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撤点、离职……营业部老总被太平洋证券起诉
降薪、撤点、离职……营业部老总被太平洋证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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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以“实习”为由拒付薪酬被起诉告败的太平洋证券,近期又有一期劳动争议案。太平洋证券作为原告,起诉一位已离职的营业部总经理,以旷工为由,要求不支付经济补偿。
太平洋证券发起异地诉讼
近期,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简称:盘龙区法院)公布了一则劳动争议案的判决书。
行家首先注意到,案件的原告方太平洋证券长沙岳麓大道营业部(简称:岳麓营业部),被告方曾宏志,住所均位于湖南长沙。
在此之前,作为劳动者,当事人曾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长沙劳仲委裁决,太平洋证券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19.05万元,经济补偿8.16万元,未休年假工资1.5万元,企业年金归属权益5.72万元,公证费0.48万元。
因对仲裁结果不满,岳麓营业部、太平洋证券向盘龙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认为当事人累计旷工11.5天“系自动离职”,公司发函解约“程序合法合规”。长沙劳仲委认定事实错误,裁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仲裁结果。
从字面上,行家就感觉到,这起劳动争议案颇有些火药味。
营业部负责人降职降薪
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将满50岁的当事人入职太平洋证券。彼时,双方订立了三年期书面劳动合同,每月薪酬为12500元。同年6月,他出任岳麓营业部总经理、负责人,月薪未变。
行家据此查看了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当事人为博士学历。自2009年11月起任职于财信证券,2012年2月执业岗位变更为投资顾问。2015年,他登记入职太平洋证券。而据太平洋证券2015年年报披露,1,394名员工中仅有24名有博士学历。
良好的开端,却有着意外的后续。
转眼三年过去,2018年2月,双方续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就在签约后的第13天,太平洋证券将当事人的职级由营业部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次月起,其薪酬减为8500元/月。
2019年2月,双方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依然是三年固定期限合同。
2020年6月,当事人被免去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10月26日,太平洋证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当事人自当年8月20日起累计有11.5个工作日未出勤未办理请假手续,依照公司《考勤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这位曾经的营业部总经理表示“事出有因”。在答辩词中,他指出,2020年4月,太平洋证券拟撤销岳麓营业部。在其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6月单方面发函称,撤销岳麓营业部,将数据迁移至长沙韶山路营业部(简称:韶山路营业部)。而在双方就撤并问题未予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太平洋证券直接发布“红头文件”,免去其营业部副总经理的职务,启动离职审计。
当事人认为,太平洋证券因自身经营问题需要对分支机构进行撤并,导致劳动合同签署时的情况发生重大变更。但太平洋证券不仅不就合同履行的重大变更情况进行协商,反而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据此主张经济补偿。
那么,法院怎么判呢?
判决支付补偿
关于调岗降薪,盘龙区法院援引《劳动合同法》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调整薪酬应当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单方变更的,应当对单方调岗调薪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认为,太平洋证券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实双方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且实际上当事人一直担任营业部负责人,工作内容并无实质变化,降低薪酬没有依据。并判决支付工资差额11.01万元。
关于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太平洋证券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实考勤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且对当事人进行了公示。太平洋证券仅提交了2020年8月20日后产生考勤签到表,且系其自行制作,未能提供此前有当事人签字的考勤表以证明存在签到考勤制度。为此,法院对考勤签到表真实性不予采信,并认定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判决支付违法解约补偿1.5万元。
关于年假补偿,当事人主张2015年2月至2020年10月,也就是在营业部任职期间,未休过年假。法院认为,太平洋证券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其已经安排年休假或已经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判决支付补偿1.5万元。
关于企业年金,依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法院判令太平洋证券支付企业年金5.72万元。
而当事人此前主张的13600元/月的薪酬,以及公证费支出,盘龙区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未予以支持。
异地网点颓势
中证协信息显示,太平洋证券在湖南省内仅有2家网点,也就是本案中提及的岳麓营业部和韶山路营业部。企查查信息显示,两家分支机构的参保人员分别为8名和5名。
这些年来,总部位于云南的太平洋证券,在省外的分支机构业绩有些”一言难尽“。
从“历史数据”来看,2015年太平洋证券云南、北京、上海、广东和其他地区的营业利润为正。而从2016年至2020年,除云南和北京地区外,上海、广东和其他地区的营业利润均为负数。
2021年,太平洋证券在云南省内的营业收入为3.11亿元,同比增长5.68%;毛利率为64.23%,减少4.33个百分点。北京、上海、广东和其他地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36亿元、0.08亿元、0.08亿元和0.92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0.13亿元、-0.01亿元、-0.04亿元和-0.24亿元。并且各地网点的毛利率均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
在异地网点普遍不赚钱的背景下,太平洋证券作为上市券商,出于经营考虑,裁并分支机构,的确无可非议。
然而,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网点负责人,并没有过错。太平洋证券是否能有更为妥善的安置方式。如果调岗谈不拢,能不能补偿到位,一别两宽?难道说,这是不打算日后江湖再见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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