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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一民警散布疫情谣言被行政拘留

法者心声 2022-12-05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行动践行初心,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但还是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不顾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罔顾事实真相,散布疫情不实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恐慌。为严明纪律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2020年2月3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侦治安队民警张帅在与他人聊天过程中,听闻“有一名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擅自脱离隔离,且有反社会情绪,并于2月2日逃脱,至今未找到”的消息。在未对该信息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情况下,张帅使用本人微信账号将该信息以语音方式发送到其他微信群。导致该信息在全市大范围传播,引发社会恐慌。2月4日,经相关部门核查,该语音信息内容为虚假谣言。2月5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决定给予张帅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北湖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张帅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二级科员确定待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张帅身为公安干警,明知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在没有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将信息发布至微信群内,导致社会恐慌,是对自己不负责、对组织不负责,也是对社会不负责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各级党组织要以这起典型案件为镜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来源:林邑清风


陵水一网民散布疫情谣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近日,微信群中流传称陵水县黎安镇黎安村滴滴司机郑某某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经核实,系不实消息。


经查,传播谣言者林某某系黎安镇黎明村委会黎明二队人。2月5日,陵水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依法传唤该违法嫌疑人,经询问,林某某如实陈述其散布谣言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陵水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据了解,陵水县黎安镇黎安村第一村村民郑某某,系一滴滴车司机,于1月28日下午在陵水县人民医院门口接送1名湖北籍游客返回英州镇居住所,驾车过程中其全程佩戴口罩;1月31日,该名乘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目前该司机已被安排集中医学观察,无不适症状,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并非网传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与事实不符。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已全面摸排该司机期间有接触的人员,并劝导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广大居民、村民以县指挥部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轻信网络不实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陈思国 陈冰)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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