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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当官,晚上做贼!浙江某公安局副局长落马:充当黑社会头目“保护伞”,半夜偷砂石卖钱

法者心声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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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强曾是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

匪夷所思的是,白天、夜晚,吴中强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白天,他是游走在黑白两道、威风赫赫的副局长,捏造“莫须有”的罪名帮商人追债;黑社会头目靠贿选摇身一变成为县人大代表,他是殷勤的“军师”,帮其摆平各种麻烦事。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程艺梅

夜晚,他做起了偷窃的行当。与他人合伙办的碎石场,他常常趁着监管人晚上睡熟,把加工好的碎石偷出去卖钱。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了吴中强的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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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贿选当上人大代表

吴中强曾任台州市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仙居县公安局副局长。提到吴中强,不得不提那个躲在他大伞之下的黑社会头目——张一平。

在张一平看来,一般的打架、赌博等事情,吴中强都能帮他搞定,不会受到处罚。因此他开始肆无忌惮,胆子也越来越大,甚至胡作非为。

作为副局长的吴中强和混黑道的张一平怎么有了来往的?为二人牵线的是当地一名王姓富商。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张一平凭借着打架凶狠、为人讲义气,在当地闯出了恶名,又靠着与当地黑恶团伙联手,垄断了仙居县城的一批赌场。

在此期间,张一平认识了富商王某,王某给他资金支持,他给王某充当打手。张一平深得王某的信任,王把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吴中强等社会关系、政府官员介绍给了张一平认识。

这样的生活让张一平飘飘然:手下有人,公安局又有吴中强帮忙,仙居没有人再敢惹他。2005年,张一平还找了个情妇以夫妻名义出双入对,情妇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2005年5月30日,张一平更是凭借自身的恶名,以拉拢、贿选等手段,成功竞选了大路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之后当选仙居县人大代表。

一个黑社会头目为什么执着于当人大代表?

张一平这样解释,有了这样的身份,他才可以与吴中强等人一起公开出入。他也能通过结交政府官员,更好地为自己及手下的人谋取利益,获取关照。

凭借着类似的手段,张一平所在的组织集中在村基层组织中“发力”,严重破坏了安排组织成员分别担任村主任助理、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等职务,还曾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使组织成员的妻子当选过大路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把村基层组织变成为团伙服务的工具,扰乱了基层选举秩序。

要挟受害人,帮涉黑头目脱罪

对于这个“努力”与自己站在一起的男人,吴中强也作出了同等的回应。在张一平遇到麻烦时,吴中强成了背后出谋划策的“军师”。

2005年9月27日,张一平为替富商王某讨债,带领团伙成员一路从仙居赶往北京,通过浴巾系头、灌食药物和白酒的手段,强行将被害人李某带回了仙居,私自关押起来,指派人看守。期间,他们多次对李某实施殴打,使用手铐、铁链拷手,甚至将李某关入坟墓进行恐吓、侮辱,非法限制李某的人身自由长达10天。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张一平在当时被判的是缓刑。2009年1月22日,张一平因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被仙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张一平担心无法连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安排了组织成员通过贿选等方式拉拢村民,帮助他的妻子先后担任了大路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记者注意到,张一平的妻子也曾担任过仙居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8年11月19日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

这一次,张一平在看守所里待了8个月,但出来后仍不知收敛,“我以为犯了什么法都没有关系,什么事情都能搞定,社会上对我的评价更不一样,以为我的关系通天了。”

自认为可以“无法无天”的张一平在2011年1月15日捅下了篓子。尚在缓刑考验期的张一平,在从昆明飞往宁波航班的飞机上,碰到了曾与他有矛盾的王某甲,当飞机到达宁波栎社机场后,张一平当众扇打王某甲两个耳光,打到对方右耳耳膜穿孔。

案发后,宁波机场公安分局对该案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当时,张一平还是仙居县人大代表,宁波机场公安分局民警到仙居,向仙居县人大报请采取强制措施许可,同时与仙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要求协助工作。

时任仙居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的吴中强知情后,阻止张一平去宁波,还为他解决了所有的麻烦。

首先,威逼胁迫受害人。王某甲有一个“小辫子”恰好拽在张一平手里,王某甲曾与人打牌输了钱,又把钱抢了回去。张一平偷偷将此事告诉了吴中强,吴中强便特地指派了仙居刑大重案中队的指导员、民警前往调查王某甲涉嫌抢劫一案,以此胁迫王某甲与张一平调解故意伤害案。

“吴中强劝我算了,我听说公安在调查我抢劫等违法犯罪事实,迫于无奈才同意调解。”当着吴中强的面,王某甲只能签下了那份调解协议。

其次,找人顶包。张一平听从了吴中强的建议,找人代替自己与王某甲调解。

在吴中强的一番操作下,原本应该收监的张一平不但顺利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还继续担任了该县的人大代表。

“莫须有”罪名替商人要债

记者注意到,用公权力进行逼迫的手段,吴中强使用起来驾轻就熟,他甚至可以在没有把柄的时候造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在另一起案件中,王某乙曾经以丰泰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名义,借给郑某150万元。因为对方一直不还钱,2014年3月,王某乙找到了时任仙居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吴中强帮忙。

一名证人证言显示,在此之前,为了要回这笔钱,他们曾经做过很多努力,比如将郑某起诉到法院,去仙居县公安局报案,举报郑某诈骗。“刚开始民警说证据不足,不构成诈骗,不能立案”。

在吴中强的帮助下,“不构成”也能变成“构成”。

曾有多名办案人员向吴中强汇报,王某乙与郑某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符合立案的条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推荐阅读:体制内潜规则大全(超实用)吴中强还是一意孤行,交待下去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某立案侦查,并先后对郑某采取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有民警听到,吴中强甚至授意王某乙参与抓捕郑某、讯问郑某时还通知了王某乙到场。

该案被移送到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2016年4月25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以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郑某不起诉。期间,郑某被违法羁押了37天。

白天当官,晚上做贼偷材料

很难想象,吴中强这样一个在当地颇为威风的公安局副局长,在晚上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孔:偷偷摸摸做起了贼。

吴中强与砂石打交道已久,在做副局长时,就偷偷做起了这方面的生意。他入股砂场,对砂场的非法采矿不查处,或者为牟取非法暴利,进行超深、超范围开采。

2016年,吴中强被任命为盂溪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盂溪水库是浙江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项目,浙江省重点工程之一,集防洪、供水等功能于一体,工程建好后县城防洪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吴中强却打起了别的主意。

2016年8月,吴中强伙同他人以仙居成业建材有限公司名义,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公司金台铁路3标项目部(以下简称3标项目部)签订碎石加工的意向书。

此后,吴中强等人交纳了100万元保证金,以占股的形式在3标项目部租用的土地上开办碎石场,利用3标项目部提供的在隧道建设中产生的洞渣为该项目部进行碎石加工。加工好碎石后,吴中强等人偷偷将一部分碎石私自卖了出去,涉案的原材料洞渣价值100余万元。

2017年12月,吴中强又用同样的方式,以占股的形式在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台铁路4标项目部(以下简称4标项目部)租用的土地上开办碎石场。在加工过程中,故技重施,将部分加工好的碎石私自卖出去,涉案的原材料洞渣价值8万余元。

2018年5月,为了防止碎石被私卖,4标项目部派人到碎石场进行监管。但这丝毫没有阻止吴中强等人,他们竟着趁监管人晚上睡熟的时候,把加工好的碎石偷偷运出外卖,这批涉案的原材料洞渣价值人民币3800元。

拖过砂石的证人证言显示,他白天会把铁路的洞渣运到碎石场,晚上又将砂石运输到仙居县白塔上街路边的一个砂场,都是后半夜运的。

有一次,偷运砂石的车发生了碰撞,吴中强亲自赶了过来,自掏腰包出了1000元的修理费。

也正是这批原材料仅3800元的砂石,让吴中强被指控犯盗窃罪。

路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吴中强被指控足足6项罪名,最终他被判犯受贿罪、犯滥用职权罪、犯徇私枉法罪、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非法采矿罪、犯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一千元。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程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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