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民法典草案总则编 VS 民法总则,区别到底是什么?
草案总则编 VS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本身就是作为《民法典》总则编存在的。
它的实施在当时还被誉为“法典编纂迈出了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步,是整座民法典大厦的基石”。
对比《民法典(草案)》总则编和《民法总则》,变化集中在:
(1)「要求」变为「请求」;
(2)「按照」变为「依照」;
(3)「收养关系」变为「收养行为」;
(4)「继承法」变为「本法继承编」等表述方式上。
因此,两者内容上基本完全相同,仅修改个别表述,同学们按部就班备考即可。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用来对比学习的资料,一定要认真甄别,用官方发布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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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编纂历程
曾四次编纂未成功
新中国分别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2年四次组织民法典编纂;
但囿于经济、政治、社会和学术等条件的约束,均未成功。
法治突飞猛进30年
此后,中国民事领域的法治发展突飞猛进,进入民事法治体系得以全面构建的三十年时期。
我们相继出台了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修订了婚姻法,收养法。
另外,司法解释和一些涉民事领域的公法也使中国的民法规范逐渐丰满。
稳扎稳打再次编纂
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目标;
2015年,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5年3月,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式确定,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五家单位共同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
2019年12月16日,立法机关首次以连续条文编号的形式,公布了民法典草案。该草案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
【明日预告】
《民法典草案》物权编VS《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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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们收到了很多同学的留言,大家开始在担心民法的学习问题。
我们大概按照基础将大家划分成两类考生:
一批是原来学过的,担心新旧法学习混淆;
另一批是0基础同学,纠结现在要不要提前开始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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