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冤入狱4年半,9年后恢复公职:打算申请提前退休
10月27日,四川长宁县委组织部发布通知,恢复被冤入狱4年半的李小川的公职。李小川今年57岁,原系长宁县旅游文体局公务员。2008年因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被刑拘,后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后,他多次提出上诉,并被两次减刑。2013年,李小川刑满释放后开始申诉。2018年10月,四川省宜宾市中院改判李小川无罪。据报道,李小川申请近2711万元国家赔偿,他表示将会继续追责。
△工作安置的通知。 图|受访者提供
10月27日,李小川终于等来了工作安置的通知。
四川长宁县委组织部通知显示,根据《长宁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撤销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研究,李小川同志安置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职级确定为一级科员。
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李小川表示,他将于30号前去报到。
被控告诈骗
李小川今年57岁,原系长宁县旅游文体局公务员。
12年前,因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他被刑拘、批捕、判刑、入狱,罪名为诈骗罪。
其间,经历一系列上诉后,李小川于前年10月被宣判无罪。
去年4月,他向宜宾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因符合立案条件而被受理。
被开除公职
2011年3月10日长宁县监察局印发一份文件,编号为长监[2011]5号,描述了李小川被开除公职处分的详情。
文件称,李小川在转让土地中,隐瞒只取得三间门面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向周、罗等6人出售6间门面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应款项,事发后拒绝退款,构成诈骗罪,接着被判刑。
综合李小川的“违纪违法事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长宁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2011年1月13日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
去年被判无罪后,李小川开始着手申请恢复公职。
申请提前退休
李小川称,收到工作安置的通知后,他个人也很高兴,但是有一点让他难受,他已有四十多年工龄了,恢复公职后却从一级科员做起,他打算等报道完之后再继续忙这件事。
“昨天组织部的跟我讲,10月份先给你发工资,然后恢复你的职务,你后续的补偿,现在还没有算出来,他说争取在12月份以前给我补完。”
此外,他还打算申请提前退休,“我现在身体不是很好,走路都累,而且我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除了这些,李小川称,他要追责,现在已在准备此事。“当年那些造成冤案的人,要将他们绳之以法。这些人一天不落网,我就不会放弃。我要办提前退休的目的也是为了专心做这件事。”
来源:潇湘晨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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