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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X X 县 人 民 法 院
(2020)粤08信11号
答 复 意 见 书
2020年5月29日,本院收到你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网上信访平台转来的信访件(编号:GDW2020052739044)收悉。我院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陈之强,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实验中学。联系电话:15113886795。你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信访平台映:县人民法院没有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问题,希望县人民法院给予纠正并书面答复。
关于反映征县人民法院没有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问题。经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于2016年7月25日公布施行,本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仍然存在使用旧的文书模板,没有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
本院在受理你的信访投诉事项后,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并进行整改,尽快采用新的文书模板,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感谢你提出宝贵的意见。为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奖励你法律书籍二本(已赠),为我们徐闻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