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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湿地”不带引号,不能只留下5%

王放 自然测量员 2021-03-17

临港沿海区域“十三五”期间拟种树1万亩,目前完成3000多亩,剩余6000余亩则将在两年内完成。由于目前适宜种树的区域已日渐饱和,残存的滨海湿地已成为种树主要区域。如果清除湿地种树大规模继续,不仅会让大量湿地生物失去栖息地,更将会使珍贵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受到破坏。


正在清除过程中的芦苇湿地|图:野渡无人


有关围绕临港沿海区域的清除湿地种树是否合理,有几个最常见的疑惑是:


1.     地都是围出来的,不是真湿地,围垦出来的地有什么可保护的?

2.     在临港这样的地方湿地到处都是,鸟类跑到别处不就可以了?

3.     种树也是生态恢复,有什么可指摘的?

4.     临港湿地这样的案例太特殊,是不是不需要过分关注?


正在清除过程中的芦苇湿地|图:野渡无人


后面我们对于这些疑惑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回应,先说结论:

1.     南汇东滩的湿地是货真价实的湿地;

2.     南汇区域湿地处于快速下降中;

3.     破坏湿地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可能违法;

4.     这样的案例具有普遍性,是生态建设中的新挑战。


以下,是对于这些疑惑的解读和回应,欢迎讨论,也欢迎批评指点。




南汇的湿地

是不需要加引号的

真正湿地

 

2019年5月8日,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于一份题为《保护开发南汇东滩湿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提案(第154号)是这样回复的:

 

“南汇东滩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经过多次促淤和围垦,是围海造田、吹沙成陆形成的人工造地。由于圈围成陆、地势低洼,且东部地区尚未纳入当前开发建设时序,故呈现出“湿地”景观……在实施植树造林的过程中,已尽可能避开现状“湿地”,减少对鸟类打扰。” 


值得注意的是,在回复之中所有的“湿地”二字都被加上了引号|图:见标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回复之中所有的“湿地”二字都被加上了引号,湿地被称为“现状‘湿地’”。管理委员会的观点是,既然南汇东滩的湿地是促淤和围垦而来的人工造地,那么尽管长得像湿地,但是这些土地仍然是建筑用地,不是真正的湿地。


依赖芦苇湿地为生的震旦鸦雀生活在“假湿地”上么?|图:王浩


“现状湿地”这样的称呼,我们从未听说过。国际上对于湿地进行评估和管理最权威的组织是《湿地公约》。为保护全球湿地以及湿地资源,197122日多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萨尔共同签署。今天,《湿地公约》是国际上重要的自然保护公约,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公约缔约国达168个。我国自1992年成为了湿地公约的缔约国。

 

《湿地公约》的第一条第一款对湿地作了界定: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Convention wetlands are areas of marsh, fen, peatland or water, whether natural or artificial, permanent or temporary, with water that is static or flowing, fresh, brackish or salt, including areas of marine water the depth of which at low tide does not exceed six metres。


翻译成中文:

     本公约所指的湿地是沼泽地、湿草地(或碱沼地)、泥炭地或水域,不管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永久的还是暂时性的、也不管其水体是静止的还是流动的、淡水的、半咸水的还是咸水的,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米的海域。


在《湿地公约》或其他定义中,均未曾把天然或者人工作为湿地评判标准|图:Wetland International

 

对于湿地定义的第一个限制性描述,就是“whether natural or artificial, permanent or temporary”——无论天然还是人工、也无论永久还是暂时,都是湿地。实际上,湿地一词最早出现于1956年,而在之后的几十年间先后出现过多次定义,其中有些定义强调湿地生物、有些强调水深、有些强调景观类型。但无论是任何一个版本的湿地定义,均规定不问其来源为天然或人工


换句话说,一块土地是建筑用地还是生态保留地,是一个土地规划问题;但是一片国土是湿地还是非湿地,是一个科学问题。南汇东滩的土地中,既包括了属于天然湿地的潮间带泥滩、浅海水域、芦苇地和季节性湖泊,也包括了属于人工湿地的水塘、蓄水区和沟渠,这些都属于湿地。

 

因此,第一个结论是:南汇的“湿地”就是湿地,不需要加引号。




南汇湿地急剧退缩

一个湿地公园

5%的面积,不够

 

很多人都知道,上海是一个在不停“长个儿”的城市,这个长个的过程,可能让规划者和公众都对于湿地的未来产生盲目的乐观。


上海的快速变化不仅包括建筑,也包括泥沙淤积和土地增长|图:echnocrazed.com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现在上海市区都处于海面以下。在长江口泥沙的不断淤积之下,在大约6000多年前,上海西部松江一带才勉强露出海面。直到1000多年前,现在上海的大部分市区才形成陆地,还顺带淤积出一个中国第三大岛——崇明岛。所以上海这块土地,其实就是长江的泥沙,长期淤积形成的。

 

因此在正常的土地变化过程中,似乎会存在两个顺理成章的推论,这两个推论也是南汇湿地不需要让人担心的前提条件:

1.     随着淤积过程的继续,土地会越来越多,湿地也会不断增加;

2.     由于新的湿地还在不断形成,因此已经淤积的土地,随着水位的下降和湿地的退化,可以改作他用。


2005年到2017年,在南汇大片大片的湿地消失,残存湿地破碎化加重|图:方淑波


但实际上在南汇,我们观察到了相反的变化

     ——尽管存在自然淤积、人工促淤和围垦等看似乐观的过程,但是湿地的面积处于迅速减少之中。根据卫星影像遥感解译的结果,湿地整体面积2017年相比2005年减少了22%


把22%的变化进行具体分析,情况更加不乐观(1)滴水湖以北至大治河之间的原有湿地全部变为农田;(2)残存湿地面积减小、破碎化程度加重;(3)堤外未形成成规模的新湿地,湿地减少的速度远快于新湿地的形成速度


从1991年到今天,国土一直在增加,湿地一直在减少,今天只剩残存的数个斑块|图:谷歌地球


简单说,南汇不需要过度担忧的两个前提条件中,第一个条件不成立,因为南汇的湿地面积处于持续的减小之中;第二个同样不成立,因为旧的湿地消失,而新的湿地并没有如想象中一般形成


这背后的原因众多,我们的猜测是因为围垦速度大于淤积速度,也大于湿地植被演替的速度。


用2014年的卫星图片放大看细节,本应是湿地的区域,大面积变为农田和其他建设用途|图:谷歌地球

 

这些图片、数字和描述汇成两句话——南汇东滩没剩下几块芦苇地了;再减少,南汇就没有成规模的原生湿地生态系统了。目前的规划中,仅留存着一个1.7平方公里的湿地公园。这是一个积极的规划,但是1.7平方公里,只是这个区域曾经湿地面积的5%。


如果只剩下5%,那么距离维系整个区域的湿地功能这个目标,差距无穷大。


原有湿地,仅剩残存的几块芦苇地和水塘|图:野渡无人


2017年12月上海已正式出台了《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在保护优先,全面保护的原则下,采取综合动态平衡的工作措施,就是要在确保上海696万亩的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逐步有序利用新增长出来的湿地资源。和这样的湿地保护方案相比,南汇湿地的迅速退化,令人极度担忧。


因此,第二个结论是:南汇的湿地处于持续退缩中,一个湿地公园解决不了如此急剧的生态系统变化

 

 



名义上的“生态建设

有可能违背

多条法律法规

 

目前在南汇东滩的造林,工程的背景是“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在这一防护林体系的规划之中,通过海岸基干林带、红树林、农田林网、城乡绿化和荒山绿化等,加上滨海湿地共同构建起“绿色系统工程”。项目的预期,应该是建设一个着眼于生态安全的“防护林综合体”,是了不起的生态建设构思。

 

名义上的生态恢复,是否是实质上的生态破坏?


但是在南汇,施工地点紧靠堤内,施工方式是以排干地表水,清除以芦苇地和水塘为主的典型湿地生态系统。原本存在的湿地生态系统对于污染物清除、水土保持、潮水流速降低都具有重要作用,更维持着鸟类、鱼类、两栖和爬行动物的栖息地。


施工期间正值濒危鸟类震旦雅雀和斑背大尾莺的繁殖期,还不断可以见到东方大苇莺、大杜鹃、黄苇鳱等鸟类的繁殖行为。这样的施工严重干扰了繁殖鸟类,也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这样大的工程建设,哪怕是“生态建设”,是否要公开工程规划,并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的施工可能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局限于:

    1.《环评法》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可能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在审批环评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应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征求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3.《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4.《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5.《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排掉地表水、垫高土地,清除湿地,在我们的理解中违背了多条法律法规|图:野渡无人


目前如火如荼的毁湿地造林,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涉及破坏湿地,涉及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涉及营造纯林、目前不公示规划、不公示是否有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项目会对项目地的生态环境构成影响的必须要事前提交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果在没有提交环评报告或者环评未得到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的情况下就动工建设的,就是涉嫌“未批先建”,应立刻停止建设活动。这样的案例,在辽阔的国土上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因此,第三个结论是:排干地表水、垫高土地,清除湿地,在我们的理解中违背了多条法律法规,项目管理方应公示施工规划、公示环境评价报告。




主要结论

短期诉求

长远建议


我们的三个的结论是:

1. 南汇东滩的湿地是货真价实的湿地

2. 本区湿地的面积和质量处于快速下降中

3. 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可能违法



三个的短期诉求是:

1. 芦苇湿地填埋工程尽快停工

2. 相关部门说明该工程实施细节

3. 被破坏的芦苇湿地应修复


两个长远建议是:

1. 沿海防护林带是一个综合的防护体系,湿地应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加以考量,宜林则林、宜湿则湿;

2. 留存南汇区域最重要的生态系统,划定保护红线,不为完成指标毁掉珍贵的湿地生态




在临港地区,我们愿意提供我们的资料和知识,为这个过程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欢迎转发、讨论,也欢迎批评、指点,只要理性讨论,留言不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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