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法考主观题必看!改革后答题模板+考情解析!142分考霸的秘笈!
今年是改革后考主观题的第二年
相较于18年主观题考生的两眼一抹黑
今年大部分机构已经能预测出主观题的考点和题型
但是信息并不全面
我们找到了去年主观题142高分过的王考霸
来跟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考纲和历年真题
以及大家最关心的阅卷标准
2018年351分通过法考:
客观题209分,主观题142分
0基础备考6个月:
本科是药学专业,硕博期间的专业是化学;从2018年的4月份到考完试,一次性通过改革后首届法考;
关于通过率
咱们先来谈谈2018年法考的客观题通过率和主观题通过率。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答记者问的时候,谈到“2018年,司法部实施了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60.4万余人报名,47.3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18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11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按照这个通过率来预计2019年的考情的话,2019年参加法考的人数为60.6万余人,则应当也有接近18万人参加今年的主观题考试。同时加上18年通过客观题,但未通过主观题的同学7万余人,预计今年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数应该在25万左右。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据,一方面是参加主观题的人数变多了,另一方面是去年未通过主观题的7万多考生将成为今年主观题战场的主力。毕竟人家多复习了整整一年,肯定比今年刚过客观题的考生准备的充分。
今年主观题的竞争要比去年更加激烈,人数更多,同时有部分去年的考生参加竞争有限的名额——二战的考生如果今年再不通过,则成绩全部作废,再想通过法考还得重头再来。
今年通过客观题的考生也不要放松警惕,最好是知识点趁热打铁,一次通过。否则得再浪费一年时间,最终结果还未可知。今年的主观题考生要比去年的考生面对的对手多了将近一半,大家加油!
改革前后题型对比
翻开《案例分析指导用书》的编写说明,我们可以看到“法考着重考察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这意味着主观题阶段肯定都是大篇幅的案例题目,不会再跟十年以前的主观题一样,考察简单的知识点,或者在题目的题干中给你足够的提示信息。考生需要自己去题目中找事实,在自己的脑海里找法条,自己来完成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的工作。
2018年的主观题题目,相较于以往的主观题,题目改革点如下:往年的主观题都是7道题(论诉题、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商经),最后一道题目可能是刑诉或民诉或行政法或商经的一个问,加一个法理学的论诉题。比如2017年的最后一道题目是行政法加一个“谈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质服务改革,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而18年改革后的题目,则是5道题(4道题目加一道选做题)。4道题目依次为论诉题、刑法、刑诉、民法+民诉。选做题为行政法或商法二选一,若考生都做则以第一道为准。从题目数量上看,确实是减少了,从以往的7道题变成了4道题。但是考试时间却由以往的3个小时变成了4个小时。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18年的题目都是大案例,同时民法和民诉合并为一道大题,分数为54分,13个小问。所以考试时间比往年加长了1个小时。民去年无法通过的同学,有大部分人是因为无法适应改革后的出题方式,不知道阅卷老师的阅卷标准,导致在主观题准备的时候无从下手,考场上答非所问。
阅卷标准+考点预测
接下来以18年的5道题目为例,给大家详细解读。
1.论述题题目为:“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这道题目的出题方式改革前后并未有多大改变。17年的论诉题题目为“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认识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改革前后的题目都是根据以上材料,结合XX,谈谈对XX的看法/原因。
这种题目的“采分点”十分明确——至少3个采分点,有涉及到就有分数:
①结合材料,题目既然给了你材料,绝对不是平白无故。作答绝对不可以抛弃材料自说自话,这样子题目为啥不直接给个题目让你写作文就行,还给材料干嘛?所以结合材料为第一个采分点;
②结合XX,18年的题目是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那作为考生就在作答中大大方方的写出来(不可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政法大学研究生等等,都是采分点;
③谈谈XX的看法,首先要回答出来,是什么?然后才是对XX的看法,有可以分为“正反”两个方面,如有XX会如何?如果没有会如何。只要能够答到以上的采分点,加上自己的一些思考,自然是一个高分的答案。
该考生基本能够满足要求,答案能够论述充分,同时法言法语,可以拿到65%左右的分数。但是答案中存在一些小问题,比如“错别字”,“漏字”等,还有文章的最后一段没有再次点题,段落的过渡显得太过深硬。如果能够解决这些小问题,将可以拿到75%以上的分数。
大家不要小看论诉题,论诉题能够拿到75%以上的分数,将极大程度的增大主观题通过的概率。
从大方向上看,19年的题目应该也是根据以上材料,结合XX,谈谈对XX的看法/原因。大家在平时的训练中,可以多尝试一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完一道字数,内容达标的论诉题。
刑法的第1问是:“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第3问是:“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
对比2010年试卷四刑法题目,该题目的第1问“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这道题目的题干已经帮考生把事实认定方面的工作完成了,只需要对行为定性。
这样子的题目在改革后不会再出现了,取而代之的是像2018年的刑法的题目第1问:“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这样子对考生的考察更加全面,符合考纲中所说的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考生如果想在这道题目拿到高分,那就必须具备考纲所说的两个能力,一个是事实认定,对吴某行为进行解析,哪个行为是构成犯罪?另一个是法律适用,某个行为是构成什么罪?
同时注意到该年刑法的题目第3问:“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同一个题目中出现了2次观点展示的要求,可见刑法的考察比往年更加深入,要求考生掌握大部分人都掌握不好的观点展示。刑法的观点展示在今年的主观题中也有极大概率会出现,大家在复习这部分知识点的时候需要格外谨慎。
该考生定性准确,但是说理部分无法满足题目的要求。勉强只能拿到一个30-40%的分数,会影响后续通过考试。大家在练习的时候,一定要习惯“三段论”答题,才能够拿到高分。除了论诉题,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这道题目第1问10分阅卷标准如下:
回答出二种观点——盗窃罪和诈骗罪,2分;
引用法条,结合材料分析,3分;
答出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处分意思,4分;
最后再次概括结论,同时按照考生的卷面整洁程度,答题逻辑等再适当给分,1分。
从大方向上看,19年的刑法题目应该还会出现观点展示。这对考生来说既是一个坏消息,又是一个好消息。坏消息是大部分考生对观点展示的题目往往“答不全”,“答不对”,不知道为什么是构成此罪而非彼罪。好消息是能够出观点展示的罪行也就那些——盗窃/诈骗,抢劫/抢夺,侵占/盗窃,绑架/非法拘禁等等,太细的罪不可能出观点展示。只需要把可能出观点展示的罪重点记忆,同时弄清楚“为什么是构成此罪而非彼罪”,应对19年的刑法题目就无需再担心。
题目只有一个问为“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这里对比17年的刑诉题目第1问“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
改革前后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这里只有一个问,直接把很多考场上的同学问蒙了,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其实在考试上,遇到只有一个问的题目,本质上是以前很多个题目的合并。旨在考察考生能不能把复杂案例中进行拆分,把复杂的事实转换为知识点、考点。
像这道题目请利用相关证据,就是考察刑诉中的证据。法律规定就是考察刑诉关于证据是否“排非”,是否“定罪量刑”的知识点。只要考试掌握好了刑诉常出的考点,在考场上就万变不离其宗。
从大方向上看,19年的刑诉题目大概率还是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结论是不符合定罪量刑的标准,无罪。这是符合国家近年来重新审理冤假错案趋势的,也能够考察到考生对刑诉中最关键的事实认定的把握。
小概率今年会考法律文书,因为现在法律文书都是有现成的模板,如果直接考法律文书等于是考背诵的知识点,几率不大。
有没有可能考刑法和刑诉的大综合题呢?有可能,但是几率也不大,因为刑法如果跟刑诉结合的话,那么刑法就很难考的比较深,不太符合命题人近些年来对刑法的出题规律。
这里是改革前后变化最大的点,以前都是民法一道题加民诉一道题。改革前任何机构都没预测到民法和民诉会合并在一起考,分值高有54分,设问多有13问。在考场上很多人都倒在这道题的面前。
但是我们仔细来看题目的这13个问题,大部分都是基础问题。比如,第1问是民法的表见代理;第2问是仲裁决议是否有效;第3问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等等。这些都是民法和民诉最最基础的考点,在考场上无需自乱阵脚被13个问吓到。
从大方向讲,民法和民诉的合并,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合并,是法考改革后的命题方法。这样子更能够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今年大概率还是会出民法加民诉的综合题,案例长,考察灵活,考生平常注意多做这方面的训练。
行政法和商法任选其一。选做题也是改革后的点,之前也没有机构可以预测到会有选做题,更别提是行政法和商法选做。选做题题目的长度和设问量也是往年的标准。
行政法的问题1:“市建设规划局责令王某限期拆除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问题2:“王某的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等等,这些都是行政法的基本考点。
商法的题目是“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是否可以向轩轩公司催缴?为什么? ”。2018年行政法、商法的题目跟历年真题相比,难度基本持平。
任选题的难度体现在这是主观题的最后一道题目,大部分同学到这里可能已经没时间了,只能够随便写,答不完。从改革后法考的题目量上看,如果有一道题目你没有答完或者随便写,也是很难通过考试的。这就体现出平时训练的重要性,一定要多训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题目,才可以顺利通过法考主观题。
今年大概率依旧是行政法和商法选做,但是行政法和商法一定都要复习。不能够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行政法和商法复习其中一个就可以。万一不是呢?你直接有一大题目全部不会做,基本上考试也过不了了。再者,万一今年行政法或者商法特别难,你如果都复习了,那就可以选一个简单的,拿到高分,顺利通过。
综上所述,改革前和改革后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考纲所说的内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论诉题基本没变,刑法重点考观点展示,刑诉在于非法证据排除。民法和民诉是实体法加程序法,行政法和商法是选做。
考题的综合难度较改革前略有提升,做历年真题训练的话,只需要做到13年即可,太久远的题目难度跟现在的考试难度相比不符。
我们在备考过程中,要知道考纲的要求、阅卷规则、洞察改革前后的变化,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游刃有余,继而高分通过法考主观题。
大家加油
BT陪你们一起冲向胜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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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一起过法考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