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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樊崇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高质量发展和立法完善建言

2021年5月15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四十年:回顾、反思与展望”新书发布暨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在会上作精彩发言,我们特将发言整理为文字稿,以飨读者。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高质量发展和立法完善建言


樊崇义


作者简介: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行上午好!

我首先以我个人的名义,并代表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对孙长永教授新书《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四十年:回顾、反思与展望》的正式出版表示热烈的祝贺!孙教授大名鼎鼎,不仅在诉讼法学界,而且在全国各行各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他是一个高产且十分具有创新性的青年法学家。他的头衔我不一一说了,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出版应该说是诉讼法学界的一件大事,因为它是我国全面、系统回顾反思与展望的第一部巨著,历经五年,几经修改,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我再次对长永教授及其团队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与衷心的感谢!

该书的特点,我完全同意龙宗智教授和吴宏耀教授对这本书完整地概括和总结,叫作内容客观、全面、系统,实证材料丰富,反思总结的每一个问题政治站位都很高。它是一个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由于时间关系,本人的学习心得不再一一列举。我今天想借此书的发表,在本书的“回顾、反思与展望”的启发下,讲两个问题:

第一,刑诉界的各位同仁,要在学习本书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所面临的下一次修改问题。这个问题现在就要着手研究,作好充分地准备。最近我思考这个问题,认为有以下几点,希望同志们借助本书经验,认真思考。一是,2018年小修后,在立法方面,刑事诉讼法已达308条,加上公检法司法解释,高达2035条。越来越膨胀的司法解释,为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我认为当下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学习、理解、梳理这2035条,并创立一个统一的文本,也即第四次修改。二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要认真研究、调研、总结,使之法制化,包括(1)如何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进行到底,如何把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写进法典;(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整版。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被融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之中的,能不能把认罪认罚从宽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需要进一步研究;(3)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和发展问题;(4)刑事合规,即合规不捕、合规不诉、合规从宽能否写入法典,尤其是附条件不起诉的扩大适用;(5)纠正冤假错案的救济程序,申诉、再审程序的完善;(6)互联网+刑事诉讼法,也即刑事诉讼法与科学技术、互联网、区块链结合与发展。以上都是我所提出的下一次修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希望在座同仁能抓紧研究,解决现实的需要!

第二,关于刑事诉讼法学在学理研究方面的高质量发展问题。我认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走哲理化研究之路,就是刑事诉讼法哲学的研究。具体观点如下:(1)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已成今后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主题;(2)部门法学哲理化研究,经历了近20年的实践,已经成为了成功的经验;(3)刑事诉讼法学哲理化的内容包括“四论”,即诉讼认识论、价值论、人本论和实证论。刑事诉讼法学从注释法学转向理性法学或曰教义法学,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现在我们若想从一般的教义转向诉讼认识论、诉讼价值论、诉讼人本论和诉讼实证论,就必须运用法哲学原理,从哲学基础根本上说明诉讼问题,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这是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我认为,只有强化哲理思维、联系实际需要,才能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出思路、出观点、有新意,实现刑事诉讼法学的高质量发展。结合个人经历,我认为无论是录音录像、律师在场、还是法律真实等观点的出台,都是在法哲学研究基础上作出的创新;(4)最后,我还希望大家能对诉讼法学的发展充满自信,坚持“四个自信”。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途上,有曲折是很正常的,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但不能因此而动摇或丧失信心,要守规律、看方向、找定力,要信心百倍。刑事诉讼法制四十年已经证明了这一个道理,从刑事诉讼法的产生——“有法可依”——到“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再到“人权保障进法典”——再到“认罪认罚从宽”进法典,这个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转,我把它叫作“定力”,即发展的定力。刑事诉讼法“科学化”“民主化”的定力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我们要信心百倍,加足马力,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决、坚定地走下去!要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谢谢大家!

2021年5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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