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轻夫妻因儿子跟谁姓闹上法庭!离了婚,问题也没解决…
来源 | 都市快报
台州三门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年轻夫妇因在孩子姓氏上达不成共识,起诉到了法院,最终婚离掉了,孩子的姓氏问题仍然没有达成共识。
小林和丈夫小陈本来感情还挺好的,自由恋爱三年,在得知小林怀孕后,小两口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满怀欣喜地去办理了结婚手续,并期待着小生命的诞生。
因小林家中没有兄弟,恋爱期间,小林就曾向小陈透露父母有意将生的一个孩子跟女方姓的想法。
当时,小陈想着“二孩政策”开放,一个跟妈姓一个跟爸姓也是常事,就答应了。
小陈的理解与疼爱,让小林安心待产。
可这段感情却在孩子出生后发生了变化。
在儿子出生当天,小林父母就提出了孩子要跟女方姓的要求。
沉浸在抱头孙喜悦中的小陈父母听后,脸色突变,认为小陈并非“上门女婿”,第一胎就跟女方姓岂不成了笑话,但碍于亲家情面当时只是含糊回应。可回家后,小陈父母不断地给小陈施压。
面对公婆的强势及丈夫小陈渐渐远离了自己的立场,小林一气之下,抛下襁褓中仅出生3天的孩子,独自回了娘家。
“小孩跟谁姓有这么重要吗?我父母这边很坚持要跟男方姓,能不能去跟你父母通融下?”小陈试着跟小林沟通,但小林很无奈答道:“我父母不会同意的,只要孩子跟我们家姓,其他事情都好说,不然我父母就要劝我离婚了。”
就这样,小两口矛盾日益增多。
后来,小林干脆没和小陈商量就给儿子登记了“林”姓,至此两家为“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升级为两个家庭的“抢娃”闹剧,小两口关系也随之恶化。
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后,因顾虑双方结婚仅3个月且孩子尚未满月,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解。
法官表示,现行的《婚姻法》及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均规定了子女既可随父姓,又可随母姓。可见,法律并未对孩子跟谁姓有着明确限定,在父母姓氏之间是可以自行选择的,但这一选择理应由夫妻平等协商而定。而且,因“孩子跟谁姓”问题达不成共识并非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但调解无法修复双方家庭的裂痕,小两口最终还是在长辈们的激烈争吵中选择协议离婚。
据了解,虽然双方协议孩子由父亲抚养,但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尚未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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