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第七督导组下沉督导的特殊时间节点,宿州市原副检察长徐某春却选择了跳河自杀的方式,触碰到了人们的敏感神经。
他为何要选择自杀?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自我感觉罪孽深重,想跳河洗干净身体然后上路?还是压力山大摧垮了个人意志的防线?还是一死百了保全自己身边人不受牵连审查?还是个人身体出现了状况(譬如精神抑郁),选择自杀摆脱痛苦?这一个个疑窦丛生,堪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蹊跷问题,不禁令人继续感叹浮想联翩。
官网显示,徐某春此前担任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2019年被免去市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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