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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弑母案更多细节披露:锁房门、换衣服、扔凶器,称母亲是自杀(附照片)!

社会时分秒等 法莱利法律资讯 2019-05-22


一、12岁小学生弑母案更多细节披露:锁房门换衣服扔凶器称母亲是自杀!

来源:津云新闻、社会时分秒、今日头条、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12岁小学生弑母案更多细节披露:锁房门换衣服扔凶器称母亲是自杀

近日,沅江泗湖山镇12岁小学生吴某康弑母的事件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12月2日晚9点多,吴某康将母亲杀死,12月3日中午,尸体被发现,吴某康被警方带走。随后,警方在案情通报里披露了更多骇人听闻的细节,然而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办,人们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据津云新闻报道,12月3日上午,被害人陈欣(化名)的邻居王梅(化名)率先发现了案发现场的异样。前一天晚上,她曾听到隔壁有吵架的声音,因为没听到有人叫“救命”就没当回事儿。当天上午,她发现陈欣家一楼客厅朝街的大门紧闭着,而且一上午也不见人影,敲门也无人回应,她就叫吴某康的外公陈某华来叫门。吴某康开门时衣着整洁,神色并无异样,一楼也没有血迹,他说“我妈去外面了,没在家。”,吴某康的外公便没有多想,还让他带2岁的弟弟去爷爷家吃了早饭。



由于陈欣一直没有出现,邻居提醒陈某华还是找一找女儿吧,然而二楼的卧室早已被吴某康反锁,陈某华只好爬窗户进入卧室,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屋里到处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儿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了出来,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伤口。”陈某华一下子放声痛哭。


吴某康提前将二楼卧室反锁,收起钥匙,换好衣服,将作案的菜刀扔到屋后的鱼塘,神色如常地面对外公的询问,还带弟弟去爷爷奶奶家吃饭。谁都不会想到,这个12岁的孩子会有如此深城府。


警察没来之前,吴某康还镇定地说“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自杀。”后来警察问询吴某康,他这才承认是自己杀了母亲。吴某康被带走的时候,有村民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我就是恨她。”据村民描述,民警带他指认现场,他居然还在笑,脸上没有一点儿害怕的表情。


吴某康的外公陈某华说,孩子从小由爷爷奶娘带大,给惯坏了,之前吴某康曾偷了爷爷1000多元。“他爷爷也不批评他,昨天警察带他回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他爷爷还摸了摸他的脸。”陈某康对外公外婆很冷漠,有一次他给了陈某康20元钱,他嫌少,还打了自己几下。女儿虽有脾气,但是很善良的人,她是这两年生了二儿子才开始带吴某康的,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习惯,会去管教他,但很少打他,反而是他经常不高兴就打陈欣,还经常跟陈欣要钱;母子俩身高相仿,外孙更壮实,陈欣根本打不过他。


事发前一个星期,吴某康都按时出门,但都没有去上学,直到出了事,老师才说他逃学的事。村民们反映,“这孩子习惯不好,喜欢偷别人钱物。”“他平时不怎么爱和别人交流,比较沉默。”


因为吴某康才12岁,年龄够不上负刑事责任,所以,如今不只是村民,就连外公外婆都有些害怕自己的外孙,陈某华一脸担忧地说:“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



二、“杀人强奸又怎么样,我又没成年!”

来源:朕说等,感谢。


“我没满十四岁,杀人不负刑责”

这可能是小编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11月19日,在陕西神木

警方通报了一起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案

一名15岁的女孩

被六名同龄人强迫卖淫并殴打致死

最后更是被肢解掩埋

 

截止目前

警方的说法是已经全部抓捕归案

但鉴于六名嫌疑犯都是未成年人

最终结果很大可能是

他们根本不会被判死刑

 

 

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但,这就是事实!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


无独有偶,2016年7月18日

岑溪三名儿童遇害

最大的8岁,最小的才4岁

而凶手则是13岁的未成年人沈某某

 

沈某某被抓捕归案后

因未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被送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教改造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未成年人

因嫉妒同班同学长相漂亮

就将其约到家中玩耍

并残忍杀害和分尸

 

当地官方通报的最后处理结果是

因为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

被判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原告10.8万元

 


在2018年的今天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显示

2016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5743人

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2.93%


而现行法律对未成年罪犯的判决结果

也常常引起大量争议


有人说一切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锅

其实并不是这样

真正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

应该是刑法才对!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


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思考

 

 

在法律的思考里

或许是想给未成年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是对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一种宽容

 

但是


这种宽容最可怕的地方在于

一旦出现了第一个懂得利用法律漏洞的人

那么就会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般

迅速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2013年,山东一名警校生

因为琐事

连捅同学十多刀致其死亡

 

在法院审讯时

嫌疑人全家的态度是

“反正他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

丝毫不关心被害人及家属

 


2015年,一名15岁赴京打工少年

因为对室友开玩笑不满

半夜将熟睡的全屋室友捅死

 

被抓捕归案后

声称“毫无负罪感,胜者为王而已”

看不出一丝的愧疚


 

2004年,黑龙江一名13岁少年

强奸了一名14岁的女孩后

因为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

然后就直接把女孩的母亲杀害了

 

这个案件的最后结果是

嫌疑人被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这群所谓的未成年人

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以未成年为挡箭牌

犯下滔天大罪

 

网上甚至有人笑称

既然没满14岁的未成年人杀人不用负责

那以后他们将会是最好的杀手

 

 

其实现在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已经是几十年前修订的了

 

但现在的14岁儿童

有着通过网络大量接触外部世界的途径

心志和体魄也更加早熟

和几十年前的14岁儿童已经完全是两个物种

 


对于量刑来说倒是省事了

但这对每一个含辛茹苦养大孩子的父母

每一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家庭

每一个曾经有着无数梦想的受害者来说

又算什么?

 

更何况

他们就真的配得到原谅吗?


 

电影《告白》中曾说过:

 如果你是邪恶的,

那我又何必提醒你只是个孩子,

人性的丑恶或许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法律对未成年人提供的保护

最后却反而成为了他们作恶的资本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作恶,就必须受到惩罚

而不是因其年龄幼小就对其宽容

法律拯救了加害者


那么死去的受害者

又由谁来拯救呢?

分享,就是最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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