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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法律援助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法律援助法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月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16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图为栗战书委员长  摄影/马增科


会议审议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法律援助法草案的议案。草案明确法律援助的概念、提供主体,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明确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相关内容,规定法律援助的程序,明确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作了说明。

其中,法律援助法草案根据当前刑事诉讼改革需求,结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增加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司法机关通知的法律援助事项包括 “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案件的被告人”和 “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 (第二十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魏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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