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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专栏 | 邢程:现实照进旧事 ——《朝花夕拾》中的“流言”与“自然”

邢程 惟学书院
2024-09-15

作者简介

邢程,1986年出生于天津市,200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2017年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获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目为《追忆与建构——鲁迅“自叙”研究》。2017年至2019年在北京大学国际批评理论研究中心担任博士后研究员,现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文学、鲁迅研究,论文见于《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鲁迅研究月刊》等刊物。


1927年5月,鲁迅在广州编订了前一年于《莽原》上连载过的十篇“旧事重提”,更名为《朝花夕拾》。在《小引》中,鲁迅谈起两件事,第一是“记忆”的“蛊惑”:“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第二则是写作前后的环境:“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关于记忆,鲁迅虽然明知那可能并不如许真实,却仍然温情脉脉。关于眼下,鲁迅特别提及的是写作时的处境:前后经两城多处辗转,大抵都身陷纷争与流言之中。


鲁迅先生像


纸面之外的现实与纸面之上的旧事,共同创生了《朝花夕拾》这样一个文本。“回忆”是在现实的种种作用之下,发生并被组织起来的。这提示了重新进入《朝花夕拾》的视角,也提示了面对鲁迅的“自叙”文本时,论者应该持有的态度。一直以来,《朝花夕拾》的角色,往往是令研究者在文献材料的维度上过于倚重、在文章修辞与叙事技巧的维度上又过于轻忽的。更直白地说,对《朝花夕拾》中叙述出的鲁迅之早年经历及形象,人们往往无条件地采纳接受,并将之作为一手的基础性材料,用以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分析。而这个文本本身的真正的“文学性”价值,“真”与“诗”之间的张力,则始终沉默。《朝花夕拾》因此在多数人的视域里,先天地成为一把“钥匙”,被用以注疏他物,其本身的问题却始终未得破解。

黄子平在近三十年前的看法是值得注意的,他提到了“旧事”的“寓言”意味:

 

为回忆而回忆的事是没有的,旧事重提必是为了镜照现在,即所谓“怀着对未来的期待将过去收纳于现在”。一旦为了解释当前,而将旧事反复重提,使之成为现实的一项注解,旧事也就“故事化”、“寓言化”了。[1]

 

不必搬出哲学家的系统,“存在”与“时间”的关系,对于执笔为文者而言,其实是不难理解的:基于对未来的投射,运用过去的经历解决当下的问题,恐怕是“自叙”性写作的一种潜在动力。而写作本身,也意味着作者在当下选择的自处方式。关键在于,对于不同的作家,其“自叙”性书写的内容与进行“自叙”时的语境,又有着在在不同的复杂关系。《朝花夕拾》与其被当做静态的历史性材料,成为鲁迅早年经历的一种绝对性的叙述,不如被当作动态的文本,以之分析鲁迅在1920年代中期的微观语境与书写策略。后者的难度当然更大,但却更能通向关于鲁迅,以及关于“文学”的真意。

也有学者尝试症候性地读解《朝花夕拾》中的忆旧文章。吴真在《被鲁迅记忆抹去的敷波先生》一文中,经由对与藤野先生同时授业鲁迅的敷波先生的钩沉考证,指出鲁迅仅将仙台时期的深情记叙献给藤野先生,乃是出于一种“弱者的共感”[2],这是突破现有文本阐释边界的极好的努力。不过,本文希望提示的是,鲁迅写作《朝花夕拾》的年代与其本文所记载的年代,相隔已远,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漫长隔断两端的时间节点,也就是说,1926年的“当下”如何介入鲁迅早年回忆中的“过去”。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和阐释仅仅局限于文本内部,或仅仅考证与文本内容所指涉之年代的历史性材料,恐怕都是不足的。文本之外的另一重关键,在于鲁迅展开回忆并进行自叙其时的现实语境。

    《朝花夕拾》至少在两重意义上提供了阐释的可能性,一方面它是鲁迅对自己童年青年时期的回忆与重构,另一方面,它也是鲁迅在中年时候的抒写与申辩。《朝花夕拾》事实上开辟了两条时空线索,一条是“旧事”,即文本的具体内容表征的早年经历;另一条是“现实”:《朝花夕拾》的写作从1926年2月21日开始,至同年11月18日,历时九月。在空间的维度上,被书写的往事涉及绍兴、南京、东京、仙台等地,而写作其时的鲁迅,则经历由北京南下厦门,又转徙广州的变动。鲁迅在回忆旧事之时,自己也正在经历人生的动荡,“旧事”呈现出的面貌,是经由“现实”的折射的。

 

鲁迅《朝花夕拾》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4月版


 

一、“自叙”的“当下性”:自我确认

 

《朝花夕拾》的十篇本文大体是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依次写来。其中从儿时记忆写起,包括在故家中的童年时光,进私塾读书,父亲病逝,与邻居的相处,而至于从故乡出走南京,再到由南京东渡日本,最终回国,见证了辛亥革命,并加入新政府,就职于教育部,最终随部迁至北京。由今天的外部资料来看,这些经历串联起的轮廓,大致与史实相符。鲁迅在行文中,亦始终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无论叙写回忆,还是观照当下,皆是亲历者的口吻,娓娓道来。换言之,无论《朝花夕拾》的文学性几何,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关于鲁迅本人的历史性资料,是无可置疑的。

    除此之外,当将《朝花夕拾》放在鲁迅留下的所有文字中进行观审时,会发现其与鲁迅日记之间的呼应关系。在其身后不久,鲁迅的日记便部分地见诸于世了。1939年在上海创办的周刊《鲁迅风》(后改为半月刊)[3],2月8日第5期上刊发了鲁迅的壬子日记,同期并载有景宋《鲁迅先生的日记》一文,其中指出“据保存所得的检查一下,鲁迅先生的日记是从民国元年五月到北平时写起的,一直没有间断过。”


《鲁迅风》


壬子之前,鲁迅是否做过日记,又是否故意遗落,似乎已经不可考。目前看到的鲁迅日记,起首即是壬子年五月、鲁迅初抵北京之时:

 

五日 上午十一时舟抵天津。……。[4]   

 

颇有趣的是,《朝花夕拾》的叙事,正是自幼年时起笔,顺序谈开,至于末篇《范爱农》,述至鲁迅随教育部北上赴京而讫。从时间上看,刚好与壬子日记的起点形成对接,补充了日记中不可见的前半生的空白叙述。

自然,《朝花夕拾》的文类与日记不可化约,但只就“记事”这一功能而言,二者的并置,确实令鲁迅的生平样貌在其文本内部获得了一种完整性。法国的勒热讷在其关于自传的研究中,提到过自传与日记的比对,认为尽管二者“是两种完全对立的个人题材写作形式”,但“可以具有互补性”,并且就文学史上的现象来看,“许多作家在生活中二者都写,在某一段时间写日记,到了一定时候就写(或试着写)自传”[5]。

壬子时,鲁迅已是壮年,《朝花夕拾》则是从童年开始写起。从自传研究的角度看,“童年叙事”乃是构成自传的重要元素,而这一判断的前提是一种基于社会心理学的认知:童年是个性型构的时期,“在童年和以后的生活之间隐含着一种牢固的联系,童年构成一部历史的第一幕”[6]。当强调“童年叙事”对于成人性格的重要意义时,也就意味着作者在有意地通过这样的追忆观审自己——不仅仅是对于过往记忆的回顾,而更加是对当下的自己的确认。勒热讷指出,自传作者通过叙述,“鉴别出个性的所有来源,总结出生活中决定性的开端和时刻”,从而获得一种“认同感”[7],而“认同感”的下一个心理环节,则是“探求生活的意义、甚至为将来寻找一种生活规则”[8]。也就是说,隐藏在自传、尤其是其童年叙事部分背后的写作动机,关联着作者的自我认知、自我确证。某种层面上,童年叙事也是作者经由写作而寻求个体意义与生存路径的实践。

这样的观点为观审《朝花夕拾》提供了一种“发生学”的视角:童年既然关乎人格的塑造,便是为成年以后的诸种事端埋下了伏笔。而传记理论家看重的“童年叙事”,在鲁迅这里或许可以进行一点扩展和延长。如前文已经指出的,《朝花夕拾》叙事的结尾,大约是1912年,对于鲁迅这个个体而言,是年随教育部的北上入京,应该是其生命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尽管(以后见来看)1912年的鲁迅已经走过生命的大半,但其成为“鲁迅”,却是在定居北京以后才发生的事。此前大半生的流离辗转,总算在北京时期获得了相对稳妥的安置,故而将《朝花夕拾》中所叙的时间段视为命运的酝酿期,大抵是合适的。

事实上,也正是到末篇《范爱农》,在鲁迅的自叙里,其命运方才开始与宏大历史发生直接的关联:

 

到冬初,我们的景况更拮据了,然而还喝酒,讲笑话。忽然是武昌起义,接着是绍兴光复。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老迅,我们今天不喝酒了。我要去看看光复的绍兴。我们同去。”

 

当王金发在绍兴成为都督后,鲁迅也跟着获得了一份差事:

 

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

 

语态一转而为被动,与此前的叙事笔法颇为不同,或许也暗示了与历史发生关联之初,个体在博弈之中的弱势地位,但无论如何,此时的鲁迅,已经开始进入历史与时代的话语了。

《范爱农》的故事以后,鲁迅北上,《朝花夕拾》的自叙戛然而止,另一方面,鲁迅的日记开始被保存下来。鲁迅在北京留居十四年,其间著述成名,也曾一度偕故家亲眷安定团圆,与此前几处辗转、辛苦摸索安置自身之法的境况相比,无疑是一种成熟的征象。1926年2月开始写作《朝花夕拾》,不久离京南下,接续的又是一段短暂的奔波生活,从这个意义上看,《朝花夕拾》处在一个特殊的人生节点上:总结北京生涯的源头,并为今后的途路寻觅方向。



自叙的意义,往往在于通过叙述往事确认自己性格形成的源点与过程,一方面获得认同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探求生活的意义、甚至为将来寻找一种生活规则”[9]。毕竟并非所有作者都是在人生尽头才着手回顾过去,对于那些生命中尚有许多未知之数的人来说,自叙性的写作大抵也是一种朝向自我的、内面的实践。就鲁迅而言,《朝花夕拾》恐怕也具有同样的意味:一方面是申明,一方面也是在确证之后说服自己朝向未知的未来。

 


二、隐微的主题:“自然”与“流言”


经由召唤童年记忆,建构起“一贯如此”的自我形象,并确证日后仍将如此,这是自叙文章一个重要的隐含题旨。进一步而言,当作者对遥远的回忆进行自叙的时候,他很可能身处焦虑或被压抑的现实语境中。作为“闲话”的《朝花夕拾》,形态似是一连串的散笔,实则背后未尝没有一贯的主旨在。而不时出入文本内外的细读,则是必要的分析方法。

从文体与文风上看,《狗·猫·鼠》都是大异于其余九篇的,在历来的研究中,凡提及这一问题者,大多将此篇作为另类,认为论战性较强,一带而过[10]。但作为“旧事重提”的起首,《狗·猫·鼠》是值得进一步细读与阐释的。

文章开篇从“仇猫的原因”开始说起,在列举了“折磨弱者的坏脾气”与“媚态”两种猫之恶处后,指出更为“可靠”的原因,其实是:

 

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

 

这里,鲁迅用了一个微妙的修辞,将猫在交配时的“嗥叫”,指认为一种“手续”。略有常识的成年人都会明白,猫的嗥叫,恐怕乃是出于自然状态下的某种生理性反应,而所谓“手续”,则毫无疑问指涉了一套经由人为建构起来的非“自然”之物。医学出身的鲁迅显然不会不了解二者的分别,却仍以“手续”指代“嗥叫”。这种指认在瞬间悄然地完成了一种置换,即将“自然”之物置换为非“自然”(即建构)之物,鲁迅进而指斥这种非“自然”之物对自己(即另一个个体)所造成的侵袭与干扰,并接下来以海昌蒋氏的婚礼“手续”进行补充性说明:

 

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有趣的是,鲁迅的闻名,很大程度上与其在文章中的社会批判及文明批判有关,而这里他却表示:礼式这种事,无论新旧、简繁,只要不妨碍到我,那么便随它去吧。他说:“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举凡“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时刻,都是“为自卫起见”。把自己定位为“局外人”,攻击是出于私人立场的“自卫”,这种立场与姿态,明显不符合新文化运动先锋的战斗精神。但在1926年的“旧事重提”里,鲁迅却开篇亮明了别一种“自我规定”:在关于“仇猫”的“自叙”中,他清除了一切被“建构”起来的话语与意识形态(“新文化”事实上也是一种建构),只谈及“自然”这一层面的问题,并通过微妙的修辞将“非自然”设置为自身的对立面(猫的“嗥叫”作为一种非自然的“手续”,构成了他的仇恨的最直接原因)。



假使不经细读,这部分杂文风的论述很容易被一带而过,但实际上对于猫配合之“手续”的痛恶,已经暗示了《朝花夕拾》的一个隐微题旨,即“自然”之物与被“建构”之物之间的冲突,或曰“自然”与“习俗”的冲突。这一题旨,在《朝花夕拾》的故乡叙事中尤为重要。比如《<二十四孝图>》中抨击的虚伪,其根源即在于被建构起来的“孝”与人之存在的自然状态出现了抵牾,而“虚伪”则是由“君子”这一类人制造出来的,在批评“老莱娱亲”这一教谕性故典时,鲁迅说:

 

在较古的书上一查,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不知怎地,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诈”起来,心里才能舒服。

 

君子与“诈”相关,“诈”又与非自然的文化建构相关,而非自然的文化建构又会如猫的嗥叫一般妨碍到自身的存在,需要提示的是,在写作《朝花夕拾》的时候,鲁迅事实上正在与“正人君子”们进行着不可开交的笔战。在对久远时空的自叙中,如何回应着当下的问题,或者说“过去”与“当下”如何共同作用于追忆性自叙的书写,细读文本之下,大概会有新的体会。

又比如《父亲的死》的结尾,在弥留的父亲的床前,被衍太太教唆着大声呼唤,使父亲不能安详地死去,这成为鲁迅记忆中“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实际上也是“自然”与“习俗”的冲突。“自然”是弥留者需要安静地离世而不受到打扰,这也是鲁迅所叙述的父亲的自然反应(“‘什么呢?……不要嚷。……不……。’他低低地说,又较急地喘着气,好一会,这才复了原状,平静下去了。”),而“习俗”则表现为衍太太所坚持的某种礼式,似乎大声呼叫即是为濒死者招魂。

关于父亲的病和死,鲁迅并不仅在《朝花夕拾》中提起过,更为(至少是一样)著名的片段,是《呐喊自序》中的自叙。而在不同时期的叙述中,鲁迅择取的是事件的不同面向,1922年末的《呐喊自序》中,父亲的病与失救而死,成为鲁迅立志学习西医的关键因由,在彼时五四的语境中,这甚至被上升至国族寓言的高度。但在1926年,《父亲的死》却收束在对自己服从了“习俗”的悔恨中,与之相关的,是对“自然”的确立与欲求。

《狗·猫·鼠》中开辟的另一条线索,在于仇猫的更为古旧的一个原因,在谈过“手续”之后,鲁迅笔端一荡,写道: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这一条线索,一方面拉扯出“旧事”正式被“重提”的开端,引出了接下来鲁迅即将给予特写的人物长妈妈,另一方面也导向了除“自然”之外的第二层题旨:猫吃隐鼠,是长妈妈告诉鲁迅的,而“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也就是,被捏造出来的流言。

“流言”是在《朝花夕拾》的诸篇文章中不断复现的角色。《<二十四孝图>》中有“然而究竟还有比阳间更好的处所:无所谓‘绅士’,也没有‘流言’。阴间,倘要稳妥,是颂扬不得的。尤其是常常好弄笔墨的人,在现在的中国,流言的治下,而又大谈‘言行一致’的时候……”;《无常》中有“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这些是在非叙述性文字中出现的“流言”,更有意思的是《朝花夕拾》的另外一些地方,在几次追忆中,流言都承担了某种叙事性的功能,成为推动事情发展变化的动力和因由。

离开故乡,到南京进学堂,是《琐记》里讲出的故事,而在鲁迅的叙述里,这一次“出走”似乎颇有些偶然的色彩。按照鲁迅在《琐记》中的追忆,因为与邻居衍太太闲谈时说起自己没有钱,后者便教他拿母亲的首饰去变卖,鲁迅自然没有这么做,但是:

 

……大约此后不到一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我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流言的来源,我是明白的,……但那时太年青,一遇流言,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

 

紧接着,鲁迅便写道:

 

好。那么,走罢!

 

对比《呐喊自序》中对于“要到N进K学堂”一事的叙述,《琐记》提供了颇有意味的具体感,流言似乎成为鲁迅离开故乡的直接甚至唯一的原因。这以后,在《朝花夕拾》的自叙里,鲁迅获得了更多的见识,从南京去到东京,又从东京转赴仙台,接下来,《藤野先生》里又提供了关于著名的“弃医从文”的材料。《呐喊自序》里对此也有记录,但仅提到了“幻灯片事件”,1926年的《藤野先生》却补充了另一个离开仙台的原因,即因为考试没有落第,故被同学诬陷“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仍然是“流言”。

日本风波以后,《范爱农》里,鲁迅回到浙江,经历了辛亥革命,并在1912年获得了南京教育部的职位。从浙江到南京的这一次“出走”,在鲁迅的记述里,则关联着“《越铎日报》”事件,即鲁迅在师范学校的学生借他的名字办报,在报上痛骂王金发,一面却收着王金发的贿款,鲁迅得知后,去质问报馆,被反驳,于是:

 

我就不再说下去了,这一点世故是早已知道的,倘我再说出连累我们的话来,他就会面斥我太爱惜不值钱的生命,不肯为社会牺牲,或者明天在报上就可以看见我怎样怕死发抖的记载。

 

一面预感到“流言”的发生,一面“事情很凑巧,季茀写信来催我往南京了”,于是“决计往南京”。这是鲁迅在《范爱农》中的自叙,这篇文章完成于1926年11月18日,被学生们利用、坑害的情节,让人联想到不久之前高长虹刊在《狂飙》上的《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的种种言辞[11]。11月15日,鲁迅在致许广平的信里写道:“我先前为北京的少爷们当差,耗去生命不少,自己是知道的。……不过先前利用过我的人,知道现已不能再利用,开始攻击了。长虹在《狂飙》第五期已尽力攻击……其实还是利用,不过方法不同。他们专想利用我,我是知道的,但不料他看出活着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杀了煮吃,有如此恶毒。”[12]《范爱农》中鲁迅特别写到在面对后生冷眼时所表现出的自觉的“世故”,未尝不是一种面对当下有意摆出的姿态。



总而言之,在《朝花夕拾》的叙述中,少年时从故乡到南京求学、留学时期从仙台回东京“弃医从文”,以及辛亥后再到南京任职于教育部,几次“出走”,都与“流言”有关,而从日后的情形看去,这几次出走,皆是鲁迅生命的重大转折:南京成为留学日本的基石,“弃医从文”造就了文学家鲁迅,而任职于教育部则使其随后有了北上的机会,与文学革命直接发生关联,成为文学史上的“鲁迅”。

细读主要是在文本内部进行的工作,对于自叙性文本的研究,文本外部的语境考察一样重要。翻看《华盖集》与《华盖集续编》这两部集中反映1925至1926年鲁迅争论状况的杂文集,以及此一时期的书信,会发现其中频繁出现“流言”的字样。那背后所涉及的事件,包括女师大风潮中的所谓“某籍某系”之说[13],对此鲁迅1925年6月在《我的“籍”和“系”》中做了回应;另外就是对于《中国小说史略》乃抄袭盐谷温作品的毁谤[14],鲁迅1926年2月在《不是信》中做了回应;最后是关于个人生活的问题,这是鲁迅自己在信件中提到过的:“我这三四年来,怎样地为学生,为青年拼命,并无一点坏心思,只要可给与的便给与。然而男的呢,……看见我有女生在坐,他们便造流言。这些流言,无论事之有无,他们是在所必造的,除非我和女人不见面。……那流言,最初是韦漱园通知我的……”[15]

流言的制造者,有陈源顾颉刚一派,也有当时的青年如高长虹者流。几乎可以说,这个时期的鲁迅,遇到了生命中前所未有的最多的敌人,遭到了最为集中的攻击。“某籍某系”的风波指向鲁迅的为人处世,“抄袭”说指向鲁迅的学问水平与治学道德,关于个人问题的闲话则指向鲁迅的隐私空间。几种“流言”叠加在一起,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来说,几乎构成了全方位的指控。写作《朝花夕拾》时期的鲁迅,始终很难摆脱流言的侵扰,他所借以保护自己的,杂文固然是显见的一部分,《朝花夕拾》中借忆旧之题而进行的言说甚至申辩,恐怕也是一种更为深刻的回应:通过建构“鲁迅心灵史”,道出人之为人的“自然”,同时以一个“一贯如此”的“鲁迅”,表达对于流言,以及流言之外的一切指责之声音的蔑视与反抗。

 

 

三、主题的延续

 

尽管鲁迅对于自己写下的东西,几乎是不愿放弃一丝一毫的,这从他一生结集的思路中可以见出,在日后的自叙里,他也力图将自己与文学发生关系后的种种工作贯串在同一条线索中。但是,假如认真体贴他一直以来的生活经历,以及所身处的宏观的、微观的语境,恐怕还是会发现他的思想存在着某种变化。这里的“思想”,并不指向形而上的哲学式的逻辑系统,而是指向他对于生命和生存的态度。这种变化落实在笔端,就是对于成长岁月的追记,也是对于他自身作为一个生存着的个体,自处方式的建构和确认。而这种自处方式,不再是初登新文学舞台时那样为某种理念而生出的东西,而是他真正身处窘境时对外界做出的回应。

需要指出的是,民国建立后,鲁迅并不首先或仅仅是一位新文学作家,他也是政府的公务人员、大学的授业讲师;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集官员、学者与作家(文人)三重身份于一身,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真正被辛亥革命切断的中国传统中,这颇类乎“士大夫”的生存方式。事实上也有证据表明,这样一条安置自身的路径,是鲁迅并不排斥甚至有意为之的。在1918年写给许寿裳的一封信中,他说“不如先自作官,至整顿一层,不如待天气清明以后,或官已做稳,行有余力时耳”[16]。而周作人日后的回忆录中,也曾以“跛者不忘履”譬喻兄弟二人对于读书做文从而进仕的隐隐的念想[17]。但这一切在1920年代经由外力的作用而起了变故。1923年夏天,鲁迅与周作人失和,1925年开始,又先后被章士钊革职、打官司,最终离开教育部,其间与一众文人学者进行笔战,如此等等。在1920年代中期,他开始进行真正的杂文写作[18],并宣告了自己与“体制”的脱离。所谓“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  [19]而拒绝进入“艺术之宫”,当然意味着他在文体上获得了某种层面的自由,但同时也关联着他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所处的社会关系的认知,理解了后者,方才能够明白他在不仅仅是杂文中所寄托的意涵。简而言之,伴随着与某种“体制”之关系的变化,鲁迅开始重新识别自身,也开始捡拾、选择一种安置自己的方式。这似乎也成为他作为公共文化人的义务和责任,从“载道”(“听将令”)地散布新文化诸理念,到“言志”地宣告“自然”、反抗“流言”以及与流言相关的人为建构之物,“立言”始终是一种诱惑,也是一种冲动。

这种变化促使鲁迅离开理念的、口号的、启蒙者的形而上的世界,而向其他领域中寻求生存和自处的凭据。于是,《朝花夕拾》以及《我的第一个师父》、《女吊》中,“下等人”系列形象出现了。《无常》中特别多地使用了这样一个称谓,在行文中,鲁迅亦将自己划归于这一称谓代表的社会序列中: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

 

对无常及无常所代表的鬼世界的喜爱,出于对人间“公理”的失望,其中更深层的意味在于:

 

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往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

 

“下等人”在鲁迅的行文中被加上了引号,意味着这并非一种指涉阶级的称谓,不同于新青年时期的启蒙视角,亦不是后期左翼的立场。爬梳鲁迅的行文,“下等人”实际上更类乎人性某个侧面——或者说是基本面——的象征。在“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的必经的生命中,受苦,而仍然活着,向往着真正的公理与正义:所谓的“下等”,其实是人人都有的欲求与渴望,是生存的底线,是“自然”。与之相对的,则是人为建构的虚伪的东西,在鲁迅的叙述中,是猫配合之前的“手续”,是《二十四孝图》,是衍太太在他父亲弥留时的教唆,是“流言”,是“公理”。

在1926年的生存语境中,鲁迅找到了“自然”这一自我确认的根本凭据。这成为《朝花夕拾》的隐含主旨,串起了鲁迅的忆旧性的自叙。“下等人”朴素的“自然”,使鲁迅的论敌们的“公理”显得丑陋可笑;而成长于这一“自然”世界并始终珍惜、欲求这种“自然”的鲁迅,作为“正人君子”们的对立面,也就获得了曾经存在、正在存在并继续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对《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的解读,不能不考量鲁迅写作其时的具体语境。对久远年代往事的采集、拼贴、组织与叙述,很大程度上是由写作时的外部语境决定的。假如“旧事”不是在此时被鲁迅“重提”,而是在五四前后或其他时候,可能文本的面貌会大不相同。而针对现实的论争性的状况拟写关于往事的自叙,也使得《朝花夕拾》具备了某种“杂文性”——不是显白地(如任何一本文学史关于这本小书的描述那样)以征用论敌的话语或议论时事而存在的形式,而是以回忆往事的形式——《朝花夕拾》式的回忆,其本身就一定程度是杂文性的,因为“回忆”这一动作本身就是“当下”棘刺的产物。

关于“自然”的声扬,与其说是一种“思想”,毋宁说是对于生命及人之存在的观念和认知,这一直延续到鲁迅晚年。



在写于1936年的《我的第一个师父》中,鲁迅回忆了幼时,因为家庭的某种迷信而拜一位和尚为师的往事。关于这位“最初的先生”,鲁迅谈的皆是他个人生活的俗事:“不教我念一句经,也不教我一点佛门规矩”,虽然身为寺庙住持,却过着与俗人无异的生活,娶妻生子。文章回忆师父帮戏子在戏台上敲锣的情形,在乡下人眼里,这是犯了和尚的忌讳,于是遭到了观众的骂,师父便回骂;骂战升了级,要打,他便逃,恰好躲进了一户寡妇家里,寡妇便成了师娘。故事是富于传奇色彩的,传奇中也包含着对于“自然”的声扬。和尚不可以上戏台,不可以娶妻,而龙师父却不但参与了社戏,还娶了寡妇做妻子。虽然“论理,和尚是不应该有老婆的”,但这只是“习俗”,龙师父躲进寡妇家里,并发生了作者“也不甚了然”的故事,这是“自然”,当行为依“自然”而发生的时候,实际的结果是非常和谐圆满的,鲁迅这样描述师母:“见面的时候,她已经大约有四十岁了,是一位胖胖的师母,穿着玄色纱衫裤,在自己的家里纳凉,她的孩子们就来和我玩耍。有时还有水果和点心吃……”而当讲到龙师父的儿子有家小却“守着秘密”的时候,鲁迅说:“这一点,就可见他的道行远不及我的师父,他的父亲了。”言语之间,价值取向已经非常明显:受约于“习俗”,而压抑“自然”,不是一种高明的举动。

 

我只要说那位寡妇之所以变了我的师母,其弊病也就在“不以成败论英雄”。乡下没有活的岳飞或文天祥,所以一个漂亮的和尚在如雨而下的甘蔗梢头中,从戏台逃下,也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失败的英雄。她不免发现了祖传的“惰性”,崇拜起来,……[20]

 

关于“失败的英雄”,在鲁迅的思想系统中,是一种具有正面意味的表述。在一篇写于1925年12月的文章中,鲁迅曾说:“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多有‘不耻最后’的人的民族,无论什么事,怕总不会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21]更准确地说,在鲁迅的表述里,“失败的英雄”本来是一种缺席了的正义,这种缺席证明了愚弱国民的愚弱灵魂。《我的第一个师父》里,师父和师娘却分别成为了“失败的英雄”与懂得珍视“失败英雄”的人。鲁迅笔下那些为人们所熟知的具有批判色彩的形象,譬如狂人、阿Q等,无论是批判的主体还是批判的客体,事实上都是鲁迅在形而上的世界中构筑出来的非经验化的人物,在一个想象世界中完成了他们人格与故事情节的自洽,这种叙述,是并未下降到真实生活层面的。以某种文学标准来看,这样的写作固然是“典型化”程度很高的。但是需要区别的是,将真实存在的“一类”浓缩成“一个”,与从某种概念中抽象出“一个”,两种做法,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尽管我们可以从外部的材料中找到鲁迅创作的人物确乎是有其原型的[22],但鲁迅自己也说过,其笔下的人物即使有原型,也“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23]。因此鲁迅创作的“典型性”,与其说是对真实形象的高度概括,毋宁说是对概念的某种抽象。

生活的真正救赎并不在于不停地制造自洽的概念与体系,而将一切爱憎诉诸形而上的抽象层面:把一些东西高高悬置起来的结果,可能是永远找不到出路。在抽象的领域,逻辑可能是彻底的,但真实的生活却永远不可能彻底,后者是每一个生活者必须接受且不得不与之发生“肉搏”的真相。鲁迅的写作与人生事实上也不断纠缠在这对“彻底”与“不彻底”的悖论和矛盾中。特别是当他遭遇了“兄弟失和”的变故时,与论敌们纠缠不清时,身陷于各种流言中时。对此,鲁迅应该是有他自己的领悟的。所以在《朝花夕拾》里,当故乡的闰土和阿Q们从他们概念的群像中解脱出来,变成长妈妈、衍太太、寿镜吾先生、龙师父和师母的时候,鲁迅对于一切旧事物的不留情面的严厉批判,也都化作了对于人之为人的“自然”的承认,接受,甚至渴望,同时,也是对于妨碍了“自然”的,文化建构以及“流言”的抵抗。


注释

[1] 黄子平《<故事新编>:时间与叙述》,《中国文化》1990年第1期。

[2] 吴真《被鲁迅记忆抹去的敷波先生》,《读书》2017年第11期。

[3] 《鲁迅风》于1939年1月11日出版,起初为周刊,是年5月20日第14期改为半月刊,至是年9月5日停刊。编辑人冯梦云,发行人来小雍,经售处中国文化服务社,霞飞路霞飞市场。

[4] 《鲁迅全集》第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页。

[5] 【法】菲力浦·勒热讷《自传契约》,杨国政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5页。

[6] 同上,第10页。

[7] 同上,第68页。

[8] 同上,第74页。

[9] 上引勒热讷语。

[10] 如王瑶写于1983年的《论鲁迅的<朝花夕拾>》,只谈到”这篇文章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是受了现实斗争的‘刺激’而写的。”《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1期。

[11] 《狂飙》1926年第5期。

[12]《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615页。

[13] 陈源(西滢)1925年5月30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五期上发表《闲话》,其中写道:“以前我们常常听说女师大的风潮,有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励……”

[14] 关于这段公案,《鲁迅研究月刊》2008年第5期上发表的鲍国华《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与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对于“抄袭”说的学术史考辨》一文,有令人信服的论证。

[15]《鲁迅全集》第十二卷,第11页。

[16]《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357页。

[17]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再是县考》

[18] 参见张旭东《杂文的“自觉”——鲁迅“过渡期”写作的现代性与语言政治》(上)(下),《文艺理论与批评》2009年第1、2期。

[19]《鲁迅全集》第三卷,第4页。

[20]《鲁迅全集》第六卷,第599页。

[21]《鲁迅全集》第三卷,第152页。

[22] 参见周作人《鲁迅小说中的人物》

[23]《鲁迅全集》第四卷,第527页。



文章原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9年第1期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 | 鲁卓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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