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3个项目2.77GWh!浙江调整“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
3月27-28日·浙江杭州袁老师 17710719306
文丨浙江省发改委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4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对《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做出调整,共新增13个示范项目,减少3个示范项目,调整后新增示范规模共计514.4MW/2776.8MWh。
其中,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列表中去掉宁波杭湾建中变储能电站项目,新增嘉兴尖山电网侧储能项目;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去掉浙江LNG三期项目配套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浙江吉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熔盐储能零碳综合功能示范项目,新增西子洁能崇贤基地智慧储能电站项目、临平区浙北换流站新型储能电站等12个储能示范项目。
目前浙江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共44个,纳入示范规模共1915MW/6429.2MWh,总投资约142.2亿元。其中,电源侧储能示范项目共4个,纳入示范规模122MW;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共20个,纳入示范规模1071MW;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共20个,纳入示范规模722.17MW。项目业主来自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大唐、国家电网、中国能建、中核集团等众多央国企,以及西子洁能、青山控股、三花智控、晶科科技等国内上市企业。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23】5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深入实施我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根据《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浙发改能源[2022】135号)、《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浙发改能源【2023】35号),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调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围绕目标抓推进。请紧紧围绕《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年度新增储能容量40万千瓦目标,做深做细前期建设工作,科学安排项目进度工期,确保本批示范项目高质量推进,按计划开工投产。
二、强化协调抓推进。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强化督导服务,建立清单化、节点化、闭环式项目管理机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及时协调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建设经验,确保本批示范项目质量进度可控、示范效应明显。
三、压实责任抓推进。充分发挥央企、省属国企、民企等储能多元主体优势特征,利用保供稳价贡献度和项目资源配置挂钩等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挂图作战、赛马比拼,确保本批示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
四、完善政策抓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会同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加快编制《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储能参与市场导则》等文件,为示范项目建设提供机制保障;尽快出台《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为本批示范项目顺利运行莫定基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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