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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重庆、鲁西奇、熊春文、狄金华:农村中的危机与危机中的农村

吴重庆等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4-24

原文载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作者:吴重庆,中山大学哲学系、华南农村研究中心教授;鲁西奇,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熊春文,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系教授;狄金华,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小难避于城,大难避于乡”。在今年新冠疫情所引发的严峻公共危机背景下,这句俗谚仿佛灵光乍现,将乡村以及乡村社会之于中国文明存续的丰富意义,重新带回我们的视野。一方面,乡村的社会组织与文化传统有效地缓解了这次冲击的剧烈程度,但同时乡村所遭遇的脆弱与困难,或许仍然是现代化进程中长期危机的延续。疫情不常有,而危机却常在。纵观历史与当下,乡村之于中国整体,不是可有可无,不是简单地供给税赋、食物及孕育乡土情怀之地,它亦可能是中国应对内外危机时的一个重要的“阻尼器”。


吴重庆无中心场域——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危机与生机


早在2002年,我以“无主体熟人社会”为题,在《开放时代》发表了短篇学术随笔。此后,又于2011年在《读书》发表“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一文,通过与“熟人社会”的对比,突显“无主体熟人社会”的特点。在我看来,“熟人社会”的特点是“舆论压人”“面子有价”“社会资本可累积”,“无主体熟人社会”的特点是“舆论失灵”“面子贬值”“社会资本流散”“熟人社会特点的周期性呈现”。我想揭示的是,“‘无主体熟人社会’的上述四个特征,显示了变迁中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特性,也显示了‘无主体熟人社会’这一概念的解释能力大于‘熟人社会’的概念。它表明,在村成员人际关系的高度熟悉并非构成熟人社会的充要条件;熟人社会的形成,还取决于农村社区内主体成员的常在”。


“无主体熟人社会”概念的提出,是为了推进对“空心化”乡村社会的理解。虽然乡村“空心化”的趋势至今未见得以扭转,但时过境迁,随着微信这一新的媒介技术在乡村的普及,乡村的舆论场域和社会运作逻辑也在悄悄地发生一些令人关注的变化,呈现出与“无主体熟人社会”不同的特点。


我们知道,舆论压力的形成,有赖于一定数量的生活共同体成员与口头传播中的舆论放大效应。如果乡村社会的主体(中青年)常年不在村,舆论则难以形成,此即“无主体熟人社会”里的“舆论失灵”。但在乡村的微信群里,舆论场域又被构建出来了,只不过这是一个无中心的场域。以下以孙村的两次修路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我在《孙村的路:后革命时代的人鬼神》一书中记录了20世纪90年代孙村修路的过程。时隔二十多年,孙村在2020年疫情期间再次修路,两次修路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但动员机制却很不同。


20世纪90年代,农民负担普遍比较重,除了完成农业税,还要交纳的各种费用名目繁多,此即所谓的“乱收费”现象。当时农村的收费工作是通过层层包干的机制来推行的。比如镇里下达指标,要求一个行政村今年必须完成多少万元的税费上缴,一个行政村之下又有很多自然村,行政村就划了不同片区,行政村对片区也实行包干制,负责某片区的村干部如果完成不了包干任务,就得自己掏钱填补;如果超额完成任务,剩余则归其自己所有。包干片区的村干部为了完成征收任务,就必须依靠自然村里的民间权威,通过民间权威了解本村各家各户的经济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民间权威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与杜赞奇所说的“保护型经纪”差不多。虽然国家行政力量在这一时期不断向农村基层及各个家户扩张,但由于基层政权需要依赖民间权威,民间权威正好也可以出于村庄自身的利益主张公益事业,要求村干部给予配合支持。20世纪90年代孙村的修路就是由民间权威发起民间乐捐,然后让包干片区的村干部出面征地而协力完成的。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流行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民间社会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行政力量层层渗透和压力之下依然保有其活力。


进入21世纪,国家大力整顿农村“乱收费”现象。2000年“费改税”和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乡村基层的税费征收完全被取消。这看上去是对农民生计及乡村发展非常有利的事情,却又导致了另一些负面后果,此即“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问题。此前因为征收税费和包干制,乡村干部非常有动力去走基层,深入乡村。可是在税费被取消后,基层干部失去了走村串户的动力;再加上“零上访”的行政考核指标要求,乡村干部逐渐不敢、也不愿再深入基层去解决那些实际的、涉及到乡村公共利益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在以财富为人生成功的唯一取向之下,乡村社会里基于公正、道义等声望的民间权威也开始式微。乡村干部下不去,民间权威出不来,这可以说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一种危机。以致于像孙村这样民间权威本来非常活跃的村庄,在21世纪开始后的20年时间里,再没有兴办过一桩值得一提的民间公益项目。


而2020的春天,由于疫情,所有本应该在春节后分赴全国各地创业经商的中青年人全部受阻,滞留在孙村达三四个月之久,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里从未有的情景。疫情造就了一个特殊的时刻,在这期间,孙村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通过“爱家乡”微信群募捐,滚动筹集了一百多万元的善款,陆续完成了桥梁加固拓宽、水渠护栏、村道硬化、路灯照明等一系列公益项目。


20世纪90年代的孙村修路,是由民间权威发动的、包片村干部配合的、有计划、有目标的公益行动。而在2020年春孙村的公益热潮中,基层行政与民间权威在这场公益活动中都是缺席的,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孙村的“爱家乡”微信群。这个微信群的成员数在最高峰时也没有突破过120人,基本上都是孙村外出创业经商的中青年。这批人虽然同村,但由于平时各自在外,相互之间并不熟悉。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生的青年,从小跟随父母外出,即使见面,也可能叫不出对方名字。加上这个微信群并非实行实名制,群里昵称满天飞,虽然热热闹闹讨论,但却是一个无中心的言论空间。其“无中心”特点典型体现在这次孙村公益热潮的无计划性与滚动性。一开始其实只是几个同宗的年轻人在线下商议建一个景观性的墙屏,不料引出了拓宽加固此墙屏边上的一座旧桥的动议。“爱家乡”微信群公布此动议后,捐款不断,加上疫情期间中青年集聚村里,人力充裕,线上的捐款几乎与线下的工程施工同步进行。由于款项超过修桥所需,有人因此在群里倡议不如再去固化村道。如此往复,滚动衍生出始料不及的其它五个公益项目,微信群里的人也前前后后捐款了四五次。值得注意的是,大家因为疫情而滞留村里,其实完全可以进行线下联系,但几乎所有的捐款与讨论全部都是在线上进行的。


在一个成员之间并不相互熟悉的、没有中心的微信群里,为什么可以激发出如此巨大的公益热情?为什么弃唾手可得的线下联系于不顾而转入线上联系?这需要回到“爱家乡”微信群。这个微信群里成员之间的相互熟悉虽远未达到“熟人社会”的程度,但微信这一新的技术媒介却很好地建构起一个特殊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不仅时空被压缩,而且陌生感也被压缩。


我在“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一文中指出,只有乡村社会成员达到一定数量并且相互熟悉,乡村的舆论才可以产生并保持一定的压力,所谓“一传十,十传百”。如果作为社会主体的中青年长期不在村,则可能导致舆论弱化乃至失灵。原本乡村的舆论传播需要有一个过程,而因为微信群的存在,舆论的产生在瞬间内就基本完成了。这种无中心、靠事件带动而形成的场域,能够快速地让大多数人了解到公共意见的产生,并将舆论收集和放大。在“爱家乡”微信群里,舆论的产生不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展演(如“一传十,十传百”)。我们知道,在实体的乡村社区里,舆论传播的过程可能也是逐渐放大舆论效应或者扭曲事实的过程(所谓“唾沫淹死人”),但微信群里舆论传播的时间和空间在被压缩的同时,舆论传播过程中扭曲事实的可能性也被降到最低程度。而且,微信群里成员的昵称化,也使舆论传播不取决于成员之间的熟悉程度。所以,“爱家乡”微信群的动员能力其实大大超过线下。


但这并不等于说“爱家乡”微信群的舆论传播可以不受到挑战。目前农村里的微信用户还是明显存在年龄分层的现象。在“爱家乡”微信群里,只有一两个成员的年龄超过六十岁。也就是说,孙村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都不在“爱家乡”微信群里。本来,微信群里舆论的发酵传播几乎是在闭环中实现的,但由于疫情期间微信群里的成员滞留村中,并且微信群中讨论的又是本村公益事情,群中舆论难免溢出线上,传到某些感觉被边缘化的线下老年人的耳中。加上这些老年人不了解微信群中的讨论动态,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可能在线下制造出偏离事实的负面舆论。所以,在同样一件事情上,出现线上线下两种舆论,并且二者之间展开竞争。


有学界朋友问,孙村在这次疫情期间通过一个无中心场域的社会关系结构形成了合作,问题是微信平台在很多乡村都会被应用,但并不是所有的乡村都能产生孙村这样的积极效果,其背后的社会机制以及乡村公益得以发生的基础是什么?


孙村所在的莆田沿海乡村的“同乡同业”特别发达,因此特别看重乡土社会的团结问题。而如果将孙村的案例放到更抽象的意义上来讨论,它所体现的则是乡土社会的一种韧性,即乡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社会团结、社会治理的危机,可是乡土社会的力量还是会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次疫情期间,在孙村“爱家乡”微信群里爆发出的公益热情,说明乡村社会借助新的媒介技术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关系格局。虽然仍然存在着中青年与老年人之间因技术鸿沟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应该看到,中国的乡村社会依然是有韧性和活力去应对“空心化”和“无主体熟人社会”带来的困局的。


还有朋友问,在无中心场域的背后或许还是存在着固有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网络。此外,危机作为无中心场域发挥作用的一个突出契机,无中心场域是否有可能发展成一个有效的稳定机制?


无中心场域的背后肯定还是会有社会结构的作用,只是这个结构不一定还是像以前那样围绕中心(如民间权威)而形成的。在莆田这样的地方能够利用微信群形成一个无中心的场域,仍然需要一些条件的配合。如孙村爱家乡微信群的活跃,是因为有事件的带动。而且孙村还是有一些比较活跃的、在外经商较为成功的、有愿望来参与推动乡村社会公益的人群存在,只是这些人可能还并不具备成为一个自然村的权威人物的那种名望,而是要通过做事情来累积他们的社会资本,他们因此也乐意活跃于家乡微信群中。也许他们可能在未来会成长为乡村社会里的民间权威,只是在目前阶段这个场域还是无中心的。


家乡微信群所构建的无中心场域既是目前乡村社会民间权威式微的反映,也是新媒介技术塑造乡村人际交往方式的表现。所以,如果乡村民间权威还可以复现,也许无中心场域将得以改观。而如果新媒介技术对乡村人际交往方式的塑造进一步广泛并且深入,那么,即使乡村社会里出现了以民间权威为中心的秩序,微信群里特有的言论生态和舆论形成方式,也将使无中心场域长期存在。家乡微信群虽然也是一个线上群落,但它是有鲜明地缘性的,一定是交织着线上与线下互动的,激发着群内与群外力量、舆论博弈的。此不可与城市里各种基于业缘、友缘、情缘的微信群一概而论。


所以,家乡微信群并非虚拟社区,也不仅仅是安德森界定的“想象的共同体”。它源于乡村社会,又是对乡村社会的超克,即超越乡村社会的“空心化”并且克服其某些弊端(如“无主体熟人社会”中的舆论失灵等)。关注家乡微信群这个无中心场域,不失为对“空心化”乡村社会、“无主体熟人社会”研究的推进。在更一般的意义上说,乡村社会研究需要将家乡微信群的动态纳入视野,将家乡微信群作为一个重要的田野点。就像去巴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观光,如果只是在路面上步行,触目所见无非老者、外来者乃至流浪汉,而这些都市里最有活力的常住人口却在你视野之外的地铁里通行。类似的是,我们现在做乡村研究,尤其是做“空心化”乡村研究,如果只是在“空心化”乡村社区做调查,访问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留守儿童,其所得结论大体是令人沮丧的。而家乡微信群(如果有的话)则可能是另外一番景象,那里有村里年轻人不完全依赖熟悉程度的交流,有各种建设性的议题设置,有时空压缩下舆论的瞬间形成与切换。这个无中心场域是“空心化”乡村的一部分,但与其说是“空心化”乡村的延伸,不如说是“空心化”乡村的转世。这也是我所说的当前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危机与生机所在。


鲁西奇:危机中的身份与平等


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所出A类竹简(郑里廩籍),是汉景帝初年官府向郑里25户发放贷种、食的记录。根据《汉书》的记载,如果遭遇灾害,贫民没有粮种可供播种,官府会于春三月向贫民发放必须的粮种和少量救济粮。在这份文书里,接受官府赈济种、食的郑里编户有25户,69人,同墓所出4号木牍所记郑里共有72算。那么,这次接受赈济的,几乎是郑里的全部人户。换言之,当年江陵地区的灾害比较严重,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没有足够的种子,更不会有足够的食物。


这份文书,将户主称为“户人”。每户户人之下写明“能田”几人、口若干、田几亩、贷种若干石斗。在田亩与贷种数之间,画有一个“十”字,表示接受贷种的人的画押;一个“卩”字,应当是主持种食发放的乡吏画的表示具结的符号。这份文书所列的第一个户人“圣”,只有一口人,八亩地。在发放贷种时,将他算在了“越人”的户头之下,所以在他的贷种记录之下,只画了一个“卩”,而没有“十”,他所接受的八斗贷种,应是由越人代画“十”字的。除了“圣”,其余接受种食的24个户人都画了押,说明他们应当是亲临现场的。在25位户人中,有两个“公士”(“田”和“市人”)。公士是最低一级的民爵。还有四个户人的名字里有“奴”字(“小奴”“奴”“楚奴”“赖奴”),他们本来的身份可能就是奴,释免而成为庶民的。“能田”,可能与居延汉简所见的“使男”“使女”相同,是指七岁以上可以干农活的人,而非指十五岁以上的“大男”“大女”。


我们注意这份文书中的户人名字的书写。以今人的眼光,会很快发现,他们登录的,除了“朱市人”一位外,都应当是名字,圣、择、击牛、野,不章、越人、小奴、市人等,都应当只是名,没有姓。“朱市人”的“朱”,看上去很像是姓,但因为有另一位叫“市人”的,“朱市人”更可能是为了与“市人”区分开来,特别加了个“朱”字。这个“朱”,是用来修饰“市人”的,当是形容词。那么,这些登记在籍帐上的人名,可能都没有姓。


这是在汉初。按照西周以来“贵者有氏有名,庶人有名无氏”的惯例,这些普通的编户均尚未使用姓氏冠于其名之上,虽然当时庶人也有使用姓氏的例子,而且正在普遍化的过程中。郑里的人,几乎全部得到登记,并来接受官府发放的种食。简文记录了各户下“能田”的人数、全家的口数、耕种的田亩数,既可能是官府本已掌握的,也可能是各户自己申报的。无论如何,在严重的春荒里,郑里百姓来到乡吏面前,接受官府贷给的种子、粮食,申报或确定自己户下能田的人数、口数、耕种的田亩数,然后画押,领取了种、食。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接受官府贷给的种食,不仅到秋天收获以后要连息付还,更意味着受贷种人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要履行作为编户齐民的义务和责任。在同墓所出四号木牍上,就记载了郑里户人所要缴纳的算赋钱(人头税):


郑里二月七十二算,算卅五,钱二千五百廿,正偃付西乡偃、佐纒、吏奉。卩。

郑里二月七十二算,算八,钱五百七十六,正偃付西乡佐,佐纒傅送。卩。

郑里二月七十二算,算十,钱七百廿,正偃付西乡佐赐,口钱。卩。


二月中郑里征了3次算钱,每算合计53钱。与郑里同属西乡的市阳里在二、三、四、五、六等5个月里征收了14次,每算合计227钱。所以,整理者估计全年要达到400多钱。按照睡虎地秦简的规定,成年男性劳动力每天的工钱按八钱计算,那么,一个成年男子,每年大约有两个月的劳动,是用来交纳算钱的。


在这件文书中,接受官府发放种、食的圣、择等人的身份,是编户齐民,就是列入国家户籍、身份平等、都需要纳赋服役的民户。编户是他们的身份,齐民是说他们的地位平等(齐)——这里的平等,是说他们在国家面前,在政治与法律层面上,特别是在承担国家的义务方面是平等的,并不是说他们的财产、经济地位也是平等的。我们注意到,拥有编户的身份,是他们得以领取官府发放的种、食的前提,而且,当灾害发生时,在国家的救济面前,他们是平等的。同时,他们有也义务承担国家要求的赋役负担,而且,在承担赋役问题上,至少按制度的规定,他们也是平等的。反过来说,由于他们在正常年份向国家承担了责任与义务,那么,当灾害发生、他们面临生存危机时,国家也就有义务给予帮助,按照斯科特(James C.Scott)的说法,这是国家作为“保护人”应担负起的责任。在这里,国家与编户齐民的关系,乃是一种保护人与被保护人的关系,彼此负有责任。国家既然要求人民承担责任与义务,那么,当灾难发生,人民也就有权力希望或要求国家承担起帮助救护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在履行职责,编户在行使自己的权力。而这一切的前提,在于这些人是国家的编户齐民,拥有合法的身份。


武则天证圣元年(695年),时任凤阁舍人(即中书舍人)李峤上了一个表,说当时天下有很多的流亡人口,“今天下之人,流散非一”,“或违背军镇,或因缘逐粮,苟免岁时,偷避徭役”。这些人脱离了原来的户籍地,不在国家掌握的户口籍簿上,到处流浪,“或出入关防,或往来山泽”,不仅逃避赋役,甚至团聚在一起,造谣生事,“诱动愚俗”,形成潜在的动乱源(“堪为祸患”)。李峤说,对这些浮浪人口,朝廷曾多次下令搜检,并颁布了诸多法令,要求州县严加管控,“设禁令以防之,垂恩德以抚之,施权衡以御之,为制限以一之”,甚至实行邻里互保与悬赏纠告,可是效果并不好,成效甚微。也曾经设想对于返乡逃户给予赈济、扶助政策,免除其所欠赋役,甚至向亡人提供返乡食粮,使他能够从外地回归本乡。可是相当部分逃人离开家乡已逾经年,已丧失其本来家业(“离失本业”),而在寄居地已有生业,乐不思乡,并不愿回乡(“心乐所在,情不愿还”)。对于这种情况,李峤建议,应当就地安置,将他们的户籍落在现居地,“听于所在隶名,即编为户”,即按照居住地原则,编籍管理。李峤还特别谈到,有的官员“不达于变通”,强调属于军府的户口,不可以移动;关中地区的籍贯,也不能改动。李峤说,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驱迫或鼓励人们逃亡,因为关陇府兵军户的负担沉重,越加限制,人们越要逃亡。


李峤所说,是一个“盛世危言”,或者说是一种舆论中的危机,其真实与否姑且不论,这个危机至少在当时的朝野舆情中是存在的,而且是严重的。李峤提出的解决办法,不是进一步强化搜检逃户、勒使归乡之策,而是对久客逃人就地安置,编籍管理,不再强制其还乡。李峤触及到关陇府兵军户逃亡的一个动因,即制度上负担的不平等。即使是在太平岁月,人们也会从负担较重的地区,逃亡到负担较轻、又易于谋生的地区。他其实并未能提出根本性的解决之道,但他暗示,真正的原因,就在于军府所属的府兵户需要服属兵役,负担较重,而关陇又是军府最为集中的地区,所以,虽然是京畿所在,人们仍然“越关继踵,背府相寻”。我们知道,府兵是一种特殊的身份。他们曾享有特权。曾几何时,特权变成了负担,而兵役负担又驱使其逃亡。


身份是从外部强加给个体或群体、阶层的一种相对固定的标识与状态,个体或群体在这种状态中的位置或被贴在某种标签,并非出于他或他们的意志(或意愿),他或他们也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否弃这种位置或标签,除非打破给予或确定其身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体系。但身份体系并不是全然不可以变动的。危机,实际上会导致身份及其体系的变动——或者强化身份体系,或者迫使其做出调整,而具体到个体或某个群体、阶层,危机则给其身份的改变提供了某种契机——虽然未必会向好的方向发展,更多的人在危机中,身份更向下流动。在我所讲的汉初的故事里,春荒,强化了郑里编户的身份秩序,户人们作为“齐民”,平等地接受了官府的赈济,而官府也平等地施予了这种赈济,并藉此强化了对全部编户齐民的控制。在李峤的建议中,他实际上泯灭了逃户与主户(土著户)的分别,也尽可能淡化军府府兵户与普通编户之间的差别,对于逃户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就地安置,按居地编籍管理。虽然设想未必尽善,其实施效果如何更不能确知,但他指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居住地原则。


我似乎完全离题了,因为我仍没有谈到危机中的乡村及其与城市的差别。在我看来,本就不当有这种差别。危机,无论怎样性质的危机,在城市与乡村状态下当然会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危害也各不相同,但从根本上说,对于不同的个体、群体,都存在着威胁、危险和损害,虽然并不是一致的威胁、危险和损害。至少在理论上,危机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危机。因此,危机不应当成为强化不平等的契机,也不应成为建基于身份差别之上的人群隔离的借口。反之,危机,无论怎样性质的危机,都应当成为争取并实现社会平等的机会,并应当在危机中努力打破诸种建基于身份制之上的、程度不同的、各种形式的人群或社会隔离。


虽然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究,也有更多的具体措施需要加以摸索、实践,但居住地管理与居住地应对,都是在危机及其应对过程中尽可以贯彻并实行平等原则的一个方向。从历史上讲,王朝国家在建立之初往往都着眼于户口控制,从身份的角度来控制个体与家庭。所以,在王朝建立之初,民众的身份户籍与他居住地往往是一致的、是统一的。但是随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的出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逐渐分离。王朝国家的管理也逐渐由身份控制过渡到居住地控制。实际上,居住地管理往往是在应对各种危机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居住地管理原则,更便于日常行政与事务管理的运作。在这个意义上,居住地控制或地域控制的原则,应当是一种大势所趋,需要立足于居住地,认可户籍来源不同的人的身份,逐步实现身份与居住地的整合和统一。


熊春文:农户生计与乡村危机——疫情所见及其他


一、从费孝通论“非典”谈起


关于这场疫情,我们通常会用“突如其来”形容它的突发性和凶猛性,似乎完全超出人们的预期。可是仔细分析,这场疫情却有相当的社会基础。这里,我想先借用费孝通先生对于“非典”的思考来理解此次疫情的根源。2003年,费先生以93岁高龄,写了《“非典”的社会学反思》,起笔即说:


非典型肺炎在医学上属于传染病,传染必须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和联系,因此“非典”背后必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社会科学工作者从这个角度入手来研究,可以得到不少启发。在人类历史上,传染病的爆发与都市化有很大的关系,都市化的显著特点是人们在地理空间上的距离不断拉近,而人与人挤成一团时总会出些毛病。现在全球化了,人与人的交往更频繁,这类毛病也必定会增加。英国伦敦在工业革命初期就曾经流行过黑死病,死了很多人。现在“非典”这个突发的传染病,首先危及到的也是大城市中的人。


费先生非常清楚地把“非典”的社会原因与都市化、全球化关联起来。都市化和全球化意味着人与人的交往更频繁,而且关键的是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尤其增加了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风险,使得疫情的影响瞬间放大。14世纪的欧洲黑死病如此、2003年的“非典”如此,这次的“新冠”疫情也是如此,随着城市化和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这种不可控性和破坏性更为加大。换言之,疫情的传播与扩散以及急剧爆发的态势,是因人类交往模式的变化造成的。设若人类处在一种知根知底、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当中,疫情就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乡土社会是这种交往模式的原型,在乡土社会中,我们“主要同相熟的人,特别是同有血缘关系的人交往,彼此熟悉、了解”,谁的身体状况如何,谁去了哪里,跟谁有过接触,一目了然,如果需要通过隔离来阻断传染,隔离谁、怎么隔、在哪隔,这些问题都好办。自然,我们回不到“乡土中国”阶段,但能从“乡土中国”的人际交往模式中得到启发,用费先生的话来说,那就是即便在陌生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一个人再不能只看到自己,要多想想别人,想想社会。有了病赶紧治疗,有疑似就主动隔离;……这是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只看到自己、不想到别人,只对自己负责,不对社会负责,这些行为都是陌生人交往模式下的产物,因为越来越多的擦肩而过、一面之交,造成诸如“天价龙虾”“天价门票”“莆田系事件”等等五花八门的一次性消费、流量交易等不负责任行为。这里我想反驳一种观点,有人认为此次疫情初期应对不利,是因为我们仍然保持着所谓“小农意识”或“农业社会的心态”,无法解决已处风险社会的我们时代的问题。这种观点认为农业社会的心态即“小富即安,享乐腐化,缺乏风险意识,缺乏防范意识”。我认为这是对农业社会及其心态的误解和污名。农业社会心态如果有一定的特质的话,那么它最大的特点应该是农民与自然(天气、土地、作物等)长期打交道过程形成的某种“天人合一”的智慧,农民谨慎稳妥的经济行为和诚信朴实的社会行为都是从这里面衍生出来的,因为气候、土壤、农作物容不得你半点虚假或不负责任,虚假的结果是会饿肚子甚至死人,是一种绝对的禁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农业社会心态就是缺乏风险意识的,毋宁说,这种心态是农民应对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尤其是超经济强制)的经验结晶,体现出高度的智慧和韧性。在自然和社会许可的范围内,农民开天辟地的进取精神是不胜枚举的,改革开放的农民实践与农业经济学的经典理论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农业社会应对疫情相对于城市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广大的乡村腹地,有利于稀释人口,减少人与人接触的频率,天然地阻断病毒的传播;其次,乡村相对的自给自足(至少在粮食生产方面),隔离状态下可以不求于外,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有助于防范心理恐慌,给疫情防控争取时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费老分析的,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守望相助的天然社区,人与人之间知根知底,相互信任,可以在应对疫情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因素。这次疫情爆发正值春节期间,大多数农民工返乡在家,为城市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条件,可以说,广大的乡村腹地为我国疫情控制做出了重大贡献。


进而言之,乡村作为一种机制或方法,对于城市的疫情防控也起到了关键作用。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中国人都讲究人情往来、社会网络,通过“自己人”不断扩大交往圈子,类似费老说的“差序格局”。中国人交往模式骨子里仍然是乡土的,这是中国文化的根。在疫情最为紧张的时期,除了全国驰援武汉,广大医务人员艰苦卓绝的努力之外,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和各职业单位,都调动起来,群防群控,人盯人,确保无死角。从某种意义上,这无异是乡村熟人社会机制在城市中的应用。


二、疫情暴露的乡村危机


当然,这次疫情也暴露出乡村的危机所在。突出地表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日益依附于城市,农业生产在农户收入结构中的比例日益下降,农户生计越来越依赖于城市的非农就业,工资性收入的比例日益上升,体量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像候鸟般在城乡之间迁徙。有学者由此判断中国已然进入“城乡中国”(既不是乡土中国,也不是城市中国)的阶段,或称之为“半城市化”状态(接近3亿的农民工,因户籍制度等原因,并未实现真正的“市民化”)。二代农民工离土离乡的倾向愈加明显,这意味着农户生计在疫情影响下暴露出极强的脆弱性,他们最先表现出复工复产的迫切需求。在疫情紧张的时候,乡村一度断路、封村,有些地区正值春耕生产期间,但我们近期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未因疫情滞留转而在家务农,一旦放开,都继续外出务工。然而,城市生产因疫情影响也表现出开工率不足等现象,农民工就业质量堪忧。农户的生计危机在疫情期间暴露无遗。


在农业生产方面,前文已述,其相对自主性有助于为疫情防控争取时间,但这主要仅限于传统小农的生产方式。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生产也越发卷入到市场化、商品化、社会化体系当中,现代农业产业的自足性日益减少。疫情期间,因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农技推广体系以及机械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无法及时到位,各地粮食生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尤其严重的是规模化养殖产业,“饲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的报道非常醒目,诸如此类的高投入、高风险、高度市场化的农业产业最容易受到重创。这些都是受疫情影响明显的方面。更为持续但深远的影响还表现为农户生计的脆弱性所蕴含的粮食安全隐患。


从国家角度,“端牢14亿中国人的饭碗”是头等大事,主要通过设置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法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总量超过300万家。其中家庭农场达到近60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37万个。在土地流转方面,全国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1.62亿亩,以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农业生产托管面积为3.64亿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总面积达5.39亿亩,流转出承包地的农户数7235.2万户。这些数据表明近些年农业生产在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同时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仍有70%的耕地由近2亿的小农户经营。现在的问题是,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还有多大的空间?这里面涉及国家粮食安全与农户生计安全之间的微妙平衡。从国家的角度来说,自然希望继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的规模,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但从大部分农户的角度出发,土地是家庭生计的托底保障,不轻易流转出去,同时因为农业在农户收入结构中的比例日益下降,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逐年下降,表现出老龄化、撂荒、复种指数降低、非粮化甚至非农化倾向。这就潜在造成了国家粮食安全的危机。


从结构上说,农业现代化进程取决于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取决于户籍制度改革(2019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4.38%),取决于城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承载能力。从微观上讲,取决于2亿农户的生计安全是否可以得到保障,并有持续改善的可能。两项任务相加,必然意味着大国小农和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农情仍会持续很长的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也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三、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


根据国家部署,乡村振兴是下一步的发展战略。在可以预期的未来,跟“脱贫攻坚”一样,国家一定会采取超常规政策与举措,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攻坚克难,打赢乡村振兴战役。乡村振兴是一个整体,涉及产业、生活、生态、治理、乡风等各方面,但无论如何,农户生计生活的改善应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也是根本目标所在。这要求我们更加细致地理解农户的生计逻辑及其行为表现。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承担了70%耕地种植的2亿小农,这一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已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绝大部分往往与2.9亿农民工形成一体二面的“半耕半工”的家庭分工。当然,在村的近2亿传统小农也是一个颇具内部差异性的群体,值得细致区分:其中包括没有领办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组织,也没有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证书的种粮大户,他们可能因家庭原因留守乡村,靠人情网络自然流转土地;也包括参与到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当中的各种社会化小农;还包括各式各样的市场化小农(也是伸缩性很大的概念,从直播带货的网红农民到仅在乡村集市销售农产品的小农不等);但大部分是老龄化、脆弱性、农业依赖性的传统小农,他们往往靠小份土地保证口粮安全,力所能及地通过庭院经济、种养结合、本地兼业以及本地集市来维持生计。这是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


关注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意味着不能以发展产业为名,轻易地破坏农户已有的生计体系,更不能以国家粮食安全为由,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最近,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农业风险,各地出台多项紧急措施,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有些地方明文规定,对于撂荒两季以上土地收归集体、强行流转,这些措施对于生计脆弱性小农可能是致命一击。长远来看,恰恰可能损蚀国家粮食安全的社会基础。更稳妥的办法,应该是既要藏粮于技和藏粮于地,更要藏粮于人,从保护农民生计安全的角度,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


小农户生计体系的形成,是在与自然长期打交道过程中形成的生存图式,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与文化传统,其坚韧性、生态性、负责任性和相对自主性有助于形成守望相助的基层社区,其机制与原理的运用对全国的疫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市场化、商品化、社会化程度的加深,农户生计也日益表现出脆弱性的特点,农民工复工复产的急迫性即是明证。小农的坚韧与脆弱或许是认识中国国情与乡村发展的前提所在,疫情面前展示出来的农户生计及其行为,无疑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关键注脚。


狄金华:海绵机制:危机中的乡村功能实践


“小难避于城,大难避于乡”,危机为我们重新理解城乡关系提供了一种别样的场域与视角,因为在危机时刻,我们必须将平日思考问题时的“最优化思维”转化为“保底思维”,此时“发展的逻辑”让位于“生存的逻辑”。在这种新的思维与逻辑下审视城乡关系自然不同于常态化结构。危机视角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世界日益陷入贝克所讲的“风险社会”之中,风险、不确定与危机正在成为一种“新常态”,更为重要的是危机视角能对我们在常态化时期所形成的固化思维进行“纠偏”,让我们不会陷入到一种固化不前的思维之中。


钱穆先生在分析中国社会学的时候曾指出,国人都称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这其实是与中国的实情并不相符,而应该称之为“四民社会”才最为恰当。在钱穆先生看来,中国的社会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即城市、乡镇、山林和江湖,其中山林为宗教区域,江湖是游侠区域,只有城市和乡村才是与人们的生活关联度最高的区域。今天我们所讲的“城市”在传统时期是两种不同形态的合称,即“有政治也有商业”的城与“有商业而无政治”的市的合称。在钱穆先生看来,城市中商业中心与乡村的宗族社会构成一种截然不同的样态。就区域内的业态而言,城市主要是以商业贸易为主,而乡村则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商业作为农业的一种派生物,它使得城市与乡村在经济业态上成为一种互补的关系,并形成一种王建研究员所讲的“同相位运行”的状态。换而言之,当农村和农业发展得比较好的时候,城市和商业也就发展得比较好。


传统城乡之间的这种“同相位运行”状态自晚清民国时就开始发生变化,即从“同相位运行”转向为“反相位运行”。在“反相位运行”的状态下,当城市、工业发展得好的时候,农村农业就发展得不好。导致上述城乡关系由同相位运行转向反相位运行的主要原因是,从晚清民国起,中国就开启了追赶性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主要是以工业化,尤其是城市的工业化为主要特征。中国晚发外生型的现代化道路决定了其在现代化起步的过程中无法从外部获得工业化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因此工业化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积累只能从内部,也就是从农村来获得。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看到1930年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黄金经建十年”也恰恰正是农村持续凋敝的十年,期间民族工业的发展正是建立在农业农村被汲取的基础之上,这也是民国时期民间乡村建设派知识分子走向乡村以及官方农复会组织成立的结构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所面临的内外部各种压力使它不仅不能中断自晚清民国时起业已开启的现代化和工业化建设,而且由于地缘政治压力的存在,它更是采取了重工业主导的工业化发展道路。重工业所具有的资金和技术密集性特征决定了当中国决定以重工业为主导来推动工业化建设时必定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汲取。当中苏交恶,苏联中断了对中国的援助之后,这种汲取更是被推置到前台,新中国历史上的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人民公社制度都是在这种结构背景下被引入和实践的,它们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对农业农村的汲取而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积累资本。在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城乡关系整体具有反相位运行的特征。但与1949年之前不同,1949年之后城乡的反相位运行是单向度的。换言之,它体现为单一的、城市与工业的发展,而农村与农业却呈现出凋敝的特征;但在1949年之后的三十年中,城乡之间的反相位运行却具有双向性的特征:1957—1959年在“大跃进”的政策下,工业获得了大幅度的增加,而农业则相应地呈现萎缩的态势,出现1959—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一旦1962—1964年进行“三年调整”,农业农村的发展上去了,随之出现的便是城市和工业发展下去了。之所以会出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这种城乡双向性的反向位运行特征,是因为国家的干预。在新中国的治理中,鉴于农业与农村的特殊性,一旦农业与农村的发展面临困境,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就会主导放松对农业农村的汲取,而一旦政府放松对于农业农村的汲取,则就意味着城市工业的成本随之上升,工业的发展随即受到冲击。


对于中国政府而言,1980年代中国开启改革开放一个基本的背景是,中国完成了国家层面的工业化体系建设,需要在国内、国际范围内进行广泛地商品交换,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之间反向位运行的特征。因为从1980年代开始,各地方政府逐步开启了地方性的工业化建设,农业与农村仍然是被汲取的对象,只是与之前的一个阶段相比,汲取的主体从中央政府变成了地方政府。正是因为如此,细观1990年代中国的发展,这一阶段既是城市经济高歌猛进的发展阶段,同时也是乡村干群冲突加剧、社会矛盾激化、基层治理痞化、农村凋敝不堪的时期。


城乡之间的反相位运行真正发生改变,变成同向位运行,则主要是在21世纪之后。其发生改变的结构性背景是:首先,从1998年起,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的外贸出口受阻,城市工业生产过剩的问题凸显;其次是中国加入WTO,改变了政府运作的外部环境,工业与农业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加剧。21世纪之初,中央通过“看得见的手”来进行宏观调控,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从第一个十年的新农村建设到第二个十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这构成了此一时期城乡同相位运行的制度保障。


当我们理解了百年以来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变图式之后,再来看乡村之于城市,乃至整个中国的重要性,其就变得清晰得多。正如前文所述,百年中国的历史其本质上就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史,中国晚发外生型的现代化道路决定了这种追赶型的现代化过程不仅面临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所必需的资金要素奇缺的困境,同时也决定了它没有将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的风险与危机进行外部转向的空间。此时,它必然会诱发产生出一种内部化的危机与风险化解机制,而乡村则成为其中的一个关键机制。


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城市的经济主要是以工业、金融等货币化的市场经济为形态,市场的失灵、经济的膨缩、金融的波动等决定了现代的城市经济与社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而乡村社会由于主要是依赖于小农户的生产与经营,它便使得其农户相当的产出用于自己消费或者相当比例的消费都源自于自己的生产,这种特征令乡村的经济与生活具有某种“反市场性”。正是这种“反市场性”,其使得当城市社会的不稳定性与风险性增加时,乡村就具有了化解城市及整体风险与危机的能力。当然,乡村化解这种风险与危机也是有一定代价的,它就表现为前面所分析的“反相位运行”结构中城市工业发展下农业农村的凋敝衰落。


远处不讲,单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开始算起,乡村在应对整个国家危机时所发挥的作用就足以令我们洞悉乡村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中内部化消解危机与风险的机制。


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当中国共产党接手政权时,它所面临的是一个千疮百孔、通货急剧膨胀的社会,土改的实施令全国80%的人口获得了土地,这一制度变革背后恰恰是令全国80%的人口附着在土地上,附着在以自给自足为基础的具有反市场性的经济之中,这就使得整个社会中占绝大多数比例的人口与经济被“稳定”下来,为新政权集中精力着力去解决剩下20%的人口与问题提供了空间。


第二次是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的实施。在1970年代末,中央政府面临一系列的内外部困境,当它试图进行改革时,其所面临的结构决定了其中任何一项制度的改革都将牵一发而动全身,进而会产生系统性的风险;而中国的改革,尤其是城市工业的市场经济领域的改革之所以能够得以推动,而未出现大的冲击与系统性风险,其中一个关键的原因便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它令占全国80%的农村人口因获得了属于自己的责任田而被“捆绑”在土地及农业生产这一“反市场性”的经济形态中,才缓解了城市改革与整体性系统性的冲击。


第三次则是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中国顺利度过国内外的危机。这一时期国际政治压力增大,加上国内的高通货膨胀及社会问题涌现,其构成了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的一次重大的危机,但这些内外部的危机最终得以顺利度过,为什么中国能够度过这个“坎”?其中一个关键的机制就是因为中国占据大多数的人口都附着在农村、农地以及自给性的农业生产之上,当国内通货膨胀、国际上对中国进行封锁时,中国绝大多数的人仍然可以在土地与农业基础上进行“自给自足”,这一样态化解了城市风险对于整体系统的冲击。


仅从上述三次的例子,我们就可以发现,农村以及以家户为单位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构成了中国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危机化解机制,它像个“海绵”一样,能够不断地吸纳外部释放的风险。但我们也要看到,自1990年代初,我们加速改革开放的步伐之后,房地产、股票、期货等具有投机性的产业得以迅速发展,这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经济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21世纪之初加入WTO之后,中国全面融入全球化,这一切就使得城市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风险性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伴随着1990年代中后期大批农民工外出务工以及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导致乡村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样态正在发生改变,乡村作为“海绵”来消解外部危机的能力大大削弱。一方面风险正在加大,另一方面乡村作为危机化解机制的能力却在不断削弱,这可能是当下中国发展中间需要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和注释略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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