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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爆雷,会不会被定成非法集资?

券业行家 2023-03-24

以下文章来源于Hanson老师 ,作者Hanson老师

为什么卖信托不会被定成非吸?

券业行家,热文转发。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有不到两个月,2019年爆雷大年的帽子已经甩不掉了。


正如Hanson老师的说法,非金已经不用看了。光是在68家信托里,藏雷也是只大不小。


就拿某信托来说,1000多亿资金池,正在点燃的路上。这个体量,远超大部分私募三方。


既然谈到爆雷,必然离不开法律风险。


在这系列case中,存在自融和错配,并且已经出现了资金窟窿。


相信小伙伴们都会关心一个问题:如果真的炸起来,会不会演变成特大“非法集资”的事件呢?


我告诉你——不会!


金融牌照不仅是信用背书,更是一种能量。


金融机构是不会被定性成非法集资的。为什么呢?因为有牌照啊。


按照信托法,一只集合类信托300万以下的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而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人数不受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300万门槛,结合类信托并不会因为募集人数超过200个而被定性为“面向公众募集”。但是这个问题,存在于私募基金,更存在于金交所。


所以,对于理财师噩梦般的非吸风险,会发生在某个财富公司,但不会发生在信托上。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资金池类型的产品,实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时候,选信托还有个最后的保障。


信托同样存在自融和错配,为大股东输血。如果真的出现非常严重的问题,对于大股东(公司)实控人,可能会面临刑事风险,常见的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


典型的案例是安邦保险的吴小晖,但当时卖安邦那些万能险的销售,并不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对金融秩序的侵害。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募资行为上和最终导致的结果和传统三方很类似,但定性的方向会很不一样。


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有些东西,和尚摸得,你还真摸不得!


话又说回来,身在金融圈内,也不能保证行业内的事自己都懂。三人行必有我师,找个机会和同行开聊,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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