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今天上午,我们见证了首届“樊崇义法律援助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颁奖仪式。老师试图通过设立科研成果奖的方式,鼓励更多的年轻学者可以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研究中来。正如张青松律师在去年香山会议所言,“法律援助是法律人的良心”。法律人善于抽象地讨论权利和价值,但是,如果普通的民众、尤其是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获得律师帮助的社会群体,不能像你我一样享有法律制度赋予的权利,那么,我们很难说这是一项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遑论其公正、公平性了。因此,法律援助制度研究应当是我国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法治观的必然要求。除了设置科研成果奖,老师今年还主编出版了《中国法律援助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系列)》。恰如编辑所言,蓝皮书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平台;应当以志史的方式,记录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点滴进程。
最后,我想引用胡云腾大法官为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而写的一首诗,作为我发言的结束语

八秩犹劳法治兴,

弄潮学海育群英。

妙文华章廿一卷,

只为正义满乾坤。


谢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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