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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执法检查何必如此野蛮

大千 重点聚焦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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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执法检查何必如此野蛮



作者|大 千

今早刚看了个视频:某地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带队到一家理发店搞执法检查,那局长二话不说直接将理发店的卫生许可证撕掉。按照理发店老板的说法,该局长声称要吊销理发店营业执照,还要求工作人员开单将理发店强制关店一个月(已对理发店大门贴上了封条),对该店罚款5000元到一万元。理发店老板质疑该局长为什么撕卫生许可证,该局长扬言“有权利撕”,并撸袖子,掀桌子,还想动手打人,所幸被其他工作人员劝住。事后该局工作人员答复记者采访时说,主要是理发店不配合执法检查,不但不做核酸检测,还拒不提供健康证明……


看了这个视频,我在想,素质如此糟糕的人,是怎么当上局长的?这样的局长懂不懂法?他在执哪门子的法?


一个局长,进入别人的理发店,径直将别人的卫生许可证扯下来撕掉,这是什么行为?流氓?土匪?黑社会?若非如此,哪有进入他人门店直接就撕卫生许可证的?


按照理发店老板的说法,这个卫生执法监督局局长还扬言,要吊销这家理发店的营业执照。我在想,你一个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局长,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吗?大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营业执照的审批发放机关是市场监管局,就算要吊销营业执照,也属市场监管局的职权范围。一个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局长,号称要吊销营业执照,这话一听就不像个有水平的人说的,那些没有文化、不懂法律的二百五也不会说出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话来。

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局长,只有权吊销卫生许可证。但是,吊销卫生许可证,也得依法依规、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来吊销。首先得给人家下个整改通知书呀,人家拒不整改,你得下处罚决定书,还得告知人家,如果不服处罚,有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就算要判处别人的死刑,也得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呀,而不是一棍子就将别人打死!走完法律程序,如果商家“败诉”,你才可以执行的呀。怎么一进门二话不说就把人家的卫生许可证撕掉呢?有哪部法律规定执法检查可以撕掉商家的卫生许可证?难道行政许可就可以这样当儿戏?只有那些什么都不懂的街头混混,那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黑社会大哥,和过去那些打家劫舍的草莽英雄才能干出这种事情来。要知道,如今可是文明时代呀,是法治社会呀,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时代呀,不是头脑发热就能蛮干的时代呀!作为执法机关的局长,怎么能如此胡来呢?要是所有的局长都像这个局长一样,动不动就把人家墙上的证件给撕掉,动不动对别人罚款5000元到一万元,还撸起袖子想打人,那不乱套了吗?再说,罚商家的款,也要依据相应的法规来下处罚决定书呀,什么法律法规都不讲,什么程序都不讲,要求工作人员现场开单,处罚5000元至一万元,这是执哪门子的法?这还讲不讲法?还讲不讲法律程序?还有,现场就给人家理发店贴上了封条,这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也是值得商榷的!


从这个局长的一系列举动来看,其所作所为离依法行政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由此可见,提高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执法素养真是太有必要了。执法机关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实在太有必要了!

尤其是当下,受疫情影响,挣钱十分不容易,各行各业都很艰难——尤其是那些开个理发店挣几个辛苦钱养家糊口的,更应该给予他们适当的关爱,应该多一些柔性执法,多一些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一些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少一些吹胡子瞪眼睛,别动不动罚款5000元乃至上万元,更不应该动不动将人家的证照给撕掉,把人家赖以生存养家糊口的门店给查封了。


说得不客气一点,如此野蛮、简单粗暴的局长,他是没有资格担任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局长的,这样的局长,其所作所为,让执法机关蒙羞,给执法机关丢脸!


希望其他执法机关引以为戒!


(图片来源于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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