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十九】老汉腿脚不便,綦江法院执行局将生活费送上门

近日,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人来到东溪镇黄老汉家中,向其交付五个子女欠付一年半的赡养费。


案情回顾




● ● 


经了解,黄老汉现有腿疾行动不便,为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负担,及时将生活费交付黄老汉手中,执行法官决定将该生活费送到黄老汉家里。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不赡养父母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会受到谴责。父母生育了我们、养育了我们、爱护了我们;子女应当在父母衰老时,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往期推荐

【诚聘速看】綦江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2021-07-02

【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十七】綦江区法院、綦江区检察院联合出台 《关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规则》

2021-07-02

綦江法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

2021-07-01



供稿:执行局  代勇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