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李任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边防转改)李任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任勇,苗族,1977年2月出生,湖南省会同县人,在职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边防第五支队战士; 1997年7月-1998年8月,任中国边防警察报社战士; 1998年9月-2000年6月,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边境管理专业学院学习; 2000年7月-2000年10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徐闻边防大队海安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0年10月-2001年10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遂溪边防大队江洪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1年10月-2001年12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雷州边防大队江洪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1年12月-2003年12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遂溪边防大队正排职干事; 2003年12月-2006年12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副连职干事; 2006年12月-2008年4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正连职干事; 2008年4月-2009年3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正连职代理副所长; 2009年3月-2012年4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副营职副所长; 2012年4月-2016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所长; 2016年6月-2017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徐闻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团职政治委员; 2017年6月-2019年1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廉江市公安边防大队副团职政治委员; 2019年1月至今任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边防转改)。
警察学院原副院长被双开
8月14日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卓义才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忘初心、丢使命,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追讨债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卓义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卓义才简历
卓义才,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四川资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在稻城县公安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1年1月,任稻城县公安局三科科长;
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任稻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纪委正科级侦察员;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
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雨城区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7年8月——,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