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妹因小事纠集100多人持械斗殴,被判了...
12月21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6名被告因犯聚众斗殴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中,主犯陆某琪获刑8年,3名17岁未成年人也分获刑罚。加上此前已经获刑的5名被告,“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全部审结。
因一段“社会摇”18岁女生聚众斗殴
当天上午受审的6名被告年龄在17至19岁之间,主犯陆某琪年仅18岁。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陆某琪看见后,认为黄某权是抄袭自己的。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在QQ中互相对骂,并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陆某琪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并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讨论组,煽动其他成员参与聚众斗殴,共同讨论斗殴的具体事宜。
此外,她还鼓动陈某(未成年人)使用烟花、甩炮、沙子、饮料罐等材料制作具有触地即爆功能的“红牛罐”。莫某接收到约架信息后,即前往南宁市八中附近的奶茶店集合,并提供沙子给陈某,陈某将沙子填充到“红牛罐”中。
100人与20人持械互殴 有人被砍伤
2018年2月25日晚10点,陆某琪纠集的万秀一方约50-60人往南宁市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行进。到达永和大桥时,万秀方总人数约为100人。
上述人员在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纠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遂互扔“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
斗殴过程中,陆某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莫某将“红牛罐”扔向对方,并持刀具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陈某持一把长刀追打对方人员……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宽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級。该聚众斗殴行为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暂时性中断。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s1340zrlsd2事发时路面监控拍摄画面
法院一审判决:主犯获刑8年
法院认为,陆某琪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进行人数多、规模大的聚众斗殴,该案造成交通混乱,且该案的视频经网络广泛传播后,对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影响较大,社会影响恶劣。莫越、陈某、梁浩、邓某、黄某禧则积极参与,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在共同犯罪中,陆某琪煽动、纠集人员参与聚众斗殴,并叫同伙制作“红牛罐”为械斗做准备,且在斗殴现场全程参与,是主犯且是首要分子;莫某不仅为同伙制作“红牛罐”准备材料,还在现场投掷“红牛罐”,且持械参与斗殴;陈某不仅制作“红牛罐”,还在现场持械参与斗殴,均是主犯且是积极参加者。其他3名被告为从犯。
庭审现场
法院一审判处
陆某琪有期徒刑8年
莫某有期徒刑6年
陈某有期徒刑4年
其他3名从犯分获两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罚
此前报道
2018年2月25日23时许,南宁市江南区永和桥附近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案发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立即出警处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刑侦支队、江南分局等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
2月26日,"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对“2018.2.25”聚众斗殴案件进行通报。截至2月27日,公安机关已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陆某以及其他涉案嫌疑人共20名,缴获涉案工具一批。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人)与陆某(女,钦州市人)原本互不认识,两人因在网络上发布自拍视频和评论发生矛盾,分别纠集各自网友互相谩骂攻击,随后在永和桥附近使用刀棍、礼花弹等聚众斗殴,导致2人被砍伤(已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黄某、陆某等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受审的6名被告年龄在17~19岁之间
主犯陆某琪年仅18岁
不禁令人唏嘘
因一时冲动而换来牢狱之灾
也毁掉了大好的青春
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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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30老友记、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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