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篇

财税园 2021-12-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我们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今天发布住房租金篇。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财税园链接: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线)注册指引
六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最划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子女教育篇
实务理解年终奖新政和关键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及标准
视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三)?
视频: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140问
个税专项扣除电子模板填报“五提醒”(附表格下载地址)
年终奖等政策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明确!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