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荣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卸任(附简历)
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述元简历:
张述元,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山东梁山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1974.03—1976.12,河南省修武县郇封公社知青
1976.12—1978.09,解放军34137部队战士、文书
1978.09—1982.07,河南大学政治教育系学习
1982.07—1982.12,解放军34137部队排长
1982.12—1985.09,河南省武警总队新乡市支队排长、副连职干事、政治指导员
1985.09—1988.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7—1990.08,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其间:1989.09—1990.07,借调中央政法委中央清查工作办公室)
1990.08—1993.03,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03—1995.05,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综合处处长(1991.04—1993.06,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95.05—2001.02,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6.04—1997.08,兼任香港回归庆典筹委会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8.10—1999.12,兼任澳门回归安保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1.02—2007.07,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其间:2001.09—2004.07,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3—2004.07,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6.05—2007.05,挂职任北京奥组委副秘书长兼安保部副部长)
2007.07—2008.08,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
2008.08—2009.07,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09.07—2010.01,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0.01—2015.1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2—,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小编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资料显示——
贺小荣,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陕西子洲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1980.09-1984.07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学生
1984.07-1987.07 西北政法学院比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94.09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1994.09-1997.09 山东世纪国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7.09-2000.10 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0.10-2001.02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师
2001.02-2005.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其间:2003.09-2005.09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5.12-2006.06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院长办公室审判员
2006.06-2007.01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7.01-2009.10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院长办公室主任(副局级)
2009.10-2010.11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
2010.11-2012.0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
2012.04-2012.1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2.11-2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2.12-2015.1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5.11-2017.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7.04-2017.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7.06-2018.07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2018.07-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