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勇:以“六个必须坚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应用法学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六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些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精髓和灵魂,为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本期特此编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周佑勇教授撰写的《以“六个必须坚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该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就如何将“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贯彻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进行了系统思考和全方位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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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个必须坚持”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文|周佑勇
(本文刊载于《中国应用法学》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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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大报告用“六个必须坚持”回答了一系列问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要坚持自信、自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建设,与中国特色相适应;对法治领域的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要坚持用制度思维推进法治进程,把国家各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在推进国内法治化、涉外法治化的同时,继续保持全局视野。
关键词:“六个必须坚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中国建设 立场观点方法
文 章 目 录
引言
一、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站稳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立场
二、坚持自信自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坚持守正创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五、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六、坚持胸怀天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结语
▐ 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六个必须坚持”的系统概括,展示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人民立场,也展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系统辩证的方法论。这些思想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精髓和灵魂,都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立场和观点方法,不仅在法治领域展现得鲜明,而且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方法,并切实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的各个方面,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
▐ 一、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站稳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立场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它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集中表现,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明显区别。深入阐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这段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本质进行了深刻阐述,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为新时代的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切实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之所向,政之所行,莫不如是也。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为了谁”这个问题时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他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论职位多高,一定要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中最崇高的位置。对人民群众矢志不渝,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矢志不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理所当然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深厚力量源泉。坚持法治依靠人民,就是要始终将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深厚力量源泉和主体,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作用,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为激发人民内在的创造力和巨大能量,不断创造公众参与法治的新的实践方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主要参与者,成为法治建设的主要受益者,成为法治建设的最终判断者,使法治建设在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的基础上牢固地建立起来。为实现法治中国建设而努力奋斗、贡献力量,让全体人民都成为坚定崇尚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守法、忠实捍卫法治的人民。
坚持依法治国,以民为根、以民为依、以民为本,最终体现在落实保民惠上,这是坚持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全方位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充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出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深入考察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还鲜明提出了“良法善治”的根本理念和“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观。首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属性必须是人民性、科学性和正义性的统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属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实现为人民所需要的良法善治。其次,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诠释了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观。将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 二、坚持自信自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自信者自立,自立者自强。坚持自信自立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飞跃的精神力量源泉。党中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深刻洞察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对法治进行定位与布局,并严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之所以取得这样的巨大成就,究其秘诀就在于党领导人民始终坚持自信自立,坚定不移走出了一条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文化、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定信念、保持定力,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便是道路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抽丝剥茧而观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命题的提出,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使得全党上下拥有了对于法治的道路自觉和道路自信。只有坚持自信、坚守自立,才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信念保持矢志不渝。
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拥有着不一样的发展状况、文化观念、历史传统和社会习俗,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治道路必须要立足中国实践,突出中国特色,扎根中国文化,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法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个根本原则,突出中国特色、中国文化、中国问题,既不罔顾本土国情、超越每一个阶段,也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成果,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之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照搬西方所谓“三权鼎立”“宪政”“司法独立”的方法。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最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 三、坚持守正创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理论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守正”即意味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定性,正确处理法治和改革、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法治和政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始终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统筹各方、统揽全局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明确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这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核心。制定了法治发展的可行蓝图,就必须付诸实施。“创新”即意味着必须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尤其是要处理好法治和改革的关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既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又要加强法治领域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对法治完善的推动与促进作用。要持续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法制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走向深入。
▐ 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源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运用于指导中国法治实践,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始终面向实践、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实践品格。问题是创新的动力源,而只有真正源自本民族、反映时代需求的问题,才是真问题。马克思曾经说过:“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所面临的艰巨问题明显提高,必须紧紧扎根中国法治实践,增强问题意识,结合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而不能一味移植西方所谓“成功”的法治经验。对那些引起人民群众强烈反响的法治领域典型问题,要特别重视,系统谋划,针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出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完全处理到位,最关键的原因是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要方面,需要不断深化改革。首先,依法治国,立法先行,高质量立法是关键点。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重点,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逐步把国家治理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建设引向深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补强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薄弱点,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其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加快构建一个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对此,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二是要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诈骗、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的规定落地;三是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执法监督体系和职能建设,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执法方式。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调整司法职权分配、全面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等是重要任务,确保有效监督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还必须夯实这个法治之“基”,着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第一,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在推进全民守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积极传承下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拥护者、自觉的遵守者、忠诚的维护者。第二,保障覆盖城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实现普惠均等,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领域的改革工作,也需要进行统筹研究,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和办法,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更便捷的法律服务。第三,要以完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为抓手,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制化,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使公民在平等对待、切实维护利益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利益的满足,确保公民的合理合法利益得到妥善处理。第四,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考核机制,用制度保障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建设好、发展好,让公平正义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尊法守法用法行为在全社会深深扎根,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让法治真正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 五、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也是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根本方法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重大论断,蕴涵着系统性、整体性的科学思维方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不断提高综合运用各种思维的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坚持系统观念,既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把握,也要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更大的系统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加强统筹谋划,将国家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不能就法治论法治。要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各领域全方面的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国家各方面工作的“轨道”作用,通过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经济建设领域,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以高质量法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政治建设领域,要坚持在合法合规的要求下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文化建设领域,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用法治引领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在社会建设领域,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法律制度建设,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法治助力可持续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其本身也是一个广泛复杂而又系统完备的统一整体,必须从系统整体的观念上综合考虑法治建设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普遍联系,在系统性思维、全局性思维、协同性工作上多下功夫,抓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整体谋划,围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工作布局加强统筹部署、协同推进,真正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有机整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工作布局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全面展开、有效履行,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缝衔接、顺畅运转。坚持系统观念,本质上是一种辩证思维方法,还强调要善于运用辩证统一规律,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既注重抓全面、系统、整体推进,又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这就要求我们在法治系统整体中必须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同时要在“共同推进”中抓好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这两个关键,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中“一体建设”这个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 六、坚持胸怀天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要与其他事物发生相互作用。世界影响着中国,中国也同样影响着世界。既要办好中国自己的事,又要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把中国发展和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当前,世界、时代与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时代变局之下,历史大变革的关口,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以大国领袖的世界胸怀和宏大的全球视野,坚定站在人类前途命运的道义制高点,深入思考当代全球发展的根本问题,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创造性提出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等重要思想,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为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推动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
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加快展开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已成为现行国际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我们必须始终坚守这三个“坚定维护”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运用中国智慧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促进国际关系达到平等、合理、民主、法治的状态,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前进,推动国际法治秩序朝着更加开放包容、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方向发展。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面对日趋复杂的世界局势,要进一步完善反干涉、反制裁,有机衔接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推动建设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要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种手段开展斗争,防范风险,反制打压,有效应对挑战。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自古以来,中国人就秉持传统天下观,中华文化从轴心时代至今延绵不绝。中华法制文明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精神,创制了卷帙浩繁的成文礼典和律典,形成了世界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不同的文明和文化之间,可以交流互鉴,却不可颐使气指,合作才能共赢。何况,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面临着共同的风险和挑战,我们更应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起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亦需积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要注重推动中华法系更好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法制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为建设开放包容、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 结 语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和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为党领导人民认识法治世界、改造法治世界提供强大思想武器。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编辑:代秋影
排版:覃宇轩
审核:杨 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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