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沉冤终得雪:请铭记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一、曹红彬案17年沉冤得雪:请铭记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来源:朱远祥、澎湃新闻、王萧东、我在抱住、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编者按:
坐牢15年,上诉、申诉17年,已经53岁的河南人曹红彬,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
2019年5月13日,重审此案的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宣判,认定此前指控曹红彬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曹红彬无罪。
本案辩护律师、尚权所主任毛立新表示:
曹红彬的家人拿到无罪判决书后欣喜若狂,他们已经等待了17年,一家三代人付出了惨重代价!
一个个冤案警示我们:刑事司法关乎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不可不慎!为人洗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恭喜曹红彬沉冤得雪!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希望你们过去17年所失去的,都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得到补偿,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每个法律人,都要深切认识到:你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甚至一个家庭、家族)的人生。
曹红彬年迈的母亲与辩护毛律师(右1)交流
“终于无罪了,终于清白了!”5月13日下午走出法庭后,曹红彬对记者说。他和几名亲属争抢着举起判决书,使劲地挥舞、喊叫。
17年前,曹红彬被指控卷入婚外情而想离婚,凌晨举起十多斤的石头去砸熟睡中的妻子,致其身体重伤和精神残疾。法院一审判处曹红彬死刑,后来又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2017年曹红彬刑满释放后,仍申诉称自己没有“害老婆”。
这起案件经历三级法院十多年的重审、再审,如今终于落槌。获得“清白”的曹红彬表示:这个案子对我的家庭是一场灾难。我入狱待15年,妻子重伤,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家就散了。两个儿子借住在姑姑家,再亲也是别人家,孩子心里委屈。上学到初中就不上了,小儿子小时候打游戏、赌博,没学好。两个儿子长大了,自食其力,组建家庭,我心里一直觉得亏欠他们。
在他的计划里,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至于当年伤害其妻的真凶身份,目前还是谜团。禹州市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指出,曹红彬一直供述的可疑人物——在案发现场附近骑摩托慌张离去的男子,未引起公安机关重视,“也未核实真假”。
从判处死刑,到改判15年,再到宣判无罪,曹红彬一案为何历经如此曲折?
曹红彬被宣布无罪后,举着判决书与辩护律师合影
河南鄢陵人曹红彬曾是当地一家棉化厂的职工。案发前他已停薪留职数年,和妻子李玲(化名)在彭店乡经营一家糖烟酒批发部。
2002年4月20日凌晨,李玲在自家店子门前被砸伤头部,下身赤裸地倒在床边。曹红彬呼喊邻居并报警,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李玲的身体损害构成重伤,精神伤残达到重度二级。
曹红彬很快被鄢陵县公安局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案发第5天,他被以涉嫌故意杀人刑拘。2002年10月,许昌市检察院指控曹红彬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2月,许昌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记载:2002年4月20日凌晨2时许,曹红彬为达到与妻子李玲离婚的目的,从鄢陵县城驾驶面包车回到彭店乡。他从门外拾起一块石头,来到自家批发部门前,见李玲在门前小床熟睡,便举起石块向她头部猛砸两下致其昏迷,然后将李玲的秋裤、裤头脱下来,又从屋内拎出两只钱箱,分别扔在门口附近和村外路边的麦地,伪造强奸、抢劫作案现场之后,曹红彬才喊起他人,报警并将李玲送往医院。
一审法院认为,曹红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曹红彬除了在公安侦查时作过一次有罪供述,在庭审和上诉环节均称自己无罪。他说,事发那天的凌晨,他从县城回到自家批发部,发现妻子受伤倒在地上,连忙喊人、报警、送医院。
一审判决后,此案在中院、高院和基层法院之间,陷入撤销、重审,再撤销、再重审的“循环圈”。
曹红彬上诉后的2003年10月,河南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决书发回重审。
2004年8月,许昌中院重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红彬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四个月后,河南高院再次作出裁定,撤销许昌中院的重审判决,又发回重审。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此后,该案进入基层法院审理。2005年12月,鄢陵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曹红彬判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曹红彬再上诉,被许昌中院驳回。2006年8月,曹红彬转到河南省第三监狱服刑。
2017年4月20日,关押了15年的曹红彬刑满出狱。他向司法机关继续申诉。其实,早在2012年5月,许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此案存在重大疑问,建议法院重审。2016年许昌中院决定再审此案,两年后该院作出裁定,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曹红彬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鄢陵县法院重审。案件又回到起点。
2019年2月,该案改变管辖,由许昌中院指定禹州市法院审理。经过4月的开庭审理后,5月13日禹州市法院宣判,认为曹红彬伤害其妻李玲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遂判决曹红彬无罪。
重审此案的禹州市法院,对曹红彬作出无罪判决
回溯此案十多年的审理,曹红彬的作案动机曾引起争议。这其中涉及一段令曹红彬“很悔恨”的情节——婚外情。
曹红彬与妻子李玲当年经人介绍认识,婚后生育两个儿子。从棉化厂停薪留职后,曹红彬与妻子做起了糖烟酒的批发生意,日子红火起来。这时候,一个女人再次进入曹红彬的生活——他的前女友丁慧(化名)。
曹红彬曾在上诉书中写下这段“情史”。他与丁慧当年在棉花厂共事时相恋,但因种种原因没走到一起,后来双方各自组建了家庭。大概在李玲被伤害一案发生半年前,曹红彬与丁慧旧情复燃。后来两人被法院认定“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一审法院曾认定:曹红彬因婚外情想达到与妻子李玲离婚的目的,案发当天凌晨,他喝酒后在县城给丁慧打过电话,便驾车回到批发部,用石头砸伤妻子。
曹红彬在侦查阶段的一次有罪供述中称,当时和丁慧通完电话后,他“一路上心里不是滋味”,“就准备回家后想办法弄出点事,以此为借口和俺老婆离婚。”后来,“见我老婆在地上躺着,头上全是血,我后悔了,就赶紧喊邻居,打了110和120。”
不过,在法院审理和上诉时,曹红彬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到刑讯逼供,被铐在铁椅上“三天两夜”,经不起“折磨”才违心“交待”。
曹红彬在上诉书中写道,当年丁慧跟他提过“一起过日子”,但他不想和妻子李玲离婚,“不能让两个家庭都破裂,这样会伤害我们的孩子。”曹红彬还称,即使是想离婚,他也不会残忍伤害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妻子,“如果是我,千刀万剐。”
许昌市检察院2012年在《检察建议书》中也指出,曹红彬虽然与丁慧有不正当关系,但两人的供述均表明曹红彬不愿离婚,且当时曹红彬夫妇生育儿子,家庭条件较好,“曹红彬突生砸死妻子的念头,与情理不符。”
在案件审理阶段,对于曹红彬的作案时间,辩护律师提出了质疑。
根据许昌电信业务话单记载,案发当天,曹红彬和丁慧打完电话的时间是凌晨2:09。此后曹红彬驾车赶往自家批发部;鄢陵县急救中心接诊登记表记载,医院接到120救助电话(李玲受伤)的时间,是凌晨2:55。
以此计算,如果认定曹红彬是真凶,其作案时间应不超46分钟。
在46分钟内,曹红彬能否从县城赶回位于乡下的批发部,用石头砸伤妻子,然后脱裤子、丢钱箱,完成强奸、抢劫现场的伪造?
为了验证这一问题,办案机关做过两次侦查实验。第一次实验是案发后的第三天,由鄢陵县公安局实施。民警从县城十字街驾驶面包车,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到达案发现场,用时16分钟。
第一次实验两年之后,鄢陵县公安局、许昌市检察院、许昌市法院共同完成了第二次实验。时间是早上9点多,工作人员模拟了全过程:驾车用时20分钟,作案、救人用时19分10秒,共计39分10秒。
39分10秒是在46分钟的作案时间内。办案机关据此认为,曹红彬有时间完成作案。
在今年4月的庭审中,辩护律师之一的毛立新对两次侦查实验表达了质疑。
“第一次实验没有模拟全部过程,仅仅模拟了驾车时间,科学性不足。”毛立新认为,第二次实验,则距案发时间已两年多,此时路况较好,且实验时间为白天,驾车视线良好,和夜晚赶路完全不一样,“科学性依然不足”。
“退一步讲,即使我们认可39分10秒的实验结果,曹红彬在仅有的46分钟内,几乎要不间断的运动,才能完成全部操作。”毛立新说,“如果是预谋作案,谁会给自己预留这么紧张的时间? ”
禹州市法院重审判决时,亦在判决书中指出,“模拟实验无法证明曹红彬有作案时间。”
此案还有一个争议焦点——案发后曹红彬衣服上的血迹。
鄢陵县公安局的检验鉴定报告显示,曹红彬当时穿的一件夹克衫被送检,其右袖口和纽扣下面发现点状血迹,为“迸溅状”血迹;衣物上的血迹和现场提取的石头上血迹,均与被害人李玲的A型血一致。
这似乎验证了曹红彬行凶的观点。但辩护律师毛立新、张旭华指出,曹红彬当时用三轮车将李玲送往卫生院的途中,一边小跑,一边扶着李玲受伤的头部,而李玲出现吐血,所以曹红彬衣服上的“迸溅性”血迹,完全有可能是在救人过程中被喷溅、甩溅的血迹。后来,曹红彬的那件夹克衫被送往公安部检验。公安部的物证检验意见书显示,送检的夹克衫上检见“溅落、甩溅”形成的暗红色斑迹,这与鄢陵县公安局鉴定的“迸溅状”血迹并不一样。
对于夹克衫血迹的验证讨论还在继续。2005年10月,河南省公安厅痕迹高级工程师的座谈笔录显示,参与座谈的专家认为,溅落、甩溅、迸溅血痕的形成机理一样,形成的血痕都带方向性,无法严格区分,三者无明显界限。
“座谈笔录和公安部的鉴定结论,实质上已经推翻了‘迸溅性’血痕作为定案依据的科学性。”辩护律师毛立新说。
2019年4月此案重审时,禹州市检察院也认为,曹红彬夹克衫上的点状血迹来源,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检方和辩护律师的上述意见被禹州市法院采纳。
禹州市法院此次除了对血迹鉴定、作案时间作出评判,还指出曹红彬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堪验不一致,比如作为作案工具的石头的形状、李玲的受伤部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审、二审阶段曾采纳的证人孟某的证言,此次重审未被认定为证据。孟某是2002年和曹红彬关押在一起的犯人,他曾作证称,曹红彬向他讲述过砸伤妻子的经过。后来许昌中院复查此案时,孟某向法官承认,公安机关当年的笔录内容并不是他说的,他只是怀疑曹红彬伤害妻子。
因此,对于孟某当年的相关证言,检方和辩方均认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辩护人关于本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辩护意见,禹州市检察院关于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均予以采纳。”禹州市法院遂判决原审被告人曹红彬无罪。
5月13日,曹红彬被宣判无罪。这引发另一个问题:当年伤害李玲的真凶到底是谁?
曹红彬回忆,案发那天凌晨两点多,他从县城回到批发部的院子,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个推摩托车的黑影人,“我喊是谁呀,那人说‘我呀’,头也不回,马上骑车走了。”曹红彬说,他后来进了院子,发现妻子倒在门店外。事后,他怀疑凶手是那天骑摩托车的“黑影人”,曾向公安机关反映,但被认为是“编造”。
禹州市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指出,曹红彬一直供述的可疑人物——在案发现场附近骑摩托慌张离去的男子,未引起公安机关重视,“也未核实真假”。
曹红彬希望司法部门能找到真凶,让蒙冤的自己和受伤的妻子,有个“明白”。他对妻子一直深感内疚——案发那天他深夜未归与外遇有关,而在家的妻子却惨遭毒手。当年案发后,曹红彬的妻子李玲经过医治,头部损伤逐渐恢复,但精神不正常,被鉴定为重度精神伤残,曾多次到精神病医院治疗,后来陆续由娘家母亲和自己儿子照顾。如今,她每月仍要花费五六百元精神方面的药费。
2017年4月曹红彬出狱后,便和妻子一起生活,并开始整理申诉材料。今年2月,李玲被儿子接到他打工的河北白沟。曹红彬则在本地一家企业找了一份杂工的活,“每天60块钱”。
曹红彬出狱后感到欣慰的,是看到了他的孙子和孙女——当年他关进监狱时,两个儿子才十多岁。
在儿子和儿媳的帮助下,曹红彬学会了使用微信。他的微信头像是孙子孙女的笑脸,他取了个微信名——“春天到了”。
他说,自己希望早日“平反”,就像盼望春天一样。他相信,这一天一定会来。
5月13日这天,他终于被宣布无罪。“17年,终于清白了。虽然晚了,但还是看到了公正。”曹红彬透露,下一步他将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宣判当天的下午和晚上,获得“清白之身”的曹红彬,手机被亲友们打得没了电。关机前,他给记者发来一条微信,对媒体关注表示感谢。短信开头是四个字:“春天来了!”
二、滕兴善冤案:杀人凶手被执行枪决,被害人又活着回来了!
来源:臧启玉律师、法留香法律资讯、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一
怕这个冤案被历史遗忘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只有记住这些典型冤案,才能警示后人。于是我决定还是翻了出来和读者们重新回忆当年这离奇冤案。
二
1987年,在湖南麻阳县城的小河边,发现了一条蛇皮袋子,打开一看,是六块女尸。这就是轰动麻阳全城的碎尸案。
碎尸案是性质极为恶劣的案件,是官方规定的必破案件,也就是说,无论动用多大的成本,这样的案件必须侦破。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例如当年的南师大碎尸案,虽然过去了三十多年,依然还在挂号侦破中。
当年湖南麻阳的警察近一半都参与了这起案件。警察认为,碎尸这种案件,凶手要么是医生,要么就是屠夫。
警察思维就盯住了这两类职业,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医生对象,于是作屠夫的滕兴善就成了警察注意的对象。
要说人倒霉,喝水都会塞牙。
警察首先要确定死者是谁,结果查遍全城,当时旅馆服务员石小荣正好失踪,而又有人举报滕兴善去过旅馆。滕兴善就这样被带走了。
三
无论再清白的人,只要进了警察的审讯台,太监都能审出来强奸犯。腾兴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进去没多久就全部招供了,承认杀了人。
滕兴善招供的那天晚上,一瘸一拐地回监,摸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脚,对同室的陈功良说:“他们这样整我,轮流审问,连打带骂,不让睡觉,谁能受得了呀?我顶不住了,只好承认自己杀了人。”
说完仰天大哭。陈功良宽慰他:“你别着急,政府不会冤枉好人的。”滕兴善号啕不止:“你犯的是赌博,关几天就可以出去,而我这个罪是要掉脑壳的!我还有老婆孩子啊!”
是呀,猪和牛关在一起,主人牵牛出去不过是挤奶,牵猪出去可是要命啊。当时的腾兴善在招供后已经预料到自己的结局。
当年的怀化地区(今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有生动的描述:“1987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与与其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洲上,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人将石活活捂死。尔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6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终于破了大案,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察都立了功,专案组办了两桌酒席,个个喝的兴高采烈,而此时在监牢里的滕兴善,叫天天不应。
四
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请律师?
事实上,当时滕兴善家属是立即请了律师的,而且还相当负责。律师在查案宗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疑点。
比方讲,滕兴善招供的杀人抛尸现场是在河的下游,而尸块却发现在上游,这不是离奇的事吗?但是没有人会在意律师的观点,因为这个案件在办案人员看来已经是铁案,案件结束,大家都轻松了,正如当时警察面对律师的指责,不屑的说:“这个由不得你说了算,政府肯定没有错”。
1987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临刑前,执行人员问他还有什么遗言,滕兴善大声说:“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他想挣扎着起来,但很快被强按住跪在地上。他无限留恋地看着面前的青山绿水,然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砰”的一声枪响,滕兴善倒在了草丛中。
当天下午,律师匆匆忙忙从长沙回到麻阳,得知滕兴善在上午已被枪决。
他无语哽咽……
五
1993年,被滕兴善杀害的石小荣突然回来了。
原来,当年石小荣的失踪,是被人贩子卖到了山东,给人家做了媳妇,生了孩子后有了自由,于是回家看看。
滕兴善案成为冤案,这已经成为事实,当时却没有人提出给滕兴善平反。
滕兴善的老婆也一直瞒着两个儿女,奈心的等待着儿女长大为父伸冤。
六
2004年春节,妈妈突然对女儿滕燕说:“燕儿,有件事我想告诉你,那个石小荣根本没死,你爸爸是冤枉的!”
滕燕一直因为是杀人犯的女儿而被人鄙视,这一下子愤怒了:“都10年了,你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妈妈顿时号啕大哭起来:“那时候你们还小,不懂事,跟你们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再说,我们没有钱,也怕跟政府打官司……”
滕燕立即聘请律师,决定为父亲洗刷罪名。
湖南省高院在接到滕燕、滕辉姐弟俩申诉后,于2005年7月成立专案组,9月,当年涉案人员已被隔离审查。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做出再审判决,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七
这个案件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也渐渐被人忘记,这正是我所害怕的。
我们国家终于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口号!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或许,我们会将这个冤案归错于当时的年代,但是我们永远不可忘记这段可耻的历史,只有记住这段冤案,我们才会更好的建设我们的法治国家。
2017年2月27晶,最高院公开宣布 ,2013年至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6889件,赔偿金额为69905.18万元。
这不是成绩,而是法治时代的耻辱。我们要仔细反思一下,今天,到底还有多少清白的人在监牢里期待着平冤的时刻。
相比之下,湖北佘祥林杀妻案、河南赵作海杀人案与滕兴善杀人案是何等的相似,不同的是佘祥林、赵作海等到被害人活着归来。
滕兴善带着怨恨离开了世界,时至今日,魂魄能安否?
每一段冤案都与强权有关,我们必须将强权牢牢的关进笼子里,不要轻易将它们放出来,是要害人的。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是正义终究会来。它蹒跚的行走在凄凉的申诉路上,需要有良知的法律人去帮扶一把。
《十二任云南省委书记的最后结局(附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主动投案,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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