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家长是“老赖”,真的会导致孩子无法被高校录取吗?最全解读!
高考放榜的日子
对于众多高考生而言
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对于来自浙江温州的饶同学来说
却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寒窗苦读三年的他
终于以理想的成绩
即将被某知名大学录取
忧的是
没过多久
这学校发来通知
饶同学将被拒绝录取!
这……
本案发生于2018年的夏天,本该欢欢喜喜迎接大学生活的饶同学,却因为父亲的失信行为导致其可能无法被录取。原来,学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孩子的父亲饶先生欠下银行20万元的贷款迟迟未还,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饶先生发来通知:“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
看到自己的孩子曾经没日没夜为高考拼搏的三年努力就快被自己的失信行为化为乌有,这下饶先生意识到问题严重了……于是马上向以前借贷的银行进行联系,并还清了这欠了两年多的20万元。
那么如果家长是“老赖”
真的会导致孩子无法被高校录取吗?
答案是:不!
"父母失信 子女受限"的话题
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广州普法”抖音号
将此案视频发布
大片网友在评论区炸开了锅!
大部分网友“一边倒”认为:“支持学校拒绝录取‘老赖’儿子的做法,‘老赖’的孩子就不应该上学!”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父亲犯的错,不应该儿子来承担,对孩子不公平,不能剥夺儿子的上学权利!”
为了让“老赖”不敢赖
建设诚信社会
限制失信人的某些行为
确实势在必行
但是让孩子受牵连
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呢?
本期《说法》节目中,李小非律师给出如下见解:她认为学校的做法是欠妥的,因为一方面从法律的人格上来说,父亲是父亲,儿子是儿子。不能让儿子承担父亲因为信用丧失所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期嘉宾: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李小非律师
我们国家的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不能因为父亲是“老赖”,就剥夺儿子的受教育权。我们限制“老赖”,限制的是“老赖”的高消费行为。
如果“老赖”他一方面不还钱,另一方面以高额的代价送儿子读私立学校那肯定是不行的。同时,从人文角度考虑,如果我们连“老赖”的儿子上学的机会都不给的话,如果这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将来想对父亲尽孝心的话(帮还债),是不是连这样的一个机会都没了呢?
一人失信
牵连全家
不仅失信人处处受限
连TA的家人都要处处受限!
“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自2015年7月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如果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行为。
法院的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这一做法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所以“老赖”的孩子不能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但可以上普通大学和公立学校。
目前许多法院都和教育局联合惩戒,法院将向区教育局及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辖区内各相关学校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
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不仅是入学受阻
家长失信
还会影响孩子找工作!
“老赖”的子女考公务员、军校、
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
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则孩子公务员政审不通过。如果父母是“老赖”,那也将严重影响子女公务员、军校等政审!
“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受限!
有些老赖为了躲避债务,将房产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法院会综合分析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负债情况及购房款的支付,认定案涉房屋所有权属于老赖,就可以强制评估拍卖!
“老赖”的夫妻共同房产也受限!
共同共有的房产并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即使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但存在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下,法院也能够依法评估拍卖夫妻共同的房产!拍卖后将一半预留给夫妻一方即可。
回到本案中,学校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抵制“老赖”继续“赖”下去的这种行为效果是有的,只能说这是清理“老赖”的无奈之举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庸,而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人格,不应该为父母的错误买单。现代社会更不应该用这种类似“株连”“父债子还”的方式解决问题。
家长的失信导致孩子饱受牵连,相信所有爱孩子的父母都不愿这么做。父母应该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子女树立一个好榜样,这样才不会影响子女的前程。父母如果任意妄为、轻视法律,不仅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还会失去了孩子对你的信任,得不偿失!
老赖行为不可取
心存侥幸使不得
一人做事一人当
主动担责守诚信
特别声明:本文所指老赖,是指拖欠借款不还或者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民间所称呼的老赖,与姓氏无关。
来源:广州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