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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副检察长跳河自尽,遗体在南京一河流打捞上岸···在中央第七督导组下沉督导的特殊时间节点

法者心声 2022-12-05


转自:澎湃新闻、棒子哥、法律人那些事



5月11日,澎湃新闻接报称原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某春在南京跳河自尽。警方称其遗体于4日被打捞上岸。

在中央第七督导组下沉督导的特殊时间节点,宿州市原副检察长徐某春却选择了跳河自杀的方式,触碰到了人们的敏感神经。

他为何要选择自杀?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自我感觉罪孽深重,想跳河洗干净身体然后上路?还是压力山大摧垮了个人意志的防线?还是一死百了保全自己身边人不受牵连审查?还是个人身体出现了状况(譬如精神抑郁),选择自杀摆脱痛苦?这一个个疑窦丛生,堪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蹊跷问题,不禁令人继续感叹浮想联翩。

官网显示,徐某春此前担任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2019年被免去市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他被免除职务的原因也不详。按说官员意外被罢免职务,一般离不开以下几种情:
一是受其他案件意外牵扯,先罢免职务,等待调查处理;
二是群众举报其有违法事实,已不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干下去;
三是其身后有系统性腐败案件,罢免他是为了避免攻守同盟,干涉案件调查进展;
四是没有以上问题,确实是到了退休年龄,腾出位置给年轻干部。
至于宿州市原副检察长徐某春自杀起因,究竟符合以上哪种条件?相信上级督导组和当地警方经过抽丝剥茧,会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真相答案。
最近一个时期,官员自杀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得到的情况多是自身原因,比如说本人抑郁,也有些官员的因为身沾腐败案件,他们受不了牢狱之苦,也无法面对世人,为了逃脱罪行,便以死应对。
徐某春是属于哪一种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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