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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号文后甲供材料的两种类型
转:梁好财税工作室
甲供材料是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博弈中永远的主题之一,但财税2017年58号文的出现部分的改变了甲供材料的决策状态,我们可以依据这种影响的不同将甲供材料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钢材、商混、砌体材料、预制件如果全部或部分甲供,乙方(总包方)直接适用简易计税3%,不能选择。
第二种类型:其他材料和设备甲供,乙方(总包方或分包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
这种甲供材料的类型划分将对未来双方决策产生影响:
1、第一种类型四种主材要么甲方全部采购,要么乙方全部采购,不会出现双方各自采购的情况;
2、第二种类型甲供材依然可能出现甲方、乙方各自采购部分的情况,当然哪一方采购的决策不仅仅来自财税考虑,但不应该忽视财税考虑。
3、从财税角度思考在甲方和乙方采购之间如何选择更有利于企业,财务需要对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测算。
4、即使是乙方采购的情况下,甲方依然可以通过品牌指定、型号指定、供应商指定等方法施加影响,确保甲方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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