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万被北京的一位富商俞某请回家里做家庭厨师。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外出采购食材及做饭,俞某对小万很信赖,让其在家中居住。可是,让俞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会引狼入室。原来,小万米上了迷上了一个网络女主播,通过给对方打赏。他觉得能够博取对方的好感。
然而小万微薄的工资哪里够,在主播不断的恳求打赏下,小万心里越来越急。小万突然想到余某平时喜爱收藏名酒,别墅酒窖里藏有大量的茅台酒,如果能够卖出去,就有钱打赏了。
于是小万蹑手蹑脚进入酒窖,开始先拿了几瓶,发现老板根本不会发现。余某经常外出工作,十天半个月也不回一趟家。没人管的小万,胆子越来越大,一箱一箱地往外搬……
几个月后,余某终于察觉家中的酒少了,于是质问小万,小万这才承认了自己偷酒的行为。经鉴定,小万盗窃的茅台等名酒,价值人民币174万余元!
仅半年时间,小万盗窃名酒获利174万元。不久前,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小万涉嫌盗窃罪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小万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猛,直播打赏本身是为了赞赏主播的表演,娱乐互动。粉丝应当量力而行,切记不可沉迷打赏。
在打赏中,粉丝更不能为搏主播一笑,散尽千金,甚至通过违法犯罪窃取财物来打赏,最终导致人财两空,身陷囹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规则,有时您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我们的推送,所以没能在您的微信里显示。如果喜欢本号或本文章,请将“法者心声”加“星标”,或点右下方的“在看”,这样本号推送的文章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谢谢您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