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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多次讨要2025元欠款未果且受辱,债主持刀将一对夫妻杀害
来源 |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潇湘晨报
2021年9月3日上午,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对故意杀人罪犯石俭雄执行了死刑。
他杀死一对夫妻
石俭雄,男,汉族,1973年3月27日出生,文盲,庆阳市环县小南沟乡人。
2018年以来,罪犯石俭雄因被害人朱某(殁年51岁)、户某(女,殁年49岁)夫妇赊欠其货款2025元,多次催要未果。
2020年4月3日8时30分许,石俭雄前往环县甜水镇朱某夫妇租住处再次索要欠款,遭二人辱骂、推打,且户某否认欠其钱。
石俭雄遂产生行凶报复之念,在甜水镇街道一商店购买木柄单刃尖刀一把,于当日9时16分许返回朱某夫妇租住处,持刀在朱某、户某胸背部先后捅刺数下,致二人当场死亡。作案后石俭雄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报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石俭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罪犯石俭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
尽管本案因民间债务纠纷引发,二被害人长期欠债不还反而在石俭雄上门索要时污言辱骂被告人,被害人的行为在引发本案的前因上具有过错责任。石俭雄作案后亦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但是,由于石俭雄仅因债务及言语冲突的原因就产生用刀捅戳二被害人的想法,进而极力准备并刻意选择作案工具,二次返回被害人租住处,直接、反复、多次在二被害人要害部位捅刺,致二被害人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案发后,亦未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故石俭雄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均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