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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法官可向院党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略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了《法官干警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制度》。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保护法官干警依法履职不受侵害,维护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树立司法权威。
畅通维权渠道,设立干警维权热线
警务指挥中心是接受法官干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工作平台,全天候安排警力值班,确保有警必接、接警必处、处警必稳的工作原则。
建立法官人身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同步下达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命令
建立法官人身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涉及矛盾尖锐、人数众多、对立情绪大、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由案件承办法官向院党组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经风险评估后,对符合保护条件的,院党组向司法警察大队下达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命令。
从严惩处危害干警人身安全的行为
在人民法院内部,对于冲击、哄闹法庭、缠访闹访、威胁法官干警的相关人员,由司法警察采取制止、控制、带离等强制手段,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来源:略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