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女护士分尸案”二审宣判,还是死刑
8 月 2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对上诉人李某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 年 3 月 24 日晚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 月 20 日,玉林城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警方于 3 月 23 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女,25 岁)。经审讯,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系债务原因作案。玉州市公安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确认,该通报所述案件即 " 医生被护士杀害案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某萍与罗某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李某萍为护士,罗某某为该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对 "3 · 20" 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批准逮捕。消息称,3 月 20 日 22 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债务纠纷在其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3 月 23 日凌晨 1 时许,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0 年 10 月 3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某萍退赔被害人罗某某经济损失九万八千余元给其亲属。
2020 年 11 月 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华处了解到,张志华和律师迮传兵一起,担任李某萍二审辩护人。当天张志华在玉林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李某萍后,前往榆林中院正式提交了上诉状。
2021 年 8 月 2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对上诉人李某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记者:顾元森 律师供图)
案情回顾:
3月23日,一条关于“护士将医生杀害”的消息,引发网络关注。内容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护士将该院医生杀害且作案手段残忍,有的自媒体还附上了可能引起读者不适的图片。另据当地媒体消息,该护士和医生在玉林市同一所医院工作,年龄相差较大。24日上午,原发布媒体将上述消息删除。
3月24日,玉州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刊文《玉州警方速破一起命案》,通报了该案:3月20日,玉林市玉林城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警方快速开展侦查,于3月23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凤萍(女,25岁)。经审讯,李凤萍对因债务原因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图为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通过微信发布案件通报。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凤萍和罗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李凤萍为护士,罗某为该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遇害者罗某为玉林第一人民医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来源见水印。
4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刊发消息: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对“3·20”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凤萍批准逮捕。
截图自12309中国检察网。
8月,李凤萍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9月24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此前,玉林“女护士杀害男医生”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凤萍因感情、债务问题与被害人罗某发生争执后,趁被害人罗某酒后熟睡之机将其杀害,之后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被告人李凤萍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凤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凤萍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
图为犯罪嫌疑人李凤萍此前工作照。
来源:广西头条NEWS、玉林市中院、广西高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