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暴力!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半年侦办网络暴力案件3500余起
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净网 2024”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通过网络实施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暴力案件3500余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00余人,行政处罚3400余人。今日,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工作中,公安机关紧盯网络热点事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性采取创新务实举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行动;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定义、治理举措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络平台的处置处罚力度,对网络暴力信息扎堆、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后果的网站平台严肃问责处罚;督促网站平台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时开展网络暴力跨平台联动治理,公布网络暴力问题处置情况;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手段,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规范网络言行。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夏季行动”,持续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网络生态秩序。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严格规范个人网上言行,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9月14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日,公安部公布10起相关典型案例。
北京公安机关侦破赵某、成某某实施“开盒”网络暴力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成某某等人通过黑客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开盒”曝光某虚拟偶像团体成员和“粉丝”等800余人隐私信息,并恶意侮辱谩骂受害人,造成恶劣影响。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辽宁大连公安机关侦破石某某等人实施“有偿代骂”网络暴力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发布广告提供“有偿代骂”服务,通过录制辱骂视频、实施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攻击辱骂他人。目前,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办理浦某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公安机关查明,违法人员浦某某在网上讨论“江浙沪独生女被诈骗1.3亿”等不实内容,造谣该不实事件与本地某公司女高管相关联,并将女高管简历、照片等个人信息截图在网上传播扩散,引发网民对该女高管谩骂攻击,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浙江杭州公安机关侦破杨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搜集获取包含姓名、住址、照片在内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开盒”网暴部分“网红”吸引关注,进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取非法利益。目前,该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徽亳州公安机关侦破常某某传播隐私视频和图片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因与受害人分手后心生怨恨,在网络上散布受害人隐私视频和图片,引起大量网民围观攻击,严重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薛某某侮辱、诽谤他人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为吸粉引流,借受害人家庭纠纷编造虚假信息,多次在直播间通过与粉丝互动等形式辱骂受害人,引起大量网民围观攻击,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并产生自杀倾向。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山东枣庄公安机关侦破刘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偷拍、“朋友圈”下载等方式获取他人照片后,利用AI软件制作受害人虚假淫秽图片,并添加受害人个人信息后在网络上散布,引起大量网民围观攻击,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周某某等人侮辱、诽谤他人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雇佣人员对大量网络用户实施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导致相关网络用户名誉受损、直播中断、作品被查封,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目前,该团伙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公安机关侦破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非法获取并在网络上散布受害人手机号、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煽动大量网民通过支付宝转账附言方式辱骂受害人,造成恶劣影响。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川成都公安机关侦破万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万某、周某某等人通过帮助他人代发短信、代打电话、代举报投诉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对大量受害人进行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严重干扰受害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目前,该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