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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法学论坛 | 分论坛四:大数据应用的法律问题

明理e法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 2021-09-18

2018年12月15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计算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论坛暨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顺利召开。本次论坛是全国首次以“计算法学”为主题召开的重要学术会议,引起了学术界、产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分论坛四围绕“大数据应用的法律问题”展开,由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邓辉主持。

(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  邓辉)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做了题为“涉数据犯罪与网络安全若干问题研究”的报告发言。她从涉数据犯罪的刑事立法规定、司法实践问题、数据犯罪法益侵害性的判断、数据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等方面展开,并指出,未来对涉数据犯罪的惩治预防,一要协调刑法法益和《网络安全法》等前置法,二要重新梳理罪状和法定刑,三要增设隐匿和窝藏网络数据罪,四要平衡智慧司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文华)


普衡(欧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arah Pearce做了题为“科技发展对数据保护带来的问题和挑战”的报告发言。通过对数据保护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则讲解,她指出,在大数据环境下,首先,我们应当加强对数据,尤其是个人信息的保护,要维持数据保护和技术创新的平衡;其次,我们必须促进数据使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用户的知情权;最后,数据使用监管主体如何分工也是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普衡(欧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Sarah Pearce)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做了题为“欧盟非个人数据治理新框架”的报告发言。他指出,目前对于非个人数据的规范较少,欧洲议会通过的《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历史意义重大。欧盟的治理立场是,一方面通过扩大解释数据服务的定义,最大程度地限制和排除欧盟成员国现有的非个人数据本地化要求,另一方面通过提高法律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消除欧盟境内的贸易障碍以及竞争扭曲,在成员国之间建立明确的数据流动框架,强化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吴沈括)


华为全球云业务首席法律专家段晓蓉做了题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发展中数据流通的困境与思考”的报告发言。她指出,为实现数据的有序合规流动,保持开放、打破封闭是必不可少的要件,否则数据就可能变成垄断的资源,阻碍科技的进步和产业发展,甚至带来比传统垄断更大的风险。目前在实务方面,我国数据在跨境流通、数据获取、数据分级分类、流通标准这四方面的规范仍有待探索与完善。

(华为全球云业务首席法律专家  段晓蓉)


亚马逊首席信息安全顾问王绍斌做了题为“信息时代引发的几个法律问题探讨”的报告发言。他指出,在信息时代,社会资源匹配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范围内,而云计算的基本思想就是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匹配,使我们在全球互联的环境下实现最大可能的公平。同时,网络主权空间的界限划分、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的法律边界、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人的权利保护边界等,都是需要思考的新问题。

(亚马逊首席信息安全顾问  王绍斌)


西弗吉尼亚大学助理教授Paolo Farah做了题为“大数据和算法时代的国际环境协议”的报告发言。通过介绍复杂算法和数据处理对环境领域的颠覆,他指出,数据的交换与流通对于环境治理具有重大意义,例如有关减排数据的跨境共享可以促进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算法也能够帮助我们预测环境变化、避免环境危机、促进政府合理决策,但我们必须保证大数据的准确性和算法的准确性,否则数据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

(西弗吉尼亚大学助理教授Paolo Farah)


最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方作为与谈人进行了评议。她指出,法律领域的大数据应用还有一系列问题留待回应,最终还是要回到传统法律追求的正义和秩序等原则出发,来平衡数据所属权以及数据交换方面的利益问题。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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